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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彭德高

我想问问成都市青羊法院吴媛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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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23 17: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8-24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服判决的就继续上诉

 楼主| 发表于 2024-9-2 17: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451924123 发表于 2024-8-24 20:26
不服判决的就继续上诉

中国的司法,一个平头百姓走起来太难了

发表于 2024-9-3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彭德高 发表于 2024-9-2 17:36
中国的司法,一个平头百姓走起来太难了

坚持

 楼主| 发表于 2024-9-18 21: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9-30 10: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10-9 19: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10-10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各平台实名举报试试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2 11: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2 11: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jaymou 发表于 2024-10-10 10:46
各平台实名举报试试

对于一个平头百姓来说,这样的机会几乎为零!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2 11: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jaymou 发表于 2024-10-10 10:46
各平台实名举报试试

除非你不畏生死,把事情弄的无法收场,那时候就所谓的正义,也去应证那句话,正义最多迟到,不会缺席!

 楼主| 发表于 2024-10-26 11: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10-26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jaymou 发表于 2024-10-10 10:46
各平台实名举报试试

他胜诉了  对方也到处举报?本来就是别人是原告  他是被告  输了官司就说人家法官有问题  这种人生活中远离就行了

 楼主| 发表于 2024-10-27 21: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chinajiakang 发表于 2024-10-26 20:21
他胜诉了  对方也到处举报?本来就是别人是原告  他是被告  输了官司就说人家法官有问题  这种人生活中远 ...

原告也好,被告也罢!任何事情,需要证据支撑!在平台上信口雌黄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我所诉,是有法院盖公章的!作为成年人,不是我现在有孩子要养!有生我养我的父母要敬孝!我三年的经历足以让许多人无法跨越!但是人活一世,草木一秋!当我了却了我的责任与义务后!我就豁出生命,我也要一个公道!应该还社会正常次序的,一个公道!

 楼主| 发表于 2024-10-27 21: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彭德高 发表于 2024-10-12 11:30
除非你不畏生死,把事情弄的无法收场,那时候就所谓的正义,也去应证那句话,正义最多迟到,不会缺席!

说话做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维逻辑!我对你的点评不予评价!你把所有资料看清楚,国家的法律法规,弄明白!如果你心中有正义,你就不会说这话!除非你是原告或者吴媛法官的家人及亲人!护短就正常了!

发表于 2024-10-28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彭德高 发表于 2024-10-27 21:10
原告也好,被告也罢!任何事情,需要证据支撑!在平台上信口雌黄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我所诉,是有法院 ...

法院就是讲证据的地方   把证据拿到法院就行了 而不是在网上逼逼叨

 楼主| 发表于 2024-10-28 12: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chinajiakang 发表于 2024-10-28 11:34
法院就是讲证据的地方   把证据拿到法院就行了 而不是在网上逼逼叨

你有三十五岁没有?如果没有,难怪你就不懂社会险恶!这些东西是从法院调出来的。懂吗?既然能上这平台,你就不是三两岁的,我问你,就以你的人生阅历,你见过两个萝卜35斤没有?你再去百家及成都所有的批发市场,一只杀好的九斤半。有没有?你不得不信,你去市场看看,一般就四斤多五斤的有但是都不多,九斤半必须要两只,问题判决书就有,再来说说价格,我两个店,在日月大道两边!同一天同一样东西,比如黄瓜,一边2.5一边4块!不要说我,所有人都不会认同!而且重合10个,八个单价都不一样!你认为合理不?所有人都认为不合理,而且国家法律法规,认定这就是欺诈,但是法官判决书上,认为是合理,这就是冒天下之大不为!而去偏袒!再以我们正常人的思维,送菜,称体重,写价格,完成后!要收了货物的人签字确认!需要几秒!又不是制作原子弹,两三秒钟都没有?同时如果没有没有以上步骤,那定案依据,从何而来?几家人几十个品种,又是据实结算!神仙也记不住!如果你有正常思维,请问你,是否正确?

 楼主| 发表于 2024-10-28 12: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chinajiakang 发表于 2024-10-28 11:34
法院就是讲证据的地方   把证据拿到法院就行了 而不是在网上逼逼叨

这就是死路,不管从任何角度,去推敲这判决!法律法规,用高度盖然性,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不要说公序良俗,他是违反法律法规!再来说社会次序,他这做法不要说认同,会招人唾弃!再结合一下,你说法院的责任是否是惩恶扬善,维护社会正常次序。让大家和睦相处!所以法院的判罚,是否是大多数能接受才行!现在你懂了吗?

 楼主| 发表于 2024-10-28 12: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11-1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彭德高 发表于 2024-10-28 12:04
你有三十五岁没有?如果没有,难怪你就不懂社会险恶!这些东西是从法院调出来的。懂吗?既然能上这平台, ...

估计你也就只能和两三岁的人说半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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