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梅间纷雪

[草根·播报] 营山县人民医院毁了我的一生[纪实作品,长篇连载]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1-3-23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摄友 的帖子

谢谢支持,放心,绝对是事实,没有半句假话。我以人格担保,虽然如今这年代人格不值钱。

发表于 2011-3-23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2010年3月13日摔到的,现在就可以取钢板了!

发表于 2011-3-23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祝你早日康复!!!!!!

发表于 2011-3-23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摄友 发表于 2011-3-23 17:37
所有事情不是你所想象的那样,至少主管领导也要知道是否有过错才能处理,不是光听一个人的言语,所以希望 ...

不好意思,刚看到!我的意思是:如何引起领导的重视,解决目前患者难以就医的问题!试想,一个普通的患者,对医学知识一无所知,得了什么病,该看哪个科都不太清楚,何况现在患者出现如此严重的并发症,你让她如何求医?作为首诊的营山县人民医院,你医疗技术有限,那么你有责任和义务送患者到上级条件够好的医院就诊,治疗,促进其恢复健康!当然,我对南充医疗行业不太了解,但是以本人经验,医院通常遇到这种情况是绝不可能主动站出来承担责任的(当然要医院负责你也得有充足的证据),作为医疗行政部门(卫生局以及我说的分管领导),群众利益无小事,督促医疗机构解决医患矛盾是你一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你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推托,何况你不了解、不调查你又怎么能证明你的治疗没有过失、没有责任呢?中国有句话叫“官大一级压死人”我相信只要有领导出面,施加压力,你们院长肯定跑得飞快!而你作为一个普通的医务人员(猜测),能帮楼主递书面材料也算是义举啊!我也替楼主说声谢谢啦!至于走司法途径那是下一步的事情!目前首要的是解决就医的问题!

发表于 2011-3-23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摄友 发表于 2011-3-23 17:37
所有事情不是你所想象的那样,至少主管领导也要知道是否有过错才能处理,不是光听一个人的言语,所以希望 ...

因为是你说的医院领导不会重视网络,所以才想出这个主意的!或许不是良策,但我相信肯定管用!

发表于 2011-3-23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一点不明白:你是做了血培养的吧?血培养的结果是什么?

发表于 2011-3-23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烟雨飘然 发表于 2011-3-23 21:06
不好意思,刚看到!我的意思是:如何引起领导的重视,解决目前患者难以就医的问题!试想,一个普通的患者 ...


我可以告诉你,我就是一个普通医务工作者,但是任何一个医疗纠纷需要的是合法程序解决,现在对于一个正常的执业医生来说判断在诊治中是否过错只有市级医学会以上的专家鉴定,作为行政工作人员是无权调查和判断一个医务工作者的合法的诊治过程!这一点你必须明白!通过司法程序是解决医疗纠纷的最佳途径,法院是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的!我支持通过舆论来公开整个事情的真相,前提条件是所公开的必须真实!

发表于 2011-3-23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得我是对人民医院的心是拨凉拨凉的哦,本来最近还 要一个亲人去人民医院的,这下咋办哦

发表于 2011-3-23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好久没见梅老师了,原来如此!
仅去年从小蚨处得知你摔伤腿骨,想来应该无甚大事,不曾想竟遭遇庸医,直至落得如此不堪。确实让人感到遗憾,让人痛心!
既然事已至此,还望梅老师勿轻言放弃,应保持乐观心态,积极治疗,加强锻炼。
相信重逢之日能再见一个能歌善舞的梅老师!

发表于 2011-3-23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摄友 发表于 2011-3-23 21:37
我可以告诉你,我就是一个普通医务工作者,但是任何一个医疗纠纷需要的是合法程序解决,现在对于一个正 ...

作为行政工作人员是无权调查和判断一个医务工作者的合法的诊治过程------你所说的是
医疗事故鉴定的问题,跟我说的解决患者就医的问题不是一回事!医生行政部门是不会参与医疗事故的鉴定,但它可以组织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和监督,这个《执业医师法》有明文规定,相信你是知道的!你所说的是技术上的问题,现在作为营山县人民医院你首先要安排患者,给患者提供医疗途径,促使患者恢复健康!至于,下一步医疗事故的鉴定,如果医院和医务人员有责任,那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不必多说!你总不能等着医疗事故鉴定,而放弃治疗吧!鉴定结果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等结果出来了再去治疗。。。迟了!还有是走信访这条路还是走司法途径这是患者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发表于 2011-3-23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都是你没有给医生给红包造成的哟,你难到不知道人民医院的规矩吗?看看现在的人,生孩子的,切瘤子的,但凡是需要开刀的,早早的就将医生联系好,先给了红包,再进行手术。不然医生不负责,说不定割切了子宫瘤,再给你补一刀,顺便把阑尾也割了,免得你以后得阑尾炎。

发表于 2011-3-23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给楼主的也只是一些肤浅的建议,仅仅是一种参考!真心的希望,楼主能够早日找到好的就医途径,全面而正规治疗,将损伤降到最低。摄友你作为一个医务人员,保护同行,非常理解,但也请换位思考!

发表于 2011-3-23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烟雨飘然 发表于 2011-3-23 22:07
作为行政工作人员是无权调查和判断一个医务工作者的合法的诊治过程------你所说的是医疗事故鉴定的问题, ...

作为医院,我们随时欢迎患者就医,在事情没有结果之前正常的就医我们欢迎!我们从来不会拒绝患者就医,这一点请你相信!

发表于 2011-3-23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同学,不要急,慢慢来哈。你这么善良,聪慧,有才华,好人是会有好报的。这是一句老话,你要相信哈。

发表于 2011-3-23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望梅梅老师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的权益讨说法
祝愿梅梅老师早起康复,相信会有奇迹出现的。

发表于 2011-3-23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再祝楼主好运

发表于 2011-3-23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祝:梅老师早日康复!
   你以前的文章我是一定要看的,到还觉得奇怪,怎么这么久没见你了呢,原来发生这样的事。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讨个说法是一定要。
   不要对生活失去信心,生命只有一次,要好好珍惜,相信奇迹会出现的,我们永远都会关注你,记得坚强,加油!

发表于 2011-3-23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也希望楼主通过一定的程序合法追求自己的合法利益!同时我也祝愿楼主早日康复!早点出来和我们去拍摄哟!

发表于 2011-3-24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最黑的医院可能是人民医院了,它们每个科都是黑的,有次我带外孙女去看五官科,一个姓钟的女医生一看,口腔溃疡一小病,给开了一百多元的约,拿处方去约房没有,我去找他改,他说他有,你们说这样的医院黑不黑,现在看病,医生首先是问你带了多少钱,其次在问病。

发表于 2011-3-24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梅老师  祝愿你早日康复:handshake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