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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某2个权力机关称,某副市长干预了市中法院判出了众多劳动争议错案。
对于此事,我们不管你权力有多大,心有多黑,一但查实,我们将向中央监察部、组织部、全国人大等公开举报。
[em30][em30]
呐喊!监督法院纠正冤假错案!
劳动法规定的是发生劳动争议60天内应提出劳动仲裁,但往往却因为我们人民的善良而超出了这60天的申诉时效,丧失了胜诉权的机会!这种申诉时效的制定,也和劳动人民维护自己权利相抵触了!
支持维护自己的利益!
职能机关什么时候才开始依法行政?
以下是引用[I]迎风观潮[/I]在2006-1-5 1:41:00的发言:[BR][em30][em30]呐喊!监督法院纠正冤假错案!
相关部门应该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处理好这件事!
都知道市委管全面,如果成都市委能向成都中级法院说一句:“对劳动争议也要依法判决。”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成都市委愿意说一句吗?
成都市委愿意只说这一句吗?
地方人大主任愿意说一句吗?
两会代表呢?愿意说一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