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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莽娃儿

[群众呼声] 一次有趣的庭审——蓬安陈华状告公安非法行政拘留案旁听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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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9 17: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公安违法留置。
关于“延长询问查证时间”涉嫌造假一事,被告给出的正据显示,在原告的询问笔录顶端有北城派出所领导唐某于1113日批准延长询问至24小时的亲笔记录。
但在被告提供的三个光盘视频中显示,1114日凌晨2点,在把原告送往拘留所时,原告在询问笔录上填写到达时间离开时间时,并没有唐某于13日签批的亲笔记录。加上书面延长询问查证时间报告书2页页码全新,而此后的页码都依次更改增加两页。
由此两项得出一个明显结论:关于延长询问查证无论口头还是书面的申请是事后造假补上去的。如果事后补上手续都认可合法的话,还要法律还要程序规定干什么?
被告在没有履行合法程序的前提下,就对原告进行超出8小时的违法扣留,且作出漏洞百出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是明显非法的,被告在办案过程中涉嫌严重违法行政和正据造假,侵害了原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相关负责人审核工作走过场。
而且办案民警在本案中出现如此明显如此众多的违法行为,在呈请行政处罚报告时,还有法制科审核、公安负责人审签的层层把关,但这些明显的问题竟然都被一一忽略,全部通过,一致作出了对违法行政行为的同意决定。
关系普通老百姓人身自由和权益的事情,在执法者眼中是否都是这样太任性随意?
这种草率的态度能保证有多少案件的公平公正性?

三、有数个案例在先,因程序违法而被判撤销违法行政行为。以显法制公正不和稀泥。
第一特种突击旅:这个原告肯定也是一个不怕天地惹不起人见人怕的人物,可能原想惩戒她一下,谁知急了一点,也太粗心了,证据略有瑕疵,如此而已。

在涉及到公民人身自由的处罚上公安是否可以如此随意和任性?对被告乱执法、违法行政侵害原告的行为以瑕疵为由为其掩过饰非,是否有办了冤案仅罚酒三杯处罚的意思?

263楼,我也发过一篇网文链接,是关于认定程序违法的案例:(请台后编辑恢复截屏内容,大家能看得更直观。)
民警在办公室制作询问笔录,法院判决:程序违法!https://mp.weixin.qq.com/s/w4Goy0Atz_yk4ct2On9_IQ

本案中民警程序违法所涉及的内容方面比这个案例多;程序违法对原告人身权益影响的后果比这篇例文更严重。如果这些明显程序违法的现象仅以正据瑕疵来掩饰公安的乱执法行为,我认为是对被告的违法有罚酒三杯的意思,不但对原告极不公平,还给了被告以后继续乱执法都有理由不承担责任的误导。这样,是否会给南充、四川甚至全国的法制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四、在以前的几次报案中,数次办人情案。
另外,其实许多人都知道党喜梅动手打了陈某,还致伤的,为什么不拘留党喜梅?不追究党喜梅的责任?是怕得罪公安局的罗凡?得罪公安局领导?
还请北城派出所把你们交给法院的去拘留所路上的对话放出来蓬安人民听听。
看看这人情案是如何办的。又是如何对原告打击报复构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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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5-10 14: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给法官讲好了,对网友讲得唾沫乱飞别人认为是扯母猪疯,你看被告了不了你?  (2019-5-9 20:55)  [color=#369 !important]回复

公共场所,注意你的措辞。

被告什么态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是否依法行政了。通过探讨,可以让更多人了解相应法规,得出自己的结论。

发表于 2019-5-10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懂了,只要不是站在你这边,帮你作证诋毁你幺爸的,全都是与你作对的,必须要找他们理论,必须找他们质问,进而发生纠纷和抓扯那也是他们欺负你,打了他们也活该!公安居然敢拘留陈华,程序一定有问题,一定是因为这些人的警察家属打击报复,都是些什么人,什么社会,哎,好累!
发表于 2019-5-10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haotaitai 发表于 2019-5-10 15:21
看懂了,只要不是站在你这边,帮你作证诋毁你幺爸的,全都是与你作对的,必须要找他们理论,必须找他们质 ...

套用近日外交部发言人耿爽的发言:这两天个别人又开始老调重弹,继续对我们抹黑攻击。你们说得不累,我们听得都累了。我想再次提醒你们,不要高估自己的造谣能力,也不要低估他人的判断能力。如果你们愿意,那就让你们继续说,我们会继续加油干。谁是搅局者,谁是实干家,世人自会看得一清二楚。
发表于 2019-5-11 16: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1条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它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下面是我在蓬安县公安局对外公开的门户网站上抄录的2018年4月28日人事任免信息:
罗某(报案人党喜梅老公,原系北城派出所民警。)任蓬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王某某(本案办案民警):任北城派出所刑侦中队中队长。
雷某某(本案办案民警):任北城派出所副所长。
周某(本案办案民警):任北城派出所副所长。
曹某某(本案办案民警):任蓬安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
本案办案民警共1 0位,2位任职于蓬安县公安局,8位任职于北城派出所。















发表于 2019-5-11 19: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5-12 19: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弯刀舞者 发表于 2019-5-11 19:23
什么作派?这个案子拖这么久

我只知道我每次去公安局派出所报的案,必定拖到法定期限的最后一天前给结果。
而关于我的案子,蓬安公安哪怕熬夜奋战,错误百出办冤案,也要速战速决。


发表于 2019-5-12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活着为了见证 发表于 2019-5-12 19:08
我只知道我每次去公安局派出所报的案,必定拖到法定期限的最后一天前给结果。
而关于我的案子,蓬安公安 ...

真辛苦
发表于 2019-5-13 09: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s://u.mala.cn/data/avatar/000/00/00/00_avatar_small.jpg 手机网友
大姐是特殊人物啊,专门照顾还不满意?  (2019-5-12 19:13)  回复

现在承认是专门针对我打击报复了?党喜梅殴打他人、上班时间带小孩玩耍不但不被处理,凭什么还稳坐仲裁院副院长的位置?



发表于 2019-5-15 08: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枇杷的事,闹的正火热,哪个还有闲心管你那点破事哟。一点都不灵性

发表于 2019-5-15 08: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相当好,看看全蓬安最冤的陈华同志,这位手无寸铁的弱女子,被单位边缘化的比谁都遵纪守法的优秀共产党员在打人当天的骂街话语,这位就是配为人父母,为自己孩子做榜样,你就是以如此狂语向你孩子诠释什么叫素质吗?

发表于 2019-5-15 08: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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