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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专查贪腐

[四川群众呼声] 高坪区人民法院:覃文玲法官是不懂法还是故意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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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31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判决书过几天就出来了,那么一定是维持,如果快满三个月才出判决,有可能撤销一审判决,概率很小。

 楼主| 发表于 2026-5-31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州旅馆2015 发表于 2026-5-31 18:29
二审没有新证据,维持率高达90%,有几个漏网鱼,就看轮不轮得到你,撤销的概率和中彩票差不多。

        这个要分情况,一审法官覃文玲是枉法裁判,二审没有新证据难道南充中院法官会维持枉法裁判?一审是简易程序,一个法官判案,二审是一般程序,三个法官组成合议庭判案,就现在这情形你认为二审三个法官会把自己搭进去?我认为二审此案有可能要主管院长或院审核后才会出判决书。一审高坪法院主管院长可能看覃文玲是院班子成员审核流于形式,估计被害惨了。

 楼主| 发表于 2026-6-2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内部监督撤销处罚决定不处分几个领导根本不起作用,南府复(2022)31号才赔偿了违法扣车损失2900元还不改正?

 楼主| 发表于 2026-6-2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州旅馆2015 发表于 2026-5-31 18:33
如果判决书过几天就出来了,那么一定是维持,如果快满三个月才出判决,有可能撤销一审判决,概率很小。

和哥子交流了这么久,我认为你不是律师,应该是基层法律工作者吧?这个也是持证上岗的。

发表于 2026-6-3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专查贪腐 发表于 2026-4-22 11:02
睁大你的狗眼看清楚,法规是如何规定的?你不批评运管欺软怕硬,违法执法,反倒批评起弱者来了。唯一的原 ...

就你这水平还超过70%的律师,你要脸不?这一条规定只能证明平台公司给你派单,平台公司违法了!这和你跑黑车被罚有一分钱关系,运管罚不罚平台管你屁事,这是两个处罚案件好不好!你还弱者,就看你在网上发的这些文革式的干嚎就知道你生活中有多无赖,别人一个律师和你理性交流,你倒打一耙说别人是假冒伪劣,合着你就是对的?你口口声声说执法人员没给你出示执法证,那你就把你的证据发出来的,你口口声声的说法官收了被告的钱,你就把证据发出来啊!跑黑车挣钱不丢人,但既然跑黑车就得做好被运管逮到准备,如果运管逮了确实程序违法该申述就申述,该告状就告状,在网上申冤也不是不可以,但不要诬陷和造谣,你发那么多有的没的,你就把运管逮你的视频发出来,或者你就把法官收钱的视频发出来,然后直接就赢了。你不是水平超律师吗,那你不会连下面这法条都不知道吧。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规定分别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三)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分别按照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予以罚款。

 楼主| 发表于 2026-6-3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和你这种无知的人只能用事实说话,不要咬起半截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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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6-3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麻辣1BDUW4 发表于 2026-6-3 10:28
就你这水平还超过70%的律师,你要脸不?这一条规定只能证明平台公司给你派单,平台公司违法了!这和你跑 ...

睁大你的狗眼看清楚,把管理服务办法第二条看清楚,读一百遍,本办法所称网络顶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为“平台公司”。司机是运输者不是经营者,从事的是运输不是经营活动。运管还给司机赔钱干什么?是不是网友讲的把你婆娘搞了?现在以为抓住机会出来秀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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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6-3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麻辣1BDUW4 发表于 2026-6-3 10:28
就你这水平还超过70%的律师,你要脸不?这一条规定只能证明平台公司给你派单,平台公司违法了!这和你跑 ...

      就你这智商都懂法了,南充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两次开庭都请两个律师代理出庭诉讼干什么?它的法制科室人员水平还不如你了?他们都不愿意出庭,就你认为的这么简单你不去给支队领导讲,把请支队请律师的钱给你,你出庭来辩?

发表于 2026-6-3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麻辣1BDUW4 发表于 2026-6-3 10:28
就你这水平还超过70%的律师,你要脸不?这一条规定只能证明平台公司给你派单,平台公司违法了!这和你跑 ...

     球经不懂,抱起狗怂。你讲的是果,先有因才有果。打人违法不?自卫打人违法吗?自己没本事不要用你没本事的心态怀疑别人。你发的没办运输证处罚并没有指明是司机,依据本条是指的平台公司。网约车办的是运输证,不是“营运证”,依据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平台是经营者,车辆和司机是运输服务性质,从事的是运输服务活动,不是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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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5 09: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年6月在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当了一回“律师”,一晃10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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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6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情况

 楼主| 发表于 2026-6-8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世上没有后悔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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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6-13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坪法院覃文玲枉法栽判。

 楼主| 发表于 2026-6-13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是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不服高坪法院一审判决上诉案件刚好一个月,目前没有送达判决书。为了不干预司法,二审判决没出来,对一审法官的枉法追责相关机关无法启动。

 楼主| 发表于 2026-6-17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情感上讲还得感谢覃文玲枉法裁判,她让我诉讼经验从零升到50%.知道对方请的两名律师代理,法庭上辩论占不了优势,想讲啥正讲记不得了,只能上诉状上发力,逻辑严密,让对方主动放弃了书面答辩权,中院才可以提前一个月开庭。从法律上讲,法不容情,隐瞒当庭提交对原告有利的诉讼材料,釆信被告未经质证的视频证据,釆信被告逾期提交证据判决,违反事实对原告的证据和指控不进行说理就判决,文化水平不如你覃文玲,但是字我认的完,这是刑事犯罪行为,不是我能饶恕的。中院法庭调查我指控对方多条严重违法行为,法官只总结了一条有争议的违法行为,法官进行了当庭质询,被告承认他的行为不合法律规定,是自作主张,公权法无授权不可为。经询问南充中院说案子多,判决书短时间内出不来。我相信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在不浪费司法资源的情况下希望南充中院撤销原审判决并直接改判。

发表于 2026-6-17 22: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毁谤不犯法吗?网上谣言凭啥不追究法律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26-6-17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暴桉喊 发表于 2026-6-17 22:07
毁谤不犯法吗?网上谣言凭啥不追究法律责任?

你认为是谣言叫高坪区法院出来辟谣。认为诽谤可以叫覃文玲法官去起诉我。支持你单独发个帖子。

 楼主| 发表于 2026-6-18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请注意审查一审法官覃文玲庭前违反审判程序,拒不依法按期向原告送达答辩状和被告的证据,审判时庭上向我送达答辩状和证据叫我质证,根本没时间审查,被告案件审批登记表,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显示行政机关负责人郑江签字日期为2026年2月26日,被告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2月25日己经由非执法人员出具,先决定后补手续,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楼主| 发表于 2026-6-23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是二审开庭结束笫四十天,目前没有送达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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