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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加强养犬管理:一地要求县城区域内无大型犬烈性犬无主犬
多地加强养犬管理:一地要求县城区域内无大型犬烈性犬无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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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1:57
城市里有好多人养大型犬,遛狗不栓绳,不带狗嘴罩,都是同一口语,我的狗不得咬人。
如果没有强硬措施,养狗的人只当耳边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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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7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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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判刑方能平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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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1:56
法律判得很轻,没有起到警醒教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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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1:56
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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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1:53
把这只疯狗给我牵到雅安市雨城区姚桥新区熊猫大道三百八十八号孝廉街附一号大院拓海第一江岸小区里来,看我怎么用石头把它给砸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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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1:53
养狗人应承担一切费用,包括精神,误工,生活费用(在院时间),现在养狗人狂得很,那是有钱人的向征。当然不是对有钱人的恨,那是有事议事,有钱也是辛苦奋斗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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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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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7 11:53
出门遛狗,不管犬只大小,品种,一律要带狗绳,嘴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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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1:49
我觉得最好的办法是把狗放了,让它在熟悉的那几个小区活动,找一个专业的能制止狗的行为的人士跟上,如果一旦狗的主人出现,狗自然会找到自己的狗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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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1:48
关物业啥事?物业也管不了你,物业也没得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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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7 11:45
狗犯法狗主人与民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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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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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7 11:44
在市区,小区内应禁止养狗,一经发现公安部门应组织灭杀并对养狗者进行拘留或者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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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7 11:43
禁止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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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1:40
应该严格管理,第一牵狗绳,第二:狗嘴巴带那个罩子。这样,就算忽然发狂没没办法咬人顶多扑人伤害没那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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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1:39
既然要依法治国,法就要正,执法就要严,否则就是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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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1:39
支持,有些财大气粗的狗比人还贵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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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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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7 11:38
狗咬人都不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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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3-10-17 11:35
饲养宠物无需后非,应该懂得管理管控,特别是恶性猛犬,放任伤害他人养主应该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和法律法规,(并象醉酒伤人一样除赔偿一切损失外还得付法律责任并且终身不得驾驶车辆,)终身禁止饲养猛犬等同事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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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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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7 11:34
.狗主应担全责,养狗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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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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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7 11:32
政府应该把那些伤人的狗消灭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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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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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7 11:31
无论大小城市应当禁养各种犬只。违者拘留犬主人或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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