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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悠扬

[转帖]关于大竹工商乱收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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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8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撤消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转自中华论坛)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政治文明建设也越来越得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以人为本”体现着社会对人的尊重、对道德和法律的尊重;“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已经被各级政府所普遍接受。
  然而,目前作为拥有60万在编人员的全国工商管理系统,其无论是对个体工商业户的收费,还是对企业的日常行政管理,都无法完全符合新时代的法制精神,国家赋予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职责,有的因和其他执法部门交叉,形成有利益就争,无利益就逃避的尴尬局面;有些毫无意义的管理已经阻碍了当前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和谐发展。
  有鉴于此,我们建议国家应该尽快撤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其理由如下:
  一、工商行政管理局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已经严重不适应法制环境下的市场经济
  我国经济的市场化水平已经处于世界的前列,目前除通信、供电、金融等一些“国”字号垄断的领域外,基本上都实行了市场化,而市场化的经济干吗还需要政府指手画脚,政府长期以来对他们的管理真的是有效吗?大家不妨再回过头来看看,政府最有计划的时候,国家处于全面的短缺经济时代;“双轨制”时代让很多官家成为了富翁;市场化程度很高的当今,才使得商品极为丰富,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
  “工商行政管理”一词本身就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该机构成立的初衷,就是国家为了建立遏制市场经济发展的工具。计划经济条件下,每个经济组织都必须有一个婆婆,也就是各类主管局、委、办,而个体经营者被国家指定的婆婆就是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如今,企业的婆婆已经分别死亡了,而个体经营者的婆婆却依然健在,而且还愈加行使着自己不一定合法的权利。
  我们的政府应该崇尚“无为而治”的理念,尽可能地避免把自己摆在管理者的位置上,只要不对社会产生危害的行为,我们的政府就没有必要去管理,以给老百姓营造更加宽松的社会环境。政府管理市场,远不如让市场自身调节来得科学。
  目前的中国是世界最大的假冒伪劣商品制造中心,我们随处可以接触到的假冒伪劣产品正在一些工商管理所的门前大量批发,给大众带来的是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只知收费而不去管理的印象,使管理者的诚信度受到损害。作为一个以被管理者提供费用养活自己的执法部门,怎么可能不在收费和管理之间权衡呢,在这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其实扮演着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角色,这样的管理当然无法做到公正了。
  再说,我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这几十万大军,一年组织查处的垄断、不正当竞争、假冒伪劣、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合同欺诈案件,和这么多人的物质消耗能成正比吗?以“经济卫士”自称是否有点言过其实?
  耐人寻味的是,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要说“作用”最大的时候,应该算是改革开放之初了,那时候的“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真的打击过很多小商小贩,最典型的要数芜湖市的“傻子瓜子”创始人年广久了,要不是邓小平先生数次提到他,恐怕他还要在牢里多待一些日子呢。
  有人戏称,工商行政管理越薄弱的地方,其民营经济发展也就越快,反之亦然。
  二、对个体工商业户的收费有政府歧视的嫌疑,并使该系统人员数量急剧膨胀
  去年,全国人大决定五年内在全国取消农业税。一年后,已经有25个省市自治区取消了农业税,明年全国将不再有农业税,这体现了国家对农民的尊重。
  目前的工商管理费收取的对象是个体工商业户,而作为有着一定实力的法人则不需要交纳该项费用,这种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岐视政策的执行,阻碍着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也损坏了工商的形象,耗去了基层大部分的精力,使得工商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能。国家应如取消农业税一样尽快取消工商管理费,以充分体现个体工商业户在经营活动中所享有的平等地位。
  其实,作为个体工商业户,一般经营规模较小,绝大多数处于养家糊口的阶段,在社会中一般处于弱势群体,在收费的合法性都受到百姓质疑的情况下收取他们的管理费,往往容易引起对抗性的矛盾,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目前,个体工商业户如果月营业额达不到一定的标准,就连被老百姓说了几千年的“皇粮国税”都不需要缴纳了,这一措施在为千千万万个体户减轻负担的同时,也降低了税务部门的征收成本,是政府和个体经营者双赢的举措。而个体工商业户还要按照不低的比例上缴工商行政管理费,不知道国家有关部门是如何考虑的,征收税款和收取管理费,哪一样更能让百姓接受是不言而喻的事情。
  三、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一些无效管理,已阻碍着国民经济的发展
  最为典型的要数对工商注册的管理了。一些中小企业的经营范围,如果不是需要有严格准入制度的行业,只要不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领域,为什么需要国家职能部门批准?如果对一些经营小商品的行业不进行工商注册,他们会对社会构成什么危害呢?如果一个专门修理皮鞋的作坊,顺带卖一些鞋垫、鞋油之类的,如果注册的经营范围中没有销售这一项,对社会会带来危害吗?
  一些具有较先进管理理念的国家,大部分企业是不需要到工商注册、审批、登记的,有的可以在商会注册,有的是在法院注册,都是简单的注册;很多中小企业不用登记,普遍实行备案制;个体经营者作为自由职业者,劳动是自由的,根本不用登记,。而我国实行的是普遍登记制度,不论你是限制性发展行业、需要有严格准入标准的特种行业还是个体工商业户,都要进行注册登记。这样,一方面加大了工商系统自身的工作量,增加了行政管理成本,也扩大了收费的需求,形成了一种恶性的循环;另一方面这种普遍准入制度极大地限制了劳动和创业的自由,阻碍着国民经济的发展。
