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这个说一句公道话,作为消费者,你若吃到了这个有问题,第一时间联系店里人员或者找老板,如果店不处理,你就马上投诉到工商局和市卫生局等相关部门,你在上面说,老板别人都给你免单了,也就是你们之间已经协商好了 ,那么出现的后果请你自己负责,还别再网上动不动曝光,换句话说,餐饮不卫生也是很多通病,讲究卫生的有几个人去外面吃?搞餐饮的人多,人杂,发生的不愉快其实都是人为因素,另外一点,作为商家,已经和你协商,你还到处喷,你可想而知?我虽然没搞餐饮也不是老板,也是打工的,我发生这种事情,不管是不是赔偿问题,当时就应该处理好,才能走,该录音录音,该报警的报警等,事情要处理,别后来一句肚子不舒服就怪别人,你吃完走了,发生的肚子不太舒服,你可以去医院检查,若确实因为食物中毒引起的,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别动不动把消费者权益放在最顶上,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愿其他人,以后发生类似的事情,第一时间协商,协商不成就拿上法律武器,别事后找麻烦,谁说得清楚。愿免知。PS:楼主发的这些文字能看出楼主也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勿怒,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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