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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真诚提示

[群众呼声] 权与法的合流,只为那有一丘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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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7 20: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权法勾结!违法违规!不履协议!
还我公道!还我公道!还我公道!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9 08: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能有司法公正才见人间正道 ,没有司法公正人间就没有正道,社会就会充满黑暗。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9 20: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日报大胆批评了人民法院!这真是一大举动,值得点赞!在评论文章中指出,部分法院审判不公、不合理,导致民众对司法失去信任。同时,建议公开法庭审理,这一立场立即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

 楼主| 发表于 2023-12-31 10: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特权是中国腐败的最大根源,在当今中国的社会中,特权阶层享受着各种优惠和福利,而普通百姓却面临着各种不公和不平等。这种现象不仅导致了社会的不稳定和不公平。

 楼主| 发表于 2024-1-1 14: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都说法律是最公平公正的,没有打官司时我非常相信的。现在我自己打官司时才明白,不是所有的法官都能代表法律的公正公平的。判决书上都是偏袒原告的一切诉求,甚至都不用原告提供证据,只要原告说一句话就成了事实。真是法律悲哀?

 楼主| 发表于 2024-1-1 15: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都说法律是最公平公正的,没有打官司时我非常相信的。现在我自己打官司时才明白,不是所有的法官都能代表法律的公正公平的。判决书上都是偏袒原告的一切诉求,甚至都不用被告提供证据,只要被告说一句话就成了事实。真是法律悲哀?

 楼主| 发表于 2024-1-2 19: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依法办案,做到案结事了。可如今,有几个案子能作到案结事了?法官违反法定程序 ,违反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这样的案子,能做到案结事了吗?

 楼主| 发表于 2024-1-3 12: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民事诉讼法》及《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均明确规定本院院长、庭长应该承担审判监督职责,应当及时从各种来源发现错误判决并提交审判委员会予以纠正。可见,法院庭长、院长的重要职责就是纠正本院错误判决。

 楼主| 发表于 2024-1-3 12: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民事诉讼法》及《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均明确规定本院院长、庭长应该承担审判监督职责,应当及时从各种来源发现错误判决并提交审判委员会予以纠正。可见,法院庭长、院长的重要职责就是纠正本院错误判决。

 楼主| 发表于 2024-1-4 17: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正义之锤是法律的有效补充,当法律不能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时,维护法律的公正,就需要正义之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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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5 08: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有些官员和法院法官做人做事的道德底线都没有了。

 楼主| 发表于 2024-1-5 11: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照法律规定,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民事证据规定》第八十五条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楼主| 发表于 2024-1-5 11: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事实无限接近客观事实,是所有法律工作者的责任!也是作为法律工作者的道德底线。违背这一原则,必将多行不义必自毙。

 楼主| 发表于 2024-1-6 13: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1-8 14: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治;不是政府以法律来治理社会,而是政府的行为,在法律的约束之下。
民告官难:在司法实践中,民众在维权过程中常常面临诸多困难,如举证难、立案难、执行难等,这使得一些不法官员得以逃避法律的制裁。

 楼主| 发表于 2024-1-8 20: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院多次强调“有错必纠”,这给老百姓以希望。但基层法院并未严格执行最高院精神,导致很多案件无法被纠正,阻力其实很多是来自法院内部。而法院内部又聚焦在了庭长和院长身上。所以说,纠正错误判决的职责来源于院庭长,如果不依法履职则涉嫌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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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8 22: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1-9 15: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法权威判决要旨,法院应当调查而未调查收集证据,属于程序违法!
二审法院应当调取而未调查收集证据的做法,属于程序违法,而未调取证据的做法,不仅在实质上“违反了法定程序”,也导致案件的基本事实认定错误,二审法院必须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或者依法改判。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材料有以下两种情形:
一是依当事人的申请调取,另一种情形
是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
以上两种调取证据的方式作如下处理的情形是:法院依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的证据,该类证据应由双方当事人进行质证。法院依职权主动调取的证据,不作为任何一方的证据进行质证。但是,审判人员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并就调查收集的情况予以说明,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二审法院没有按当事人申请调取本案最重要的证据(区住建局提供的选房户型图)不仅在实质上违反了法定程序,也导致案件基本事实认定错误。

 楼主| 发表于 2024-1-10 09: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至今区住建局仍没有按照协议履行交付安置房屋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区住建局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24-1-10 09: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至今区住建局仍没有按照协议履行交付安置房屋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广安区住建局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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