  四、与其他部门重叠的职能,应让位于更有权威性的部门
  职责的重叠,是导致政府部门之间相互扯皮的一大根源,有利益的事情大家抢着去管,没有利益的事情又相互推诿,这已经严重地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和其他部门职责重叠的最多,而这些部门却一般都有着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较之工商管理系统的条例显然更具有权威性。
  (一)商标的注册和管理应该划归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和专利具有极为相似的功能,均应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而今,国家知识产权局却只负责专利权的审批,把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商标权的审批让给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去负责,这不能不说明我国政府对商标权的不够重视。
  (二)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份内事
  目前,我国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的职责实行的是分段管理办法,即质监部门负责生产领域,而工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
  我不理解国家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这样来划分职责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作为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执行着《中国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着较强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能,而国家愣是不想充分发挥该部门的作用,非得让他们把自己的职责让一半给那个不够专业的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去查处。我不知道会不会有哪一天我国会把刑事案件也以昼夜划的标准分段让公安和哪个部门分别侦破。
  (三)交易管理职能应该转移给商务管理部门
  对于市场竞争、公平交易等行为的监督,查处垄断经营和不正当竞争,应该由商务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即将出台的《反垄断法》负责管理,国家没有必要在商务部以外还要设一个工商行政管理局,要么就应该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行使商务部的权力。
  (四)传销及合同欺诈行为,应由公安机关查处
  传销和变相传销及合同欺诈,属于经济犯罪行为,应由公安机关组织侦查,情节严重并构成犯罪的,应由法院进行审判,以达到威慑犯罪分子的作用。靠行政管理手段、罚款措施来遏制该类犯罪,只会让该类犯罪活动愈演愈烈。
  (五)消费者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应和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完全脱钩
  作为国家规定应为纯民间机构的消费者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其收取的会费,一直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另一个收入渠道,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从而导致了各地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变相强行要求法人及个体工商业户缴纳会费,以满足他们的部门利益。如果不让消费者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和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尽早完全脱钩,这种有损于政府形象的收费就永远无法停止。
  五、人员的安置问题
  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对人员进行合理分流,妥善安置工商管理系统的工作人员,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作为仅有的几个正部级局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就其有效职能来说,级别实在是有点高了。高级别的职能部门必然会水涨船高地衍生出更多的二级局、司,使机构和人员进一步膨胀。大家普遍认同的是,处于最基层的工商管理所的数量,恐怕已经在全国各执法系列的各类站、所中名列前茅了。而过多的基层执法单位,必定不利于“依法治国”的实施。国家可以从降低总局行政级别做起,大力精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内的机构,冻结工商系统一切理由的新设机构和人员进入。
  (二)依照职责将相关人员划转到新的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将一些职责移交其他部门时,可以将相关人员一并移交,一方面这些人员通常有着一定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新单位在增加职责后也需要增加人员,让有经验的同志继续从事熟悉的工作,比在社会上招收新的工作人员来得经济、实用。
  (三)鼓励现有人员改变身份,加入“两协会”
  从政策上鼓励现有人员放下身段,自愿加入个体劳动者协会、消费者协会,国家可以赋予“两协会”更多的职能,让“两协会”充满活力,充分发挥“两协会”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协调作用。
  (四)鼓励工作人员提前退休或自主就业
  一是国家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现有人员自主就业;二是从物质上鼓励有公务员身份并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提前退休;三是利用机构撤消后遗留下的办公楼和设备,组建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咨询公司、中介公司等。
  (五)部分市场管理人员可直接转入市容执法部门。
  (六)其他部门在招收公务员时,国家应给予该系统分流人员以一定的政策照顾。
  今天我在这里提出撤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理由,必然会引起一些既得利益者的强烈不满。但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一些机构必然要在社会发展过程中被淘汰或被重新组合。我们期望政府管理经济的部门越来越少,管理方式越来越人性化、科学化,让共和国的纳税人在宽松的环境下快速成长,让中国的企业迅速做大做强,让中国快速强大。

