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四川手机报

最高院以案释法:犬只惊吓路人致其摔伤,犬主需对“无接触式伤害”担责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22:52
我右腿摔粉碎性骨折了,就是别人家狗追到吓到摔的。留了很长的疤痕,当了几年的跛子。现在好多了,走慢一点看不出来了,但活动没以前灵活了。当时说要安两块钢板,为了省掉一万八一块钢板钱腰上开了一刀取骨头补腿骨,还是自费了五六万,狗主人不认

发表于 2024-3-12 22: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x 发表于 2024-3-12 20:32
把城市养狗纳入刑法,才能更好地约束养狗者遵纪守法,才能给市民有个安全保障,才能还社会一片干净卫生的公 ...

你以为你在新加坡呢
发表于 2024-3-12 22: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3-12 22: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x 发表于 2024-3-12 20:24
在甘孜,酒店养的成年藏獒在马路上自由游走,咬了别人,龇牙咧嘴向我冲过来把我吓得狠狠摔了一跤,酒店老板 ...

那你不去弄个诊断单子,诊断了再说赔偿啊
发表于 2024-3-12 22: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x 发表于 2024-3-12 18:12
应该对养大犬的严格执行戴嘴罩,现在都还看到很多遛大圈的不戴嘴罩的

事儿妈
发表于 2024-3-12 22: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x 发表于 2024-3-12 16:18
你真的傻还是假的撒比?你牵着畜生在路上走,你还喊别人不要靠近???

叫你不要挑衅,别人给你打个招呼,怕某些人不自觉非要去搞一哈
发表于 2024-3-12 23: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williamlvmh 发表于 2024-3-12 17:31
怎么能找到狗主人呢?建议所以宠物悬挂ID,无主宠物全部捕杀。

比日本人还日本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23:01
我觉得养狗的人,该交一定的保障金,万一狗咬到人,狗主人没钱怎么办?所以最好的方式是尽力不要养狗,城里人养狗比农村养小孩成本高,不如为国家为切社会做点贡献,中国人口出生率低,未来就算是全机械化,全现代化,人都少了,生产的商品卖给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23:06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23:13
人才啊,这群人。我小脑萎缩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23:41
所有大小犬只必须绳养和圈养,遛狗绳在一米以内才最安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2 23:43
只要有利于打击卖假应严处卖假,应当要卖假者破产,才有力于社会进步,人民的生命才有所保证,不能给造假一点于地,不能同情造假卖假者,不能占在卖假者一方,卖假者是广大人民大众的敌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3 00:25
很多人怕狗,见到狗腿都软了,尤其患病的老人和小孩丶被狗咬伤丶吓倒的多的是,现在走路散步都怕丶到处是狗糞,恶心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3 01:00
一刀切没用,还是得有足够的调研,任何个体的义务和权益本来就该对等,在履行养犬文明义务的同时,是否有对应的权益,比如可以适当单独开辟犬只活动的区域等等,另外细化司法解释,这样才能从一部分根源上缓和养犬人与非养犬人的心理矛盾,从而让社会更加和谐和文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3 01:22
非常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3 04:57
1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3 05:06
真好的政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3 05:13
应该这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3 05:15
我们这地六就有人放大型大不栓绳任狗自由行走或乱实的,城管是不可派人员巡视并警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3-13 05:48
地球不报帐、生气嘛、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