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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勇哥121

三问省高院、巴中市中院,这样的判决如何让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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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7 15: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枉法裁判已经成为威胁中国法治的最大杀手,其对中国社会肌体的危害已远远超过了贩毒罪的危害,目前,各地的涉法信访事件层出不穷,成为威胁中国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我们时常可以看到在医院门前因医疗纠纷悬挂横幅要求讨回公道的人们,这些人为什么不将其冤屈诉诸法律呢?人们为什么不相信法院呢?就是像王立这样的法官太多

发表于 2020-5-17 15: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要明确规定枉法裁判罪的追诉标准,将枉法裁判罪置于与贩毒罪同等的位置,规定无论枉法裁判涉及案件大小,一律予以刑事追究。我们永远不要忘记英国著名思想家培根的那句至理明言: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它的危害性超过了十次犯罪的危害。

发表于 2020-5-17 15: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枉法裁判,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错误裁决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则构成枉法裁判罪。

发表于 2020-5-17 15: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5-17 15: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5-17 15: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5-17 15: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5-17 15: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中级人民法院为啥不敢面对?因为王立确实枉法判决了,有法律明文规定了,有太多的判例了。可恨的是事情已经错了还不敢承认,耍特权,这是官僚主义作风的表现。

发表于 2020-5-17 15: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说了:三个月月回复我王立是否枉法判决,并要组织审判庭答疑,希望不要忽悠我。

发表于 2020-5-17 15: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说了:三个月月回复我王立是否枉法判决,并要组织审判庭答疑,希望不要忽悠我。

发表于 2020-5-17 15: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说了:三个月月回复我王立是否枉法判决,并要组织审判庭答疑,希望不要忽悠我。

发表于 2020-5-18 06: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5-18 06: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5-18 06: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5-18 10:47
法院需要加强监管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5-18 10:47
当事法官必须给当事人解释清楚

 楼主| 发表于 2020-5-18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我打电话问询巴中中院纪检组,他们告诉我:对王立枉法判决的事情进行调查,6月初出结论。我拭目以待……法律在那摆起的,全国同类判例只需百度一下多得很,就没有像王立这样判决的。不要忽悠我,忽悠不得行,不查清事实真相我决不罢休

 楼主| 发表于 2020-5-18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我打电话问询巴中中院纪检组,他们告诉我:对王立枉法判决的事情进行调查,6月初出结论。我拭目以待……法律在那摆起的,全国同类判例只需百度一下多得很,就没有像王立这样判决的。不要忽悠我,忽悠不得行,不查清事实真相我决不罢休

 楼主| 发表于 2020-5-18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我打电话问询巴中中院纪检组,他们告诉我:对王立枉法判决的事情进行调查,6月初出结论。我拭目以待……法律在那摆起的,全国同类判例只需百度一下多得很,就没有像王立这样判决的。不要忽悠我,忽悠不得行,不查清事实真相我决不罢休

 楼主| 发表于 2020-5-18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审计机关等国家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应当移送监察机关,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

  被调查人既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又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一般应当由监察机关为主调查,其他机关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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