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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检方抗诉案例打破“新房先交物业费后交房”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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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检方抗诉案例打破“新房先交物业费后交房”潜规则
浙江检方抗诉案例打破“新房先交物业费后交房”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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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5 21:13
现在一些开发商修的高层建筑小区连每层电梯楼梯的消防避难的地方都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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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5 21:16
不入住不装修空那里都要物管费,不知道他管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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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5 21:17
这开发商也推迟两年了不交房咱个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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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5 21:20
霸道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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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5 21:20
我遇到的都是这样的潜规则,接房时必须要交一年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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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5 21:29
交房就要交一年的物业费,不合理,霸王条款,业主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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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5 21:31
发院没有原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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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5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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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取消物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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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5 21:33
就是凭什么,应该取消物业,由小区业委会统筹管理,给予薪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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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5 21:38
两套房都是这样先交物业费再给钥匙,不交就拿不到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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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5 21:39
还是农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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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5 21:40
高价物业,停车费,广告费,足以让物业成为名副其实的收刮者,物业服务质量多数一年不如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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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5 21:41
和我一样我们房子要交房多要两年了,房子的质量问题一直没有处理.物业就天天催物业费.我们到现在多没有拿到房子的钥匙,必须要我们把物业费交了才给.我们房子漏水问题太严重了,一直没有处理好.多快两年了,我们应该要找开发商赔偿我们的损失哦,物业费应该要开发商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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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5 21:43
这是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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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5 21:44
物管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比如我买了一车位,自己也没住那里,也没车停,车位又租不出去,每月还给八十多元的物管费,当地小区街上到处乱停乱放无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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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5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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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5 21:46
非常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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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5 21:47
只有中国是这样,奇葩的中国法律,而且全世界只有中国有公摊面积。多么不一样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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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5 21:48
我们是单位棚改房,接房时必须先交一年的物管费,不管了是住和不住,装修不装修,而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接房,否则按违约处理,这个世道,权大于法,法治余弱,虽党中央为民,下面的变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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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1-12-15 21:51
房子是业主花钱买的开发商的房子,物业是业主花钱请的,物业也没出一分钱,有什么权利不给钥匙,道理何在,公理何存?这种无理取闹强辞夺理的物业,尽早赶走,不要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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