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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空空荡荡

人死不能复活,但司法必须公正——看巴中司法怎么判处故意杀人犯康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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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善意提醒,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如果现在醉驾,即便没出事,只要动车车了,查到也只能在牢头过年了哈.

发表于 2011-1-24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在酒醉驾车把梦梦撞倒后,有来了一次再次碾压,活活把梦梦碾死,然后逃逸。这不是故意杀人罪吗?

发表于 2011-1-26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不仅仅是关注,还想关注,那个女娃的见义勇为,是不是会白死了,巴中从红军时候起就是就是有血性的,我就不信,康太平这种人渣跑的脱.就是想知道真相.
发表于 2011-1-26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读懂中国 发表于 2010-11-7 20: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大家谈看法,不要攻击和谈论别人,意见不可能完全一致,但可以争论交流。否则网络就会成为吵架的场所,失去 ...

非常赞同你的话语!相信司法!相信事情会有圆满的处理和结果!

发表于 2011-1-26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我开始做清官了 的帖子

咋可能有圆满,无论是康太平还是那个女娃子!及他们的家庭.当然那个女娃是最造孽,最无辜的.

发表于 2011-1-28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还没有后续报道!

发表于 2011-1-29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2-5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一个新年,差不多每天中央台都在谈到车祸猛于虎,车车在那些非富即贵的人手中,比杀人犯的刀凶险!就是想看到那天在众目睽睽下杀人的康太平受到什么样的惩罚!轻了二天哪个有冤喝了酒随便去撞,撞不死再碾,怕个锤子.大不了找人去顶包,再找人切摆平.

发表于 2011-2-6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1-2-6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是有钱能使鬼推磨。法律只会对有钱,有权的人公平。我们小老百姓想都不要去想‘公平’这两个字。:@

发表于 2011-2-8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在中央台上又看到关于酒驾治罪的报道,谈到了一些案例,但最后归纳就是两个字,严惩.中央台同时还报道了国外某地一个司机仅仅因为多次被查到有酒驾行为,被判终身监禁.因为检察官在提起诉讼时,认为司机漠视行人生命的行为,必需受到严惩,不能等到出事了撞了人才受到惩罚,法官认同了检察官的看法,也认为要让这种漠视别人生命的酒后驾车者应该受到严惩.

发表于 2011-2-8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想想康太平,作为一个医生,本该救死扶伤.还是中心医院的优秀党员,醉驾,逃逸,找人顶包,不晓得中心医院有没有进行过思想教育?是领导之过?还是本人个人品质太差?这种不负责任的人,在行医中对病人的眼睛有没有认真过?
发表于 2011-2-9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说巴中的司法,全的司法也差不多,我们国家的问题就是出在司法上,司法不公,执法不严。你说一个交通案,不是有人活动,不是有什么。难道这么长时间还没搞清楚吗,这不是群众有看法,这是事实吗。
    我们国家的执法,大都是人情啊,凡是一个案子出了,都是通过人拓人去找关系,就是律师也是这样,那个案子又是听了律师的吗。

发表于 2011-2-10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curse:
发表于 2011-2-10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

发表于 2011-2-10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1-2-10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判了?咋个潘德哦

发表于 2011-2-11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发表于 2011-2-11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不公正是对中国每个公民利益的侵害
说不定哪天也遇到这样一个无奈
              老天也会为你七月飞雪

发表于 2011-2-11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酒!酒!酒!酒!酒!酒!中国私家车越来越多,国家的禁酒令那些有车有钱人根本不当回事。怎么得了喔,一些开车的人没把公共安全当回事,视他人为草芥,接连不断的车祸令人胆寒,现在出门处处“暗藏杀机”没有一点安全感了,不知哪天碰到这种不幸的事。中国人多不可怕,可怕的是那些漠视别人生命的人;而今成倍快于人口增长的汽车已成了中国目前最大的灾害。想想吧,想想那些车轮下冤死的人吧,想想孩子的父母含辛茹苦把孩子带大,康太平有什么权力剥夺别人的生命?失去孩子的父母怎么过?阿门!!!不要让自己成为下一个轮下冤魂,对那些酒非富即贵的的不把别人生命当回事的人,一定要严惩。杀人就得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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