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大家是否有在超市买完东西后核对价格的习惯.最近几次,我连续在家乐幅遇到他们"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第一次,找到他们退还差价,我也就算老;但是,昨天晚上(5月19日),我又遇到类情况
.家乐副将乐百氏泽心堂凉茶的过期特价价签(1.98元,5月17日到期)故意放在明显位置,并用"全场茶饮料8.5折"的促销纸块,将特价期间遮挡住,只漏出红色底,黑色数字的特价来误导 欺诈顾客.当最后结算时,该茶的价格却是2.7元.也就是说,2.7的结算价格,是在原价3.2的基础上打8.5折,而并不是执行大多数消费者所容易看的1.98元.
于是,找到他们的顾客服务部反映情况.戏剧性的是,在顾客服务部又遇到两名遭遇同样情况的顾客.荒唐的是,他们的过期特价标签居然是4月30日到期,两名顾客都是冲着29.9的特价去买的商品,但实际结算价格却是49.9,差价20元!
这个时候,家乐副的解释就是,工作人员失误,没有及时撤换过期的特价价签,并只承认退还差价.
于是,我们有理由怀疑,家乐副完全是主观上有意识的使用了一种低成本的价格欺诈行为.这样的行为,可以大大增加他们的销售数量,并且不容易被人发现.但就算被发现,他们只是通过退还差价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这种低风险低成本的方式让家乐副挺而走险.
这件事情已经到沙区物价局备案,希望会有个说法.同时,也希望在昨晚之前,到家乐副去购买过茶饮料的顾客查验一下你们的收银小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维权,让家乐副为自己并不太高明的欺诈行为负责. (来自天涯社区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