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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rwangjing12

关于“康 太 平 案”定性的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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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1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有钱,有社会背景,估计进去两三年就出来了
风车车车车风 发表于 2010-12-20 20:33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像这种目击者众多,民愤极大的反面教材,两三年就出来了,公安发布的向社会交待,向人民交待,等于是社会,人民看政府的笑话哟!政府再说的话哪个还会信哟。

发表于 2010-12-21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公平的!最多不过就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发表于 2010-12-22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望2010年,一方面公安系统铁拳治“酒驾”,另一方面“酒驾惨祸”却屡次发生。在几起醉酒驾车肇事案审判现场,看到“酒驾者”的麻木和对生命的漠视,许多旁听者为之悲叹:难道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竟无法换醒“酒驾者”的责任和良知?
      法律责任过轻、经济赔偿过低,让某些有钱人不当回事。追究“酒驾”行为的法律问题目前正在立法,但对“醉驾”如何处理,去年九月全国高院早有明文规定。可是有些党员,官员置党纪国法不顾,还在醉酒上路,造成严重后果,民愤极大。对醉酒者不仅需要严刑峻法,还需加大赔偿力度,让那些有钱人也能把别人的生命当回事。让那些不心痛别人生命的有钱人,为了心痛自己的钱,也不要那么张狂去肆意践踏别人宝贵的生命。
     最后还是那句话,要想自己得到尊重,先尊重别人。尊重自己的生命,从尊重别人的生命开始!!!

[发帖际遇]: 警察也有好的发帖积极努力, 获得本论坛奖金小米椒8个.

发表于 2010-12-22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是公正的,相信政府吧/
发表于 2010-12-23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严惩!

发表于 2010-12-25 0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公平的!最多不过就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巴中一哥 发表于 2010-12-21 23:01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不见得,说不定还是交通肇事,那个危害罪要判死刑得。

发表于 2010-12-25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 :@ :@

发表于 2010-12-25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哈哈哈
发表于 2010-12-25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眼下,全国“统一行动”严厉整治“酒驾”,对违法者一律从严从重处罚,确实顺应民意、大快人心。但是,要杜绝酒驾,除了依靠“严查”,更需要驾驶者乃至全社会的自律,只有“重典”惩治“酒驾”,让人们敬畏法律,“酒驾”才可能成为不可触摸的“高压线”!
发表于 2010-12-26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康太平知法犯法该杀。

发表于 2010-12-26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呼吁处以极刑,对这样的故意杀人者强烈要求有关部门绝不能姑息,以平民愤!!

发表于 2010-12-26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3_48:}{:3_56:}
发表于 2010-12-26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b[color=Red]]只要“醉驾”马上“拘役” 我国拟修改
发表于 2010-12-26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醉驾"马上“拘役” 我国拟修改刑法严惩“马路杀手 
    不久前,“危险驾驶”入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12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二审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对“危险驾驶犯罪”条款进行了再次修改,进一步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根据最新的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同时,二审草案稿规定,如果有醉驾、飙车等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将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醉驾、飙车是一种高度危险的行为,不能等到危险行为发生了严重后果再治罪。”把危险驾驶行为写入刑法,提高对这种行为处罚的力度,能够起到更好的警示作用和预防犯罪行为发生
发表于 2010-12-26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康太平是不是都放出来了,前两天朋友去人民医院看病,康太平还挂起得。

发表于 2010-12-26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康太平是不是都放出来了,前两天朋友去人民医院看病,康太平还挂起得。
见到不平一声吼 发表于 2010-12-26 21:29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好像没那事哦!案都还没结,出来了?
天上星星参北斗
风风火火闯酒州
路见不平一声吼
闯死人了不准走
该出手时就出手
弄得啥子都没有
发表于 2010-12-26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白衣杀手康太平,一路飚车端酒瓶。
撞翻一个还不算,女娃去拦碾丢命。
巴中太平真牛B,再撞摩托也不停。
得意洋洋茶楼坐,反正老子摆的平。

发表于 2010-12-26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常常看到巴中人开车快!我初步估计原因有以下几种:

     一是确实有急事,需要赶时间。这种情况我们完全理解,作为关联的亲戚和朋友,大家赶赶时间,我们,我们完全理解。支持你继续开!

    二是无事找事,讨口子赶夜路——假忙。出了事故就晚了。

    三是买个车装疯,你看看往往开豪车的,他不急。巴中一些人哟,买个车,有钱买油的时间才开出来,没钱买油的时间都停在家里。哎,想想也可怜

哟!根据科学道理,开慢些省油。车不好嘛,不怪你嘛,车品不行就没办法了哟!

    四是希望早日远离人间,开的车没自行车好,跑得比飞机还快!

    。。。。。。

    我为那些开文明车的祝福:出入平安!

    我只是提醒那些开快车的哟!

     我就不诅咒你了!
发表于 2010-12-27 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打击!严惩罪犯!

发表于 2010-12-27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觉得判的不合理,你完全可以,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 ,让他也好好感受一下。,这件事貌似简单,其实还有其他猫腻,比如是谁给他提供的做案工具,《明知别人喝了酒还把车给他》,还有帮他藏身的茶馆,还有就是一般自己不会把自己喝醉,莫非,,,等,现在怎么办,大家帮他掩盖,这事一出,结果他自己心理就已经有数了,只不过人都有求生的欲望,还在抱有侥幸的心态,当他觉得大家都在帮他,也尽力了,自己也觉得不在逃避的时候,那时就是处理的时候了,怎么办,为了民意和树立公正的形象严惩吧。让大家都注意到处理“交通事故”的结果,而忽略其细节而已罢了,凤凰少女跳楼不就这样处理的吗,当地政府不遮遮奄奄,那五个人会有这么严重的结果吗,俩死刑,一无期,还有两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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