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居委会美女说,即使按照物业管理公司所说的仅有200多户不同意涨价,那你难道让这两百多户的业主每天带着怨气生活在自己辛苦赚来积攒的钱买的房子里??又或是让他们干脆自己把房子卖了??我们的社会应当讲求尊老爱幼,扶弱帮貧的社会原则去发展社会和谐。你物业公司是做服务的,既然这么多业主都不同意不认可,而你物业公司又认为自己已经亏损了十多万(当时我得到的物业给出的消息),为什么还要坚持??是什么动力和背景让你在收不抵支的情况下还能心甘情愿的坚守??当时物业公司说正常缴纳物业费的有900多户,那不正常的就应该不止200多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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