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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最高法:对乘客实施“抢夺方向盘”等行为 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
最高法:对乘客实施“抢夺方向盘”等行为 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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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3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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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3 08:52
头疼医头头,脚痛医脚,抢夺方向盘因为可能危及到自己的生命,侵犯儿童可能会危及自己的至爱,维有此时我才看到了同仇敌概。看到正义与人性。但对医闹的无理与野蛮,校园问题家长的横蛮,权力机构与社会民众则表现出来的冷酷无情与推波助澜。殊不知这些都是野蛮的土壤配培养的病毒,谁又能独善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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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3 09:04
怎样重罚嘛,我看完了都不知道你要怎样重罚,什么法,法串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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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3 09:11
强烈支持!最高应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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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3 13:29
我个人认为、每辆公交车应配备一名公交保安人员,来保护驾驶人员和乘车人员的安全,更有力的去预防和打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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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3 21:26
请问,最高法院是不是我们中国的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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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4 00:14
该死的打趴下再说。让你拿别人生命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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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4 00:35
怪像!中国的社会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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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4 12:08
很多事情都是忘羊补牢,硬要死一坝坝人了才出台这样那样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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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4 12:14
今后应该凡是不该你摸的,摸了就是犯法,不要软苔苔的,摸了就拘留,升级就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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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4 13:23
t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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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na8619
enna8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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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9-1-14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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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天法律落地的背后都付出过惨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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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4 16:33
坚决支持,重罚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分子,确保人民群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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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4 17:43
立法很好!一车人的生命安全得到保证,应该判重些!杜绝此类事不再发生,如果太轻可能失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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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4 19:33
我就的告诉大家,如果是司机惹事,最好用手机录制下来,千万不要跟司机斗嘴。。千万不要去抢方向盘,我们乘客是文明人,的讲道理,拿起法律,维护自己。最后说一句,两人斗嘴,谁有错,只有傻子才到处咬人。重要事情说一句,录制视频,拿起法律武器,。。。这才理智。司机朋友们。你们怎么说。。请开始你的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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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5 12:07
现在未成年犯法,不应该保护未成年,现在的未成年太放肆了,以为自己是未成年就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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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5 12:18
喝酒抢夺驾驶员方向盘,故意伤害驾驶员一律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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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5 12:59
只要是正当防卫就妥妥的了!只要不打死就行了,哈哈,以后无名英雄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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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6 09:26
有法可依!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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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7 14:51
太好了,应该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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