发表于 2005-7-28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春涉黑局长抢钱买官

NEWS.SOHU.COM  2004年08月20日01:00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搜狐网7月16日转载:长春一局长无法无天 组织服刑人员持枪抢工厂

  搜狐网7月16日转载:长春一工商局长组织犯人抢劫 敲诈勒索逼良为娼   

  搜狐网8月3日转载:长春涉黑局长外逃被捕 曾组织犯人围攻监狱65天

  一个有违法前科且劣迹斑斑的人,何以能在仕途上屡次“脱险”,且一路高升?

  有熟知展文波底细的长春市工商系统内部人士说,展文波抢钱有点像生意人做买卖,“买卖做得越大,就越难收得住手了”。

  结合展文波的人生轨迹来看,此言不无道理。

  “猎犬队”

  2004年7月,展文波案专案组在媒体上公布了举报电话。随即,“材料收了几麻袋,电话简直被打爆”,省纪委一位工作人员对媒体透露。

  长春当地有个流传甚广的说法:展文波手下有个“猎犬队”,专门为他搜集有钱企业的信息,“相中谁家谁家遭殃”。

  据专案组初步掌握的情况,在对九台市物资实业总公司“执法”前后,展文波还组织过十几次类似的“犯人执法”。其中德惠市朝阳乡滴水湖拆车市场,是被展文波抢垮的第一个单位。

  据了解,德惠市朝阳乡滴水湖拆车市场是由当地乡政府招商成立的,工商执照、纳税手续等一应俱全。2001年5月20日,展文波突然率领数十台车辆、100多名犯人,封锁市场,抢夺物资。

  事后,展文波给出的理由是,“打假”。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走访了该处被展文波“打过假”的地方。昔日兴旺的市场已变成田地,夹杂着数片还没来得及拆除的工房,地面上堆满锈迹斑斑的汽车铁皮。

  经历过那惨痛一幕的商户沈德成告诉记者,当时被抢的有18家,共计300多万元。这些厂都是他们东借西凑甚至“抬钱”(借高利贷)建起来的,原本生意还不错,没想到遭遇灭顶之灾。

  如今,这18户人家里,一家的男主人当年被犯人打伤,至今未愈;两家已不堪家庭债务而离婚;更多的家庭,每到年关就四处躲债,“根本不敢回家过年”。

  据沈德成了解到的情况:当时展文波抢走他们的东西,“走在回长春的路上就开始卖了”,因为“根本就没打算返还或上缴过”。许翠琴说,抢走九台市物资总公司的1000多吨产品及原料,事后也被展说成400多吨。

