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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今日热点

开车时被追赶、逼停、打砸后,男子撞对方车辆 正当防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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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6 13:18
这才是法律的真实用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6 13:19
为法官的公正点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6 13:19
一年半太少了
   十年八年都不多  别人的就不是生命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6 13:20
现在的法律不利于保护平民受害者,即使受害者最终免于受害,也要付出相当的代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6 13:21
二审法院判决对的应属于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6 13:21
鸟法,乱球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6 13:23
点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6 13:23
一审法官应调离法院单位,根本就不懂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6 13:24
高一级的法院,法官是要高一级,就象初中生与大学生一样。为中院法官点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6 13:24
通常来讲,一审的法官多数都只是“吃干饭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6 13:26
所以今后应该直接开车把人撞死,不然受伤害的还是自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6 13:26
这才是法制社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6 13:28
法律我就呵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6 13:31
天下的乌鸦一般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6 13:33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6 13:36
这个社会怎么了啊!杨某应该是正当防卫,刘某纠集多人打砸杨某还胜诉了按理说刘某驾车是作案工具应该没收。怎么还要受害者陪尝????社会乱套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6 13:36
杨某是正当防卫,不但无罪,对方砸车在先,应该赔杨某受损车辆,还应负法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6 13:37
一直没人注意到吗?   怀疑帮助其妻和其弟 躲避债务纠纷?   呵呵!    说得很隐晦!说明白点就是欠别人钱一直不露面嘛!   打匝的人触犯法律不冤!但是文中的正当防卫的人也不是什么好鸟! 谁敢说他妻子和弟弟躲避债务和他一点关系也没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6 13:40
哎!法律的天平永远都跟谁银两的多少有关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6 13:40
在中国只能被别人打!被打者是不能还手得,否则会判刑得,这就是中国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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