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4月11日刊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陈国猛署名文章指出:
各级纪检监察审理部门要严把证据审核关,客观全面审核证据,在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严格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审查标准。
要坚持和完善对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的案件实行查审分开,坚决杜绝“未审即定”“先定后审”“以会代审”等问题的发生,决不能违背工作实际和办案规律,不顾案件质量,片面强调“快立、快查、快审、快结”,坚决防止出现“重效率轻质量”、随意挤压占用审理时间的情况。
要坚决防止设定“零延期”“零退查”“零不诉”“零无罪”“零上诉”等不切实际的工作目标。不断完善起诉意见书的制作,进一步规范提出从宽处罚建议,规范涉案财物的移送工作。积极配合检察机关退回补充调查工作,及时协调审查调查部门开展补充调查并按时反馈补充调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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