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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专查贪腐

[四川群众呼声] 高坪区人民法院:覃文玲法官是不懂法还是故意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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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5-23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覃文玲至少判了几千个案,帖子中就有几个人踉帖反映覃文玲枉法裁判,按60%的案件原告请了代理律师,为什么就没有人发现覃文玲枉法裁判并举报?不可能个个律师不懂法,看不出问题吧?难道只能归于律师没有职业道德?这个解释不通啊。

 楼主| 发表于 2026-5-23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州旅馆2015 发表于 2026-5-23 13:36
所以,在行政诉讼领域不存在被告花钱摆平原告律师的,你就不要异想天开,以为律师没有分寸,什么钱都敢接? ...

      这个观点我不认同,法官没有好处会去枉法裁判把自己搭进去?这钱不是被诉行政机关给法官难道由被告代理律师自掏腰包?再就是行政机关和法官熟还是律师和法官熟悉?被告的律师不当中介法官敢收这个钱?覃文玲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难道不懂审判程序?答辩书应收到5日内送达原告?视频证据要组织播放质证?逾期提交证据无效,釆信未经质证的证据进行判决她不知道是枉法裁判?除了有精神病才会没有好处这么干。

 楼主| 发表于 2026-5-27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6-5-27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照高坪区法院覃文玲的枉法行为,应该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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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5-27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照高坪区法院覃文玲的枉法行为,党的二十大后都不收敛不收手应该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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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7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专查贪腐 发表于 2026-5-23 21:11
这个观点我不认同,法官没有好处会去枉法裁判把自己搭进去?这钱不是被诉行政机关给法官难道由被告 ...

你又错了,行政诉讼中,被告律师更加不会给法官送钱,但是不排除司法局承办人员,因为他有压力,而他委托的律师,也就是被告律师完全没有压力,所以,被告律师只管收代理费,到法庭走流程而已。原告律师要挣代理费,同时又不敢送钱,被告司法局管着他的执照。所以你不懂游戏规则。
发表于 2026-5-27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原告律师给行政法官送礼,一旦发现,不仅会被司法局吊销执照,而且原告案件也永无翻身余地,你觉得被告不会监督原告律师吗?被告是一定会监督的,所以行政诉讼是律师行贿最少的案件种类,律师出事的多为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几乎没听说过行政案件中原告律师行贿的。
发表于 2026-5-27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被告的法制办承办案件,现在法制办并入司法局,承办人员存在败诉风险,因为行政机关负责人不懂法,所以,败诉就拿法制办承办人员出气,而不是被告律师,所以,律师是不会去冒风险行贿的。他只要流程走完就没什么事了。

 楼主| 发表于 2026-5-27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州旅馆2015 发表于 2026-5-27 14:08
你又错了,行政诉讼中,被告律师更加不会给法官送钱,但是不排除司法局承办人员,因为他有压力,而他委托 ...

这个管司法局什么事?这个又没提起行政复议直接行政诉讼和司法局有什么关糸?只能原告不服政府行政复议决定将政府行政复议机关列为笫二被告才扯的上司法局吧?

 楼主| 发表于 2026-5-27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州旅馆2015 发表于 2026-5-27 14:28
被告的法制办承办案件,现在法制办并入司法局,承办人员存在败诉风险,因为行政机关负责人不懂法,所以,败 ...

看来你的法律认知水平和我根本不是一个维度,还得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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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5-27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州旅馆2015 发表于 2026-5-27 14:28
被告的法制办承办案件,现在法制办并入司法局,承办人员存在败诉风险,因为行政机关负责人不懂法,所以,败 ...

再绐你涨点知识:行政机关管法制的不叫法制办,叫法制科,法制股,政府管法制部门才叫法制办,设在司法局。起诉行政机关不等于起诉政府和法制办司法局没有一点关系。
发表于 2026-5-28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纠结的是是否经过行政复议,以及法治办、法制科、法制股,而我只是取其一角表达的是各行政机关观法治的工作人员,也就是承办人,注重的是底层逻辑,而你说的是你懂的多,和我认知不在一个维度,的确我们认知不在一个维度,我不在乎茴香豆的茴有四种具体的写法,而是剖开内部看到核心原理和底层逻辑,当然认知不在线啦。
发表于 2026-5-28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各机关管法治的承办人员,才是有压力的人,当然他们一般都咨询司法局行政复议科,他们本就是一伙的,管他叫什么法治办、法制科、法制股、行政复议科(股、室),本人不在乎茴香豆的茴有四种写法的。很多时候各行政机关也请司法局的法制人员和委托律师一起出庭,所以,在起诉非市县政府时,你也可能经常发现被告出席的人员中有在司法局上班的人,于是被告出庭人变成了三个人:行政机关一个、委托律师一个、在司法局上班的法律人一个。
发表于 2026-5-28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打行政官司不到200个案件,没你多,所以不纠结具体形式,只看核心原理和底层逻辑。只关注实质,不看眼花缭乱的形式。当然也欢迎你到时候来旁听我开庭,共同学习、交流。
发表于 2026-5-28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主动辞职的,还可以到社会上当律师,所以,问题没有你想象的那么严重。

 楼主| 发表于 2026-5-28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不是啥律师,就一普通公民,在中国的管理制度下就算我法律认知水平超越70%的律师也没资格考律师证,这两年和行政机关法制股领导(法律专业毕业)的也交流过,这次和律师法官也交流过,个人认为他们的法律认知逻辑机械式,这次是我第一次打官司,我能发现法官枉法行为并举报,其它律师为什么发现不了或者说不敢举报的原因吧?无证不代表能力,赵本山,王宝强有专业院校毕业证吗?张雪是中科院院士吗?

 楼主| 发表于 2026-5-28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特别和一法官交流,他的法律认知水平都不高。把行政机关工作中佩戴执法证件和出示执法证件的场景分不清,工作中必须穿制服佩戴执法证件,执法检查时必须先出示执法证件。把佩戴和出示混为一谈,把佩戴当成出示。
发表于 2026-5-28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法官的经验在于他知道只要不构成严重损害,违法就好比吃饭,特别是行政法官,几乎没有被告倒的,被告至法院把他从审案岗位调至其他岗位的有,或者调离法院,或者劝其辞职,当然也有行政法官坐牢的,我知道有个行政法官坐牢是市委市政府告翻的,而不是原告告翻的。
发表于 2026-5-28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专查贪腐 发表于 2026-5-28 13:01
特别和一法官交流,他的法律认知水平都不高。把行政机关工作中佩戴执法证件和出示执法证件的场景分不清,工 ...

你怎么知道法官水平不高呢?他们不想提高,因为上面开会强调的事,错的也假装没有听到、看到、不说,这叫选择性耳聋、选择性失明、选择性失声,至于你说的法官水平不高,他会立刻认同,这叫功能性文盲,法官表示不懂以躲避是非,佩戴和出示与鲁迅笔下的孔乙己的茴香豆的回字有四种写法差不多的,本质都是向外界告知其身份的意思,何必纠结茴香豆的回字的写法呢?
发表于 2026-5-28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第一次打行政官司就认为法官和律师70%都不高,呵呵,我打了上百个也不敢这么说,因为行政诉讼的实质,我感觉就是在和法官对打,至于被告就是一个作壁上观的观众,虽然法官在形式上是中立人,但我的认识观点里就是行政机关的司法部门,是隐形的行政部门,每个人认知不一样,不必苟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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