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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最高法:禁养的烈性犬伤人,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犬主承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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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1:13
养狗比养他家老人还要好,这社会是什么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1:24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1:55
提倡城市永远取消不要养犬,还花园一个清洁的世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2:01
大型犬不能养,小的也不应该,狗到处拉屎、拉尿,大部分狗主人都不会把狗屎捡垃圾桶,真的是太恶心了,所以大、小都不应该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2:05
全是废话屁话,现再的执政者能力确实堪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2:11
禁止养大狗小狗,他们每天出来溜狗就是想他们的狗出来到处拉屎拉尿。太坏了,狗屎踩得道处都很糟糕。看见就凡。环境卫生怎么干净?说句不好听的话,他们这些人恐怕连他们的父母还不如他们养的狗过的好。过得那么舒服。还给狗洗澡梳理。他们的父母他们还怕连洗澡梳理都没有管理过吗?没有意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2:28
这是好事,以人为本,就看各地法院执行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2:37
你太坏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3:25
这条法早就该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3:58
这才是政治文明与和谐建设的实锤。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4:06
成住在农村很多农农户养了狗看家,伤人的事时有岀现,应该立法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4:40
早就该出这样的法律了?这是人的的生命至上,人的安全至上的原则性问题。也是中国人权的问题?过去把狗比人重要,或等同于狗的权责。都是完全错误的。
恶犬咬了人,被反击。反而是人权与狗权相等?法院还判被害人负责狗的损失?把狗提高到与人同等重要的关系?真贵人权的悲哀哀!也是法律的耻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4:48
那以后会不会又创造一批专业碰瓷团队出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4:57
软弱无力的禁养法律?如果属禁养大型烈犬养了。群众举报了,还当地派出所该怎么处理?咬伤了人。该怎么处理?咬死了人。该怎么处理?负不负刑事责等。都没明确?
只讲了个大概精神?基原则。太简单应付了事了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5:04
小孩子被抓伤脸赔3万,流产个孩子才赔6000?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5:45
不是禁养的狗伤人就正常吗?,应该是有攻击人的行为不管受不受伤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5:49
城市无证违规养狗,危害他人安全,也影响城市卫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5:52
那些养宠物狗的,不管是男是女都是假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5:53
此项决定我支持,公安机关应对辖区养犬支进行排查登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2-6 06:00
养狗人非常凶,说他不牵绳,咬到你沒,小区应该禁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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