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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酒城风

谁来救救我们这些网吧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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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27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去央视看看这个:

http://www.cctv.com/news/china/20040526/102552.shtml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通过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宣布。从今年5月到明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将开展严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的专项活动。查办的重点对准5类这样的案件,他们是渎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非法拘禁、非法搜查案件,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案件、破坏选举、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件、虐待被监管人案件。今天我们的话题就围绕这个展开。演播室我们请到了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卢建平教授和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宋寒松先生..

发表于 2004-5-27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不管南城北城,还是纳溪.龙马潭,是网吧业主都去三星街君安证券去,看看所谓的合同。

发表于 2004-5-27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下午开会时间是三点正,大家都去雄起

发表于 2004-5-27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公布一下记者的联系方式啊!

发表于 2004-5-27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唇亡齿寒啊, 南城和龙马潭的业主一定要去阿。北城完了, 就全完了!

发表于 2004-5-27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华网北京5月26日电 (记者孟娜李建敏)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从今年5月份起,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国开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专项活动。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26日说,开展专项活动的目的是通过查办刑讯逼供、非法拘禁、强行拆迁、破坏选举等侵犯公民人身权、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更好地落实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2001年至200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破坏选举等案件4029件,其中重特大案件630件,并查处了一批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

  王振川表示,检察机关将通过宣传发动和认真的案件线索排查工作,集中力量严格依法办案,并把预防犯罪寓于专项活动之中。

  各级检察机关都将再次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最高检察院的举报电话是010-65252000/65592000。

  王振川同时承诺,检察机关在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首先将增强人权意识,树立起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执法观念。注意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严禁刑讯逼供,严禁变相羁押或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严禁非法限制证人的人身自由或其他合法权利,严禁对犯罪嫌疑人的亲友采取侦讯措施。决不能在查办侵犯人权犯罪的执法活动中,发生侵犯人权的行为。

发表于 2004-5-27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是南城的喊去签约,北城和大山平的是不是也去支持下哦?[em01]

发表于 2004-5-27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唇亡齿寒啊, 南城和龙马潭的业主一定要去阿。北城完了, 就全完了!

发表于 2004-5-27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这些垃圾!!!

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时代,可以让你们随意改变政府的决定吗?你们所说的腐败,有证据吗?长江三厂几千人闹事、上访、静坐。。最终也是夭折了!何况你们区区一小撮!!!

发表于 2004-5-27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新华社的记者正在泸州医学院采访,大家可以去反映反映。

发表于 2004-5-27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团结起来,统一不签

团结起来,统一不签这不平等条约

发表于 2004-5-26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明天看看情况再说, 如果要逼我们, 大家开完会后就商量一下对策, 一部分人负责媒体!一部分人负责找律师!一部分人找政府! 具体分工一下,多管齐下, 大家一定要团结,否则大家一起完蛋!!!

发表于 2004-5-26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要属于我们的经营权,生存权,人权!

发表于 2004-5-26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到省里上访和打官司,这是最终的方法!

我们要生存权 !

发表于 2004-5-26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黑暗中的舞者 说得对,不要到政府们前静坐,没用,那样会适得其反的, 静观其变!!明天大家一定要去阿!

发表于 2004-5-26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风啊!你咋就遇到这可恨的事。

顶!!!!!!

发表于 2004-5-26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不签合同!!!!!!!坚决坚决!!!!!!!!!!!!!!!

发表于 2004-5-26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抗争到底!!!!!!!!!!!!!!!!!!!!!!!!!!!!!!!!!!

发表于 2004-5-26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开网吧的还不如开妓院日子难过呀

发表于 2004-5-26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纳溪的我们这里也没人去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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