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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yhyl

广元市委书记信箱形同虚设 同样忽悠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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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罗书记,不错。

发表于 2010-7-2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7# 星火--燎原


    谢谢关注!

发表于 2010-7-2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9# 路iyh


    谢谢关注!

发表于 2010-7-3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过广元书记信箱,是四川各市中最好的.书记也是人,不可能事事过问.否则累死了.-南充人.
fu000j 发表于 2010-7-1 17:47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百姓利益无小事,如果过问一下会累死,可能中国的书记都死完了!

发表于 2010-7-4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是整个国家得了病,只有党中央是好的!
星火--燎原 发表于 2010-6-30 20:32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但愿是的!

发表于 2010-7-4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罗书记的本意、好意、心意、良苦用意,世上不可体会到位!严格公正地说,罗书记是广元建市以来最好最讲良心的好书记!我们支持罗书记!
    但好想好想罗书记为民的吩咐,在下面单位办理的过程中不要忽悠当带事人!特别象市委组织部这样的一些单位!
发表于 2010-7-4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 为什么只强调老百姓依法办亊,而政府不依法谁来管他们)
说的太好了。

发表于 2010-7-5 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罗书记的本意、好意、心意、良苦用意,世上不可体会到位!严格公正地说,罗书记是广元建市以来最好最讲良心 ...
黔驴死撑 发表于 2010-7-4 13:31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是否言过其实了?如果对问题的视而不见也是对民生的漠视!

发表于 2010-7-5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7# 一个不平的人


    谢谢读帖!

发表于 2010-7-6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现在所有的商品房小区房产总证都是开发商的,难道所有的房产就都是开发商的吗?

国有单位的房产总证登记都是国有资产,难道所有的房产就都是国有资产吗?

判决太让人吃惊了!!!

发表于 2010-7-7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党,虽然有一些老鼠屎但毕竟脏不了一大锅饭。

发表于 2010-7-7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党,虽然有一些老鼠屎但毕竟脏不了一大锅饭

发表于 2010-7-7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雷人的判决叫人大开眼界了!

发表于 2010-7-8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希望法律最后能主持公道,维护正义。

发表于 2010-7-9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司法的公平、公正!

[发帖际遇]: 我们广元人为麻辣社区真情献唱,众坛友打发他小米椒6个

发表于 2010-7-10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法官大人,你的內心觉得公平吗???

发表于 2010-7-10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6# 黔驴死撑


    这亊好象和组织部没什么关系!

发表于 2010-7-11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怪!广安“恒大中天国际”

项目拆迁,不同人偿付比例悬殊达两倍多



根据广安市城市建设规划,四川"恒大中天国际"对我们恒大纺织厂片区居民住宅进行综合拆迁。

我们非常拥护,但在拆迁安置中却怪事连连:

第一怪:先签合同遭人怪。去年一月,市上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在恒大纺织片区进行城市改造,

建设广安地标性建筑,提升城市形象。为配合开发商工作,我们5户住户在其他住户拒绝签订房屋拆

迁安置合同的情况下,广福办事处副主任和社区书记信誓旦旦拍着胸口对我们说:你们带头签约并放

心,只要以后后签的住户是什么比例还房就按此标准补偿你们,决不让老实人吃亏,在此情况下,我

们带头与开发商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为此遭到了其他拆迁户的责怪谩骂。

第二怪:后签合同还房多。我们5户拆迁户于去年按照政府规定与开发商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

还房比例尚未达到1:1,而去年下年和今年与开发商签订协议的拆迁户其还房比例则达到了1:1.5、

1:1.6、1:1.7、1:1.8,甚至达到了1:2以上如此悬殊,不仅令人费解,更体现了老实人老吃亏。

第三怪:先签后签订补偿不一致。我们5户先签订协议的拆迁户安置过渡费、原房屋装修费全部

作为还房补偿都远远不够,现在全部靠自己出钱在外租房居住,而后签协议的安置户,他们的过渡费

和旧房装修费,恒大公司却以现金全额支付给拆迁户,且新旧房还互不找补,如此巨大差距,给老实人

带来的伤害犹如雪上加霜。

第四怪:开发商暗箱操作。一是在市政府和恒大中天国际实施拆迁安置初期,为了与住户尽快达

成补偿协议,开发商采取许诺优惠和政府所在片区工作人员及亲属登记造册,令其亲属督促签约,否则

停职等威胁措施,导致恒大中天房地产开公司单方面拟定的拆迁协议违背了拆迁户的真实意愿,使被拆

迁户签订了不平等协议,同时与国家有关拆迁安置补偿规定严重背离;二是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开发商

为了尽快与拆迁户签订补偿协议,对后签订协议的拆迁户实行高额补偿,为了掩人耳目,对后签订协议

的拆迁户开具两份协议(并签订了保密协议。否则将予以经济制裁),以欺骗先签订补偿协议的5住户,

其行为令人愤慨。

第五怪:群众意见充耳不闻,领导保证视若谎言。恒大纺织片区改造时至今日尚未开始拆迁,距

我们签订的合同还房时间(18个月)已经过去18个月,但至今还未拆迁动工,何时还房遥遥无期,在尚

未开始拆出建设前,我们5户多次要求我们的还房比例和补偿费用与后签合同的拆迁户保持一致,但开发

商采取种种办法进行遮掩推卸,甚至威胁“再来找,你们是不是想来挨打”,面对此情我们只能找百姓的

父母官,而当初负责该地段工作的广福办事处副主任和社区书记如今也概莫能助。

如今,我们应该怎么办?面对父母、面对妻儿、面对兄弟,我们欲哭无泪;面对开发商,我们义愤填

膺;面对政府,我们哑口无言。我们只能期盼着政府的干预,期盼着开发商良心的回暖。我们作为一介市

民寄望于城市的美化,广安的发展,人们的幸福,但构建共公平、和谐的社会环境更是我们的良好祝愿。

我们期待着!!!
发表于 2010-7-11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官司的事情,依法办事,该咋个判,不是书记说了算,而是法院判了算。
楼主常识都不懂。说明楼主不懂法律。
这事情发生在我们报社,开始的处理意见你不服,答复你总是不同意。一句话,你要的结果是满足你的个人利益,至于国家利益,你说你不管。不能因为你的利益没有满足,就说书记信箱形同虚设,那么书记信箱3万件信件办理完结,和2000封感谢信件,你咋个看?
涉法涉诉问题,你的官司广元中院判决,你败诉。你不服,省高院也判决你败诉。你不依法,毫无道理。
结论:纯粹蛮不讲理。
发表于 2010-7-11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的马甲就是一个人:
赵勇

=林敏
=gyhyl
=天工开物
=我们广元人
=旁观者清ha
=1看世界1
=正义无限v
=路见不平9
=坚持真理ccca

我的天,至少有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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