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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最高法:对乘客实施“抢夺方向盘”等行为 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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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4 19:33
我就的告诉大家,如果是司机惹事,最好用手机录制下来,千万不要跟司机斗嘴。。千万不要去抢方向盘,我们乘客是文明人,的讲道理,拿起法律,维护自己。最后说一句,两人斗嘴,谁有错,只有傻子才到处咬人。重要事情说一句,录制视频,拿起法律武器,。。。这才理智。司机朋友们。你们怎么说。。请开始你的表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5 12:07
现在未成年犯法,不应该保护未成年,现在的未成年太放肆了,以为自己是未成年就了不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5 12:18
喝酒抢夺驾驶员方向盘,故意伤害驾驶员一律重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5 12:59
只要是正当防卫就妥妥的了!只要不打死就行了,哈哈,以后无名英雄就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6 09:26
有法可依!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7 14:51
太好了,应该重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8 00:36
对抢夺方向盘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持械袭击驾驶人员等几类特定情形的,予以从重处罚。最高法定得很好。有法可依。有利于保护驾驶员自身安全,依法保护乘客安全,从而维护公共安全。
我们要共同遵纪守法,增强法制观念,依法驾车,依法乘车,驾乘有了法律保护神,真是太好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27 13:40
太不要脸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2-20 19:49
刑拘有什么用?教育不到其他人。过几天又出耒了,一点不管屁用。法律上的缺失应追究法律学家的责任。对抢方向盘的人应加陪处罚 ,入刑5午以上10年以下,要让犯罪者 悔 得想自杀,死他一个人,活了一车人。法律条款的缺失一定要追究法律学家的刑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11 16:37
麻烦把我们老家先修一条公路可以不各位领导,其他的都是在放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9-1 18:50
马后炮了,如果都有错事呢?如果都已经出事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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