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gyhyl

广元市委书记信箱形同虚设 同样忽悠老百姓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6-2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墨客天静网友,我顶你,我就觉得这个标题实在是太令人可气的。市长书记信箱开通以后解决的问题难倒没有吗?你怎么能这样说话呢。作为一广元人,我看不惯。

发表于 2010-6-3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0# 墨客天静


    首先感谢你的关注!你猜的不错,本人确是广元人,而且也是"512"大地震中的自愿者之一,自认为自已也是一个有良知和正义感的人,对灾区所做的付出不会比你少......
    关于本案,建议你在看了“麻辣社区”的“群众呼声”中的《请大家关注广元市中院又一荒唐判决》全文和跟帖后再做评价如何?
    对于罗強书记,正如你所说:他在达州口碑如何我也是知道的,因为我有很多朋友是达州的。正因如此我们才求助书记信箱,也并未把他当成什么“救世主”。
    本案现已经历5年多了,终审判决后我们找过省高院他们的答复是:必须把此案行政案部分的判决依据撤销方能在省高院立案。我们回来后广元中院院长开始还接待我们,可后来发现针对我们对终审判决的几点质疑,法院从来没有正面答复,到后来发现忽悠不了我们,法院开始回避故意拖延,现已超过规定立案期限,我们在此情况下求助书记信箱实属无奈,如果通过正常的司法途径能解决的亊情百姓还求助书记信箱干什么?我们不是要罗书记干涉司法公正只是希望他能在百忙中公正的过问一下,难道这也过分了吗?

发表于 2010-6-3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墨客天静网友,我顶你,我就觉得这个标题实在是太令人可气的。市长书记信箱开通以后解决的问题难倒没有吗? ...
用爱行人生 发表于 2010-6-2 22:52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建议你每周二到广元市中院领导接待日去看一下,什么时候有过中院领导,再看看那些上访者无助的眼神你就什么都明白了,他们大都给书记信箱写过信书记信箱也例行公亊转了,请问有用吗?有的案子都几十年了还要让他们等多久......
  湖南永州的"枪击法院案"和"06广元中院被炸案"何等相似,但为什么网民一边倒拍手称快到底说明了什么?那就是民心不可违......

发表于 2010-6-5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阴阳判决、自相矛盾、指鹿为马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法官大人你不脸红吗?

发表于 2010-6-5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法制;人人都是受益者。不要法制;人人都是受害者。包括执法者!

发表于 2010-6-6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已无公正可言,永州的惊天血案足以让我们的执法者警醒!!!

[发帖际遇]: 天工开物获得医疗补助小米椒4个.

发表于 2010-6-6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房产总证登记为国有所以就是国有资产,也只有广元国资委想得出来。

发表于 2010-6-7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相信法律会还你公道!!
大堂坝66 发表于 2010-5-25 11:29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的法律还有公道可言吗?广元中院当年为什么挨炸?老百姓你不把他逼上梁山他会这样做吗?

发表于 2010-6-7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由国家投资形成的资产叫国有资产。本案的当亊人在房子没修时就缴纳了集资款你凭什么认定是国有资产?

发表于 2010-6-8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墨客天静网友,我顶你,我就觉得这个标题实在是太令人可气的。市长书记信箱开通以后解决的问题难倒没有吗? ...
用爱行人生 发表于 2010-6-2 22:52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看不贯的亊多了,就看你是站在官方的角度还是站在公正的角度?

发表于 2010-6-8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国资委无权单独界定国有资产,而应由法院认定。行政庭一审二审经过审理认定不是国有资产,终审判决为什么会用一个没有审理的证据。阴阳判决、荒唐可笑······

发表于 2010-6-9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象很普遍啊

发表于 2010-6-9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象很普遍啊
青城铁手 发表于 2010-6-9 08:21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关注!

发表于 2010-6-9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书记信箱,不过是做秀尔!!!

 楼主| 发表于 2010-6-10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各位网友支持!

发表于 2010-6-10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真相的走过。
发表于 2010-6-10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晓得吗也不要开枪瑟!

[发帖际遇]: 其实我很寂寞活动总是放鸽子,罚你小米椒3个.

发表于 2010-6-11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美国宪法规定:当民众设立的政府背判了民意时,民众就有权利拿起武器打倒它。这句话对中国同样适用!

发表于 2010-6-11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难道是能力问题吗?非也······

发表于 2010-6-11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工开物 ,你到底想达到一个什么目的呢?如果想解决官司,仅仅这样远远不够;如果想揭露什么,你的靶子又瞄错。难道你不认为文明包括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法制文明,生态文明和政治文明吗?难道你让书记当回法官给你断案吗?他不是法官,你就认为信箱在作秀,那你去看看人民网和书记信箱一些回复,看看是不是如你所说呢?媒体是党的喉舌,但也不是只手遮天,他们也怕正义的法律。所以,你应该去找他们打官司,并争取积极申诉。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