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友 发表于 2011-3-23 21:37 
我可以告诉你,我就是一个普通医务工作者,但是任何一个医疗纠纷需要的是合法程序解决,现在对于一个正 ...
作为行政工作人员是无权调查和判断一个医务工作者的合法的诊治过程------你所说的是 医疗事故鉴定的问题,跟我说的解决患者就医的问题不是一回事!医生行政部门是不会参与医疗事故的鉴定,但它可以组织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和监督,这个《执业医师法》有明文规定,相信你是知道的!你所说的是技术上的问题,现在作为营山县人民医院你首先要安排患者,给患者提供医疗途径,促使患者恢复健康!至于,下一步医疗事故的鉴定,如果医院和医务人员有责任,那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不必多说!你总不能等着医疗事故鉴定,而放弃治疗吧!鉴定结果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等结果出来了再去治疗。。。迟了!还有是走信访这条路还是走司法途径这是患者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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