  长春市工商局法制处一工作人员曾对媒体说,展文波采取这种手段获取的钱财有数千万元,但他上缴的只有72万元,“办案不开清单,瞒报、少报罚没物资,是展文波敛财的惯用手段”。有如此生财“捷径”,展文波基本不花钱买东西,“家里缺啥抢啥”。

  据当地媒体报道,展文波在众商家面前从来“说一不二”。有一次,展来到长春市胜利公园附近一家饭店,见到大堂里的背投电视很漂亮,就对饭店经理说:“你们的电视凭啥比我家的还大?咱们换了,明天搬到我家去!”经理不敢吱声,第二天赶紧照办。

  吉林省公安厅一位老干部向工商部门投诉,就在今年1月,展文波因为家里建房需要门窗,就安排“猎犬队”出去物色。最后恰恰相中了这位老干部妹妹家开的店,于是宣称店里所卖的门全是“假货”,“一家伙装车拉走,连木方都不落”。

  老干部将状告到市工商局某领导处,领导连称,“这展文波尽瞎整,叫他赶紧把东西退回去。”展文波获悉,却理直气壮地对老干部的妹妹说,“你咋不早说你哥呢?惹这么多麻烦。这样吧,交6000元运费来,东西给你送回去。”老干部兄妹再告,展文波才没要6000元运费。

  展文波的非常仕途

  据长春市工商部门一位人士介绍,现年44岁的展文波原名展文光,1974年至1978年间曾因入室盗窃被游行批斗和劳动教养过。1979年,展文波托关系进入长春市南关区工商分局当了一名市场管理员,改名展文波。

  在南关区工商分局工作期间,展文波并不安分,曾三次受到政、纪处分,甚至两次被当地党报批评曝光。

  该人士举例说,在担任市场管理员期间,展文波曾私自印制工商行政管理收费票据达5万元。被发现后,展百般求人找到长春市工商局主要领导说情,才没被开除。

  1988年,长春市工商局内部定编转干,展文波花钱买通了关键部门领导,通过雇人替考的方式,如愿进入干部队伍。

  1990年,展文波被调到刚成立的长春市工商局汽修厂任负责人。汽修厂解体后,展文波当上了长春市朝阳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有证据显示,展文波的这顶乌纱帽,其来路也有些不明不白。

  1997年10月,长春暴出号称当地“第一号反贪大案”的原市工商局局长夏沛海腐败案。夏沛海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刑17年。检察院起诉书和法院判决书均认定,展文波曾一次送给夏沛海10万元。

  展文波虽然因此被审查,最后却不了了之。在接受审查期间,展文波声称有病,检察机关送他去医院检查,他却借上厕所之机,从三层楼上撬窗逃走。

  不久,展文波再次被抓。但17个月之后,他不但再次被释,还很快当上了经济违法稽查分局的局长。这一结果,让所有人大惑不解。

  熟悉展文波的人说,其不学无术在长春市工商系统“出了名”。一个出自长春市检察院干部的说法是,展文波曾在一份讯问材料上签字:“以上材料看过,全对”。8个字就错了3个。

  有媒体引述长春市工商局干部的话说,“展文波这样素质的人能升迁,最后还当上分局局长,是靠钱当道的。”原南关区工商分局一位老同志也称,“他搞到钱后就买官,买了官后搞更多的钱,再买更大的官,再搞更多的钱。”

  事实上,据说那次因夏沛海案“进去”又“出来”后,展文波自己曾称是“花了70万元摆平这事”。展文波还有一句话是,“有钱什么都不怕,70万算个啥,一年就能捞回来。”

  从已经查明的事实来看,展文波仕途之中金钱当道,是确凿无疑的。据称,展文波不仅以抢来的钱买官买权,还用它“巩固”自己的官位权力。平时来往不多的人,只要他认为“日后可能用得到”,就动辄赠以厚礼。

 楼主| 发表于 2005-7-29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2005年4月,安岳县的万民个体户正在欢天喜地的退市场管理费。而大竹县工商所的正在到处催缴市场管理费。咨询他们时态度极为不好(你要告去省里去哦,领导说了要收的)。同在四川一片天空,为什么都不按同一制度办事呢?大竹工商领导班子在挣什么表现哦

 楼主| 发表于 2005-7-29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em07]

 楼主| 发表于 2005-7-29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我怎么把那票传到网站。要传真机吗?我还弄不来哦,

发表于 2005-7-29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将大竹县工商局乱收费的发票等证据发给野笏版主.请她网上调查.

