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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酒城风

谁来救救我们这些网吧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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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2

发表于 2004-5-27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星街有消习吗?

发表于 2004-5-27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签!!!!集中的网吧不一定经营得走,何况他们不是一会儿就能搞定的, 再经营几个月至少不会这么大有损失!

发表于 2004-5-27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成都、重庆的大型网吧连锁要在明珠投资,而且全是新机,我们业主应该怎么办?签不签?

发表于 2004-5-27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大家多给省长信箱写写信!!!!!!

发表于 2004-5-27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干嘛这样想呢.外地的能来吗?本地都招不进去,谁有多少钱打水瓢瓢呀

况且我们什么证都有的!!!.新开的不能办证了!!!开起是黑网吧的!!1

发表于 2004-5-27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注意]

请大家警惕中央级的XXX老师,他曾经有多次和被曝光单位“勾兑”的前科。

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过去有大学同学吃过他的亏,不希望大家这次的事有什么闪失。

[em09]

发表于 2004-5-27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纳溪集中点承包商也要自已买100台新机子投进去.那个承包商是个卖假药的垃圾前段时间还因卖假药被市里面罚了7万.纳溪区文体局找这么一个人渣来承包商你敢把机子交给他吗?
发表于 2004-5-27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现在事已过去较长时间,不排除XXX老师已弃暗投明。

要以发展眼光看人嘛。

[em07]

发表于 2004-5-27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刘峡记者31号还来泸州吗?通知下了,电信断网的,我们与电信有合同的,为什么要断我们的网?上次真的非常谢谢你啊,正因为有你这样的记者百姓才抱有生存的希望!!

发表于 2004-5-27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4-5-27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相信谁要投资电脑在集中点的,是文化局设的圈套,,骗人的慌话,如果真是这样你们想想结果如何呢?

发表于 2004-5-27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祝贺你们:省长信箱回信了

业主们,你们投诉到四川省省长信箱的邮件有回复了,你们有希望了:

发表于 2004-5-27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雄起!

[em03]

发表于 2004-5-27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要这样提出啥优惠条件, 证明他们怕了,哈哈!!!!!!!!!!!怕了就好!不要搬啊, 不要中计!

发表于 2004-5-27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卫视关注了

黑网吧是怎样形成的呢?在四川的泸州,那很有可能是因为文化局故意逼成的。 泸州市所有网吧目前都没有年审文化经营许可证,其原因不是网吧业主不愿意年审,而是去泸州市文化局年审时,文化局有关人员说,目前文化局正准备将全市网吧进行统一集中定点经营,因此,在2004年5月31日网吧实行统一集中定点经营之前,绝不会给泸州市的任何一家网吧办理年审。 说白了是这样:要不你上我这儿来,要不你就别办网吧了。这叫做“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详细内容:http://www.dragontv.cn/news/morningshow_detail.php?InfoID=14172

发表于 2004-5-27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特别消息

文化局垃圾官想利诱网吧业主进集中点

想出所谓的优惠条件,先进去的第一个月什么费都不交!!

全体网吧业主们,你们千万不要上他们的圈套,不管什么看起来很好的条件你们万万不能进去的,那是一个披着人皮的狼,进去了就把你们所有的证收了,以后你们什么证也没有了!11切记!!!切记!!

发表于 2004-5-27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相信他们!!!!!!!!!!!!!!!!

发表于 2004-5-27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调查网吧集中的事情吗?

发表于 2004-5-27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贴

四川泸州的网吧要集中经营,在泸州乃至西南地区都闹的沸沸扬扬,泸州的领导者要开全国之先河,对泸州网吧进行治理。由泸州市文化局牵头的治理网吧,他们说要对下一代青年的前途著想,杜绝不良的网上教育,因此采取措施,要把市区的300家网吧集中定点 在市区四个地点。
今年2月泸州市文化局要求,全面啓动“网吧集中定点经营”方案,停办一切网吧经营审批手续,5月31日前将泸州300余家网吧全部集中定点经营,消息一出就引起巨大的社会舆论。

明修栈道 暗渡陈仓

2004年1月16日,由泸州市委办公室、泸州市 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出台了一个《关于网吧定点经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在这个实施方案中规定,这次网吧定点经营的范围是全泸州市所有营业性网吧。其具体内容是要将城区内现有的网吧集中经营,经营点分别规划设立在人民电影院、珠子街明珠商城、江阳西路图书馆、江阳艺术宫四个地方。

所谓集中定点经营,就是将所有营业性网吧集中于指定场所并在严格监控下“透明”经营。根据实施方案,集中定点后采取统一经营、费用摊销的办法管理。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公安部门负责治安、消防和电脑网路安全监测。营运场所的装修及网綫布置由场地经营业主统一负责,但经营者必须下载或安装省文化厅的监控软体。对不愿进驻集中定点场所的营业性网吧,一律关停,5月31日规定期限内拒绝搬迁的营业性网吧,文化、公安、工商部门一律不予年审换证和办理营业执照。

事实上,据闻人民电影院2,3楼的“文通网吧”是官员和家属开的,由于地缘关系,自开业生意都很清淡,为了自家企业的起死回生,于是集中经营的无本生意出炉。其中珠子街明珠商城是一个地下室,只有两个小小的出入口,环境非常潮湿,空气又不流通,消防设施不足,装备1000多台电脑营业,安全实在堪虑。

一石二鸟

方案中规定,“对不愿进驻定点场所的营业性网吧,必须停业或转行,一律不得在原址经营网吧业务。”且还有几项不合理要求;1. 首先电脑的档次要在CIII1.2G以上,让几乎一半的网吧电脑设备强制性淘汰;2. 营业点的电费是每台电脑营业一小时4毛钱,实际是,一台电脑营业用电不到200W,要几乎连续使用5个小时才1度电,而国家规定商业用电最高价格是1..2元1度;3. 每台电脑平摊管理费用160元,不包括电费,电脑使用期限是1年;4. 可大概计算出如果每台电脑每月营业收入是300元,那麽集中管理点获得的收入即达240元,超过300元的部分大家对半分。按经营比较好的生意来算,如果一台电脑每月收入是500元,那麽其中有160元是网吧老板所得,剩下归集中管理点所有。但电脑维修归经营者负责,集中管理点可以说是包赚不赔。

据四川新闻网消息,集中管理的合同条款中全部是网吧业主应该负的责任和义务,对集中管理点却丝毫不涉及责任和义务。网吧业主的搬迁、装修及经营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完全由业主来负担,因为官方评估搬迁的费用很低,且集中管理的费用降低50元以上。事实上,电脑硬件的维修、购买和管线的维护才是网吧费用的大宗,人事费用只是一小部份,如此大费周章,不知泸州市的文化行政部门与公安部门是能力不济还是尽心公务。

泸州市的“网吧统一集中定点经营”乃全国首创,既可中饱私囊,又可藉管理网吧之际进行信息封锁之实。在冠冕堂皇投中央所好的同时,也为自己广开财源,只是苦了自由经济下的个体户。

发表于 2004-5-27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下午中央电视台记者委托《华西都市报》的记者进驻泸州了

昨天下午中央电视台记者委托《华西都市报》的记者进驻泸州了,希望业主们多多配合,帮助记者了解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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