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症结肯定是与“钱”相关,王维登根植南充中级法院肯定是有相互“知根知底”的同党…从南充中级法院前两次驳回我申诉的理由中,第一次是以我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其实我在递交再审申请书上就明确列出众多事实证据一并递交)。第二次是以公安侦查取得的证据都是我在原审法院审理和申请再审时交过的证据,认为这不算新证据而驳回我的申诉。由此可见:…欲驳回你申诉,南充中级法院的驳回理由是不需要尊重事实和遵守法律,而可以完全无视事实和法律胡乱找个根本就不能成立的理由自由裁量…自由裁量权滥用过了“度”(枉法、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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