请她回复!!!以便媒体监督~~~~~~~~~~~

请华西都市报记者暴光!!!!!

发表于 2005-7-29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工商年检 个协搭车强收费
http://news.tom.com 2005年03月16日06时57分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成都市新津县、温江区部分工商部门涉嫌年检时强收高额会费
  惊人举报
  年检时被征收会费
  春节过后不久,成都市新津县的4000多名个体小老板们,先后接到通知,要求他们从3月1日开始参加执照年检。3月1日上午,新津县的个体户们,纷纷前往县工商局下属的六个工商所。杨女士的小店属于武阳工商所辖区,去工商所时是兴冲冲的,可回来时却怒气冲冲的。“想了好久都想不通”的她,拨通了本报新闻热线86780000:“新津县工商所要求,每个个体户必须上交160元报名参加个体劳动者协会(简称个协)之后,才予以办理年审。这样交160元钱,我觉得很不合理,进入个协应该是自愿的呀。”
  去年6月2日,中央电视台《共同关注》栏目以《如此“自愿”交费》为题,报道了安岳县工商局在2004年度执照年检时违规收费之事。此报道在全国尤其是四川工商系统引起了极大震荡。随即,一场力度极大、持续颇久、波及甚广的收费整顿在工商系统内部展开。事隔不到半年,难道新津县真有类似情况发生?本报机动组记者立即前往新津展开采访,经过11天严密的调查,我们发现除了新津县之外,成都的温江区、都江堰市也有类似情况发生———工商部门不仅违规搭车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个协会费,而且大都在去年的基础上大幅度提高了收费标准,涨价最高的达800%!
  记者暗访1
  新津工商 不交费不年检
  3月2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位于新津县城五津北路的新津县工商局武阳工商所。大门除工商所牌子外,还挂有一块“新津县个体劳动者协会武阳分会”的牌子。走进大门,发现武阳工商所在院子右边二楼上。
  二楼正面墙壁上贴着“新津县工商局工作流程图”:个体工商户执营业执照正、副本,到所在地工商所申报年检,凡手续齐全,工商所当即受理,验照、贴花。所谓“贴花”,就是年检合格后,工商部门在执照上贴上一张激光打印的圆形银
  色小胶纸。按规定,执照年检过程到此结束。
  执照年检在一间大屋子里进行,屋里正面柜台后,坐着两位年轻的工商女干部,她们负责年检执照并贴花。屋里另有一道小门,里面坐着新津县个协武阳分会的人。
  杨女士回忆说,3月1日,她走进这间屋子,将执照正本、副本一起交给工商干部,“她们看了执照后用手指着傍边的小门对我说,执照没问题,去那里交160元个协会费就可
  以贴花了。我问可不可以不参加这个协会,她们没回答,只说不交钱就不年检。”杨女士最终因拒交这160元会费而执照没能年检。
  为了证实杨女士的话,2日上午10时10分,我们以咨询执照年检为由走进了办公室。一名徐姓工商女干部告诉我们:“带执照正本、副本和两张照片来就可以了。”“还交不交什么钱呢?”她没回答。正在这时,一名手拿执照的大爷从那间个协办公室里出来:“我又不参加你们的啥子协会,为啥子要喊我交160会费?现在生意那么不好做,还交这些冤枉钱。”大爷边往外走边说:“不年检算了!”
  我们追到门外,听王富大爷简单介绍了情况:工商干部叫他到另一间屋子(即个协办公室)办手续,“一进去,那老头就喊我交160元会费,说是个协会费。我说我入都没入个协,交啥子费?那老头就拿张打印好的纸给我,说你只要在上面签字,就加入了个协。我一看,是申请书,是说我自愿加入个协的申请书。里面的人就说,你不签字就年检不到执照。”王富大爷最后说:“年检不到就年检不到,我想横了。他们这是估倒收钱!”
  个体户:交的什么费都不晓得
  在武阳工商所门前,我们只站了一会,便遇到几位年检完执照出来的个体工商户。一打听,他们都交了160元的个协会费,但都表示“不晓得”交的什么费。
  苏蓉大妈年近70岁,在五津镇西仓街经营小百货和劳保用品。当日上午,她来武阳工商所年检执照,“我也不晓得要办些啥手续、交些啥子钱,喊我交也只有交了。”大妈拿出编号为0032253625的“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上写收到“2005年度个协会费160元”,收款人是“徐”。但在“收费单位(印章)”处,却没看见应该要加盖的印章。
  经营五金交电的王荣是个中年汉子,他也不知道交的160元是什么费。他交费的理由很朴实:“看到工商干部喊交钱,大家都交我就跟到交了。”
  接着,我们电话采访了几位个体工商户:卖滑石粉的李素快人快语:“交了160元,不晓得是啥子钱。我们去办这个(指年检执照)的都交了。”卖干杂的洪露也交了160元:“不交不年检,哪个敢不交?”
  工商所所长:交费都是“自愿”的
  3月2日上午11时20分,在完成暗访取证之后,我们拿着个体工商户们的执照、交费收据等复印件,上楼找到了武阳工商所副所长陈雷军。
