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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空空荡荡

人死不能复活,但司法必须公正——看巴中司法怎么判处故意杀人犯康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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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4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读懂中国 发表于 2010-11-7 18: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实出了交通事故,对受害人只要是人都是满怀同情之心,对肇事者都是极度痛恨的,但事情的处理还是要按 ...

你知道啥?我当然相信司法,当然相信法律,但是我不相信在巴中有公正的法律!明白么?

发表于 2011-2-24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旁观者,我们要的是真相,要的是公道

发表于 2011-2-24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真没脸说我也姓康

发表于 2011-2-24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麻木的群众路过。

发表于 2011-2-24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密切关注中

发表于 2011-2-25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枪决,以平民愤。

发表于 2011-2-25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是否公正,是一个时期社会制度是否优越的一种体现。

发表于 2011-2-25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人脸上长了疮,关心他的人说你脸上长疮了,不关心他的人视而不见,想要从他身上获取利益的人会说:你脸上这美人痣长的真好看,
发表于 2011-2-25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判决结果还没有出来,大家就不要东说西说的嘛!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如果我们连法律都不相信,那你还相信什么?难道相信这虚拟的网络?如果这虚拟的网络比法律还管用的话,我相信全国人大早就把公检法机关撤了啦,为何不撤喃?正是因为法律还管用!还有,法律不仅只是巴中的法律,全国都在同等地执行同一法律(地方法规除外),所以巴中的法律相信也是公正的。就算巴中的法律不公正(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哈,如果不能忠实于法律的人是没有资格执法的。同样,如果迫于舆论或网络的压力而错判的人更不应该在执法队伍中),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重判噻。

发表于 2011-2-25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惆怅此情难寄 发表于 2011-2-25 11: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既然判决结果还没有出来,大家就不要东说西说的嘛!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如果我们连法律都不相信,那你还相 ...

就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罪犯觉得判的重了,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想上诉要求重判,但受害者就有点造孽了哈,如果不公觉得判轻了,连审诉的机会都没有。只能到处喊冤上访了。

发表于 2011-2-25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2-25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情貌似已经平静了,哎!!这个社会哦

发表于 2011-2-25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醉酒驾驶就必须严惩,谁说用钱可以抗法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2-26 0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怎么没看到康太平对他自己所犯罪行的任何悔意和对梦梦家人的道歉,是不是在为逃脱法律制裁四处忙着。。。。。。

发表于 2011-2-26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没事勾兑 的帖子

好象最先曝光康教授杰作的就是老兄。

发表于 2011-2-26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爸是---李刚
我的看法是:1、执法不严。  
                2、法律力度不够。
应该修改法律:把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分为两类
                1、凡酒后驾驶机动车没造成事故的,经核实,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机动车。
                2、凡醉酒驾驶机动车没造成事故的,经核实,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造成人员死亡的,一律处死刑,立即枪毙。

发表于 2011-2-26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此案!必须对肇事人依法进行严惩!!

发表于 2011-2-26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飙车醉驾:首次入罪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飙车、醉驾列入犯罪行为,并规定了量刑标准。
   有关调查显示,2009年全国查处酒后驾驶案件31.3万起,其中醉酒驾驶4.2万起。
    现行的刑法规定了重大交通事故、交通肇事后逃逸等行为的量刑标准。刑法修正案(八)则增加了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xud

发表于 2011-2-26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死不能复生,但司法必须公正!

发表于 2011-2-26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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