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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最高法:禁养的烈性犬伤人,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犬主承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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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9:24
正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9:26
什么鬼思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9:45
赞赞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9:48
解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9:59
正确!不能养烈性犬,若吓人伤人犬主负全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9:59
既然禁养,为什么还存在?为什么还会出现伤人的事?想想看,是不听话还是执行力度不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10:00
现在有少数人将宠物带进商场,有的还带几条狗在商场逛街,到处小便,没人管,据说现在商场允许带宠物,我觉得应该行政或者法律干预禁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10:02
恶犬伤人除赔偿外,造成严重伤害的,其饲养人或管理人还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宠物狗主人放任宠物狗损害公共卫生的,应该有必要的处罚措施,还人们一个干干净净的卫生环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10:04
既然是规定了禁养,那么养的行为本身就应该入刑,从养的源头就应该切断,而不是伤了人才承担责任。法律还是太仁慈了,才有那么多的人知法犯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10:09
明明就是犬只伤害,整个损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10:12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10:14
有点不合情理,如果是你被人打了都不反抗吗,或者有人侵犯你都不用反抗吗,动物也是生命不会无缘无故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10:14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10:36
这是好事的初始阶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10:57
对违规饲养禁养犬只的狗主人必须严惩,并不是仅仅赔偿这么简单了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10:58
养条破狗生活质量提高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11:18
生活都坚难,还养宠物,宠物比人都金贵。拉底金济,对家的老人好些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11:22
遇上偷狗的也是主人全责么 一刀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11:23
烈性犬怎样定论?是狗都会伤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11:23
大型犬和伤害犬(相关单位除外)为什么不强行消灭(禁养)?总给这些人留有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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