  据陈雷军介绍,新津县6个工商所除新义工商所太小没有设置个协分会外,全县共有5个个协分会,会员4000多人。武阳分会有1000多人,大部分都交了会费。大略计算一下,新津县个协今年仅这笔个协会费,收入就高达60余万,武阳分会也有16万左右。
  陈雷军称:“会费收取之后,全部由协会自己开支,取之于会、用之于会。”至于究竟怎么“用之于会”,他举例说:比如组织会员们学习、对困难的个体户进行帮助等。陈雷军说,武阳工商所办公经费非常紧张,只能勉强维持正常的办公开支,“即使这样,我们也不会更不能动用个协的钱。”
  不过,陈雷军反复强调:“交会费,都是自愿的,而且都填写了申请书的。”但我们在查看个体工商户们自愿交费的证据时,发现统一的申请书都是事先打印好的,仅在3月1日和2日上午,就已有43人填写申请书,还有78张都是空白的。
  记者暗访2
  温江工商 要年检交六百
  3月8日,本报热线再度接到投诉。外地来温江区开设餐馆的魏师傅告诉我们:“年检执照时,工商强迫我交了600元会费。”
  据他介绍,本月4日,他去温江区工商局公平工商所年检执照时,“那个胖胖的工商干部看完执照,就喊我到另一间屋子去办手续。结果一进去就喊我交600元钱,说是会费。交完钱才给我登记执照和贴花……我想不通。”
  3月9日上午,记者与魏师傅一起来到公平工商所。与武阳工商所一样,这里年检执照也在外面大屋子进行,收费的个协工作人员坐在里面的办公室。一进工商所,魏师傅就指着一名穿制服的工商干部说:“那天就是他喊我进去办手续交钱的。”这名干部叫蒙明朝,他坚决否认自己变相强制魏师傅进里间“办手续”:“我没喊!那天我根本没管这个事。”至于个协为何要收取600元的会费,蒙明朝说自己不清楚:“收费是个协的人,我们不晓得。”
  里间个协的收费办公室里空无一人,我们想采访有关负责人或个协工作人员,蒙明朝说:“不在,都不在。他们都下去收会费去了。”
  随后,我们来到温江区工商局,见到了分管个协工作的副局长陈应江。陈应江说:“今年的收费标准,是会员大会定的,每人收60元。魏师傅的店子有10个从业人员,从业人员都是个协会员,所以收600元。”陈应江也强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如果魏师傅想退这600元,先要写退会申请,批准后就可以退费。”
  陈应江说,温江区的个体经营从业人员,一共有七八千人(按每人60元计算,这又是一笔数十万的收入)。对于年检执照时“顺便”收取个协会费,陈应江承认“有‘搭车’嫌疑”。他还强调,现在已完全分开了,个协的人自己下去收。
  3月9日午后1时20分许,在采访完回报社途中,我们获悉,温江区个协的人亲自到魏师傅的店里,如数退还了600元所谓自愿交的会费。
  权威说法
  省物价局严重违规会费应该退还
  3月4日,我们采访了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省物价局综合法规处的同志口气坚决:“新津工商的收费依据有问题,依据这个(文件)来收费,违规!加入个协,最重要的原则是自愿入会。不得采取任何强制或变相强制措施要求入会,也不得以任何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收取会费。”
  而该局收费管理处的林副处长称,此举已严重违规,“所收费额应该退还。”
  省工商局入会自愿搭车收费不对
  3月3日下午,我们采访了省工商局个体处的赵志武。他说,个体工商户加入个协,最重要的原则是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在这个前提下,加入协会后就要按协会章程办事;如果退会,就不交会费。”针对新津县的做法,赵志武肯定:年检期间,搭车收费,不对。他重复说道:“年检收取此费,不妥当……个协现在举步维艰、难以维系,但也不能这样收费。”
  最新文件
  铁规:严禁搭车收费
  在采访中我们获悉,在今年1月,省工商局才刚刚颁发“川工商办(2005)5号”文件,明确规定:一,严格执行年检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验照不收费,企业年检除规定的50元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二,严禁各种形式的搭车收费。同时,该文件还强调:“各级局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收费政策、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年检期间要会同财务、法制等部门普遍组织开展收费纪律大检查,对违反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决策者的责任。”
附录:中央电视台在2004年6月2日的(共同关注)节目(如此自愿交费):反应了当今中国工商收费中普遍存在的敲诈勒索问题.
http://www.cctv.com/news/society/20040602/101939.shtml

