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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最高法:禁养的烈性犬伤人,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犬主承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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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3:30
坚决反对在小区内养狗,一是养狗伤人,二是养狗到处拉屎不卫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3:31
警犬追击并咬伤要犯,警犬主人是否负全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3:33
支持,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3:35
因果关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3:36
坚决支持!城市小区禁止养犬最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3:37
也应该,包括不拴绳散养到处跑的小型犬只,现在农村不拴绳犬只多,小型犬只凶得很咬到人谁负责,扯皮耍赖不认账,养狗是你的权利、负责是你的义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3:37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3:38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3:46
有些人做事说话不入狗,狗还知道通人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3:46
。不是狗的素质差是人的素质差,小区里面到处都是狗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3:47
城市应该全面严禁养猫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3:48
以后偷狗无罪啦,入室盗窃学到有狗的还可以让狗咬一下反敲诈一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3:57
为了每个人的安全管好烈性犬为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0:06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0:12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0:14
光担全责,也不行,纵容恶性犬伤人,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应该重型或死刑,否则这个规定就是摆设,忽悠民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0:27
这年头是有的人狗比他父母金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0:41
必须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0:46
这些法院也是瞎鸡巴扯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1:10
这政策是乱规定,照这样说,那些搜救犬,警犬,导盲犬,工作犬,都该送到流浪动物所吗?有些人喂的狗狗是喂的流浪狗,人家是做好事救了狗狗,喂在家里你们都要管,人家喂狗狗的牵着在路上走,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去摸人家的狗被咬了,被吓着了,这怎么怪喂狗主人呢?为什么叫狗的主人负担责任?俗话说手不摸虫,虫不咬手,照你们这个逻辑说,街上车子一下子按喇叭,吓着过路的人了,那是不是也要赔偿精神损失费?我们中国怎么不学学其他的国家?猫猫狗狗在街上,没人打,没人杀,还喂他们,地球不单单是人类生存,也有动物生存的权利,你们订的什么屁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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