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三十五岁没有?如果没有,难怪你就不懂社会险恶!这些东西是从法院调出来的。懂吗?既然能上这平台,你就不是三两岁的,我问你,就以你的人生阅历,你见过两个萝卜35斤没有?你再去百家及成都所有的批发市场,一只杀好的九斤半。有没有?你不得不信,你去市场看看,一般就四斤多五斤的有但是都不多,九斤半必须要两只,问题判决书就有,再来说说价格,我两个店,在日月大道两边!同一天同一样东西,比如黄瓜,一边2.5一边4块!不要说我,所有人都不会认同!而且重合10个,八个单价都不一样!你认为合理不?所有人都认为不合理,而且国家法律法规,认定这就是欺诈,但是法官判决书上,认为是合理,这就是冒天下之大不为!而去偏袒!再以我们正常人的思维,送菜,称体重,写价格,完成后!要收了货物的人签字确认!需要几秒!又不是制作原子弹,两三秒钟都没有?同时如果没有没有以上步骤,那定案依据,从何而来?几家人几十个品种,又是据实结算!神仙也记不住!如果你有正常思维,请问你,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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