发表于 2005-8-3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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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4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缴工会费。个协费,法律培训费。市场管理费不办证呀,版主救救我呀~~~~~~~~~~~~~~~~~[em07]

 楼主| 发表于 2005-8-6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gogo345请尽快回复

 楼主| 发表于 2005-8-5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QQ上有留言。请查收。gogo345

发表于 2005-8-6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只好找县纪委,县长,市工商局出面可能会解决问题.

发表于 2005-8-6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请记者一事,建议等待时机,最好选在2006年1-3月验照时,来一次大规模的曝光,请焦点访谈更好,现在的发票好好保存.

 楼主| 发表于 2005-8-7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8月5号星期五我为他们工商个别执法人的态度恶劣问题找个局里面(大拍桌子示威。说县委。县政府,局里有关系的说不收你的就可以不收)。但是他们都在维护自己部门乱收费行为,以种种理由狡辩。   损害个体户的合法利益,置国家的法律,法规而不顾。不是亲民,爱民,为民。而是整民,损民,害民。

 楼主| 发表于 2005-8-8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不缴钱就不 办证)我把证办理了。也缴了 不该缴的费。包括工会经费80元,工会会费30元,社会团体会费72元,法律培训费80元,市场管理费80元/月,要全年缴,我因没有  那么多钱只缴了3个月的,每个月缴的话还要多20元/月。我要缴就是100元/月 ,执照登记费20元。

 楼主| 发表于 2005-8-8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不缴钱就不 办证)我把证办理了。也缴了 不该缴的费。包括工会经费80元,工会会费30元,社会团体会费72元,法律培训费80元,市场管理费80元/月,要全年缴,我因没有  那么多钱只缴了3个月的,每个月缴的话还要多20元/月。我要缴就是100元/月

 楼主| 发表于 2005-8-8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票

 楼主| 发表于 2005-8-9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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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8-9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5-8-9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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