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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最高法:禁养的烈性犬伤人,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犬主承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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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3:48
以后偷狗无罪啦,入室盗窃学到有狗的还可以让狗咬一下反敲诈一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5 23:57
为了每个人的安全管好烈性犬为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0:06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0:12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0:14
光担全责,也不行,纵容恶性犬伤人,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应该重型或死刑,否则这个规定就是摆设,忽悠民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0:27
这年头是有的人狗比他父母金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0:41
必须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0:46
这些法院也是瞎鸡巴扯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1:10
这政策是乱规定,照这样说,那些搜救犬,警犬,导盲犬,工作犬,都该送到流浪动物所吗?有些人喂的狗狗是喂的流浪狗,人家是做好事救了狗狗,喂在家里你们都要管,人家喂狗狗的牵着在路上走,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去摸人家的狗被咬了,被吓着了,这怎么怪喂狗主人呢?为什么叫狗的主人负担责任?俗话说手不摸虫,虫不咬手,照你们这个逻辑说,街上车子一下子按喇叭,吓着过路的人了,那是不是也要赔偿精神损失费?我们中国怎么不学学其他的国家?猫猫狗狗在街上,没人打,没人杀,还喂他们,地球不单单是人类生存,也有动物生存的权利,你们订的什么屁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1:13
养狗比养他家老人还要好,这社会是什么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1:24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1:55
提倡城市永远取消不要养犬,还花园一个清洁的世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2:01
大型犬不能养,小的也不应该,狗到处拉屎、拉尿,大部分狗主人都不会把狗屎捡垃圾桶,真的是太恶心了,所以大、小都不应该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2:05
全是废话屁话,现再的执政者能力确实堪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2:11
禁止养大狗小狗,他们每天出来溜狗就是想他们的狗出来到处拉屎拉尿。太坏了,狗屎踩得道处都很糟糕。看见就凡。环境卫生怎么干净?说句不好听的话,他们这些人恐怕连他们的父母还不如他们养的狗过的好。过得那么舒服。还给狗洗澡梳理。他们的父母他们还怕连洗澡梳理都没有管理过吗?没有意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2:28
这是好事,以人为本,就看各地法院执行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2:37
你太坏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3:25
这条法早就该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3:58
这才是政治文明与和谐建设的实锤。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4:06
成住在农村很多农农户养了狗看家,伤人的事时有岀现,应该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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