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心里话,到今天这步,再让我陪西财大2000甚至20000元
(借也借的到啊何况开口就有人给),我都愿意.就是为拿那20
00元再坐牢也行!
但实际情况不是这样呀.命运就象是护着我也在为难我一
样.我走过了17年不平凡的人生之路,最后竞然手里还举着那
"带路"的牌子.如果当年西财大是2000元经济问题处理我,我
今天也有脸解释呀.而那文件上白纸黑字红章官印写着的是
"携公款外逃,欲偷渡出境未遂"呀!这是离经判道之罪呀!
这样的"罪名"刘诗白同志也发明得出来,法规法律上有吗?
我的经历没象今天这样成为"故事"前,那"罪名"只是对我
个人的内心煎熬和精神折磨呀,都不重要.
要命的是我举着个"带路"牌子照相时都没想到的问题--
咋过我看报上网上那张照片我都怕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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