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群众呼声] “民告官”!胜诉难!有证据!有法律依据也告不赢!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21-4-15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冤假错案就会毁掉一个家庭、毁掉一个人的一生,是任何赔偿、补偿都无法弥补的。
 楼主| 发表于 2021-4-16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4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条规定,行政诉讼必须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在本案中“交人劳发(1992)663号文件”和“泸市劳险(2000)64号文件”,就是本案行政诉讼活动中的合法性审查对象。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须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而原审法院明知被申诉人提供的证据泸市劳险(2000)64号文件与案件事实自相矛盾,明知被诉行政行为超越了交人劳发(1992)663号文件规定的适用范围,仍然不审查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不审查被诉行政行为依据的证据及规范性文件,明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符合交人劳发(1992)663号文件的具体条款规定,明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逾越了依法行政的红线,触碰了法律的底线,却仍然把这两个未经法庭审查属实的文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违反了客观公正原则,违反了证据裁判原则,影响了案件判决结果的公正。

 楼主| 发表于 2021-4-23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怀特·希斯曼的剧作《小说》中这样发问,当法律代表不了正义的时候,谁来拯救这个时代?

 楼主| 发表于 2021-4-26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法官站在被告一边,神仙也打不赢官司!

 楼主| 发表于 2021-5-2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公众认为,法院是最讲理的地方。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作为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就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这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关的忠诚守护者。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而人民法院、人民法官裁判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以“关心照顾”为根据,法官裁判对天理、人情的考量不能突破国法的底线,不能以行政机关违法就是对公民的“关心照顾”作为根据,作出违心的裁判。

 楼主| 发表于 2021-5-10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肆意践踏法律的卑劣灵魂最终都将在崇高的正义面前接受最严酷的审判。
 楼主| 发表于 2021-5-23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腐败的行为就体现在裁判文书中,没有隐藏,因为隐藏不了。

 楼主| 发表于 2021-6-5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英国哲学家培根

 楼主| 发表于 2021-6-9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执法者专业枉法!再不整顿,国将不国!

 楼主| 发表于 2021-6-13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奇案,泸州市人社局违法跨行业依据交通部文件认定工业部职工特殊工种,泸州市中院和四川省高院反而裁判泸州市人社局违法跨行业依据交通部文件认定工业部职工特殊工种,是对工业部职工的关心照顾!这个“关心照顾”的法律依据不知来自哪里?

 楼主| 发表于 2021-6-17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不公的判决所引发的恶果,又再一次的上演!

 楼主| 发表于 2021-8-13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重要纲要: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总体目标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所谓治政府,就是要依法行政,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可是,我在四川省、市、县级法院打行政官司,有充足的证据!有法律依据,居然打不赢!

发表于 2021-8-14 08: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火舞(匿名发布)
不知火舞(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8-15 22:11
现在这个世道,唉。
 楼主| 发表于 2021-8-19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的社会制是,不让有钱的人得势,不让有势势的人猖狂,不让有权的人贪腐,不让勤劳的人受穷,不让守法的人受伤。
 楼主| 发表于 2021-8-20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系统整顿司法腐败,要是有像防范新寇病毒的力度就好了。

发表于 2021-8-22 04:5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有法不依执法不公很严重,更严重的是监督治约违法严重失控。针对王树江这种人不值得尊敬,千万别写什么尊敬的,对法官也是。
 楼主| 发表于 2021-8-23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康冷雨 发表于 2021-8-22 04:58
现在有法不依执法不公很严重,更严重的是监督治约违法严重失控。针对王树江这种人不值得尊敬,千万别写什么 ...

有理,下次不会用尊敬一词
 楼主| 发表于 2021-8-25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一审二审和再审法院在案件审理中“绕圈子、玩概念、抠文字、抠词语”,就是不审查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也不审查定案证据,让法定审查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程序在每一个法庭上空转,让审查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程序行同虚设,没有起到有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作用。

 楼主| 发表于 2021-8-26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刀刃向内、正风肃纪、整治顽瘴痼疾,整治司法腐败,需要人民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网络监督,这样司法整顿才会有成效。一个地方......,如果没有人民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网络监督,这个地方政府会尝到舆论监督凋零的恶果......。不要动不动就删除民众在网络上曝光司法腐败的帖子。出一点问题就会被曝光,民众不会有焦虑,新闻也不会是“爆炸性”的,“日常顺畅的曝光”会让人放心。有这样一句话在网上被广为传播,代表了一种人心:报纸干净了,社会就脏了;反之,报纸上脏,社会反而让人放心。说的也是这个意思。让公众知道的真相越多,人心就越有安全感,这就是舆论监督的最大意义。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