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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都江堰的牛交警!你给灾区人民抹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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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3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是慕名到都江堰旅游的普通游客,都江堰的美丽风景,震后建设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却因回程途中,一次责任清晰明了的交通事故,却因为一个都江堰交通事故预防处理中队的名叫徐伟的牛B警官的处理让我彻底改变了对都江堰的看法,让在都江堰旅游的一个外地人感到异常的悲哀!!
事情是这样的:
2011
619日下午四点四十左右,我们到都江堰虹口风景区游玩后的返程途中成灌高速接近崇义出口处,边上是去崇义出口的减速车,行车道上是一台公交大巴,我在超车道上大约以110公里时速行驾,遇上了著名的丰田凯美瑞被高速追尾撞击,我的车在被撞击右后尾部,车体左前向左撞上护栏后反弹向右方,被丰田凯美瑞横向推行了(事后经过我们两次目测估计)六十多米距离后停下,我车上的一位朋友友头部受到撞击,来就是一个责任明确的事故,却因为这个名叫徐伟的都江堰交警的处理不当得不到结果。当时这个交警到达出事现场后看了看;对我们双方司机和在场的人员说这个追尾事故由丰田凯美瑞司机全部承担,你们受伤的人员去医院检查,在你们双方协商好后到交警队处理,现场就把双方车辆扣留拖走了,奇怪的是现场只把我们双方的驾行证照扣走了,而现场没作勘察记录什么的,并且在这个交警未到现场时,我就听对方司机和他朋友说,是“徐警官”到现场处理这起事故,当时也没往深处想,第二天星期一,我主动约对方司机到都江堰交警队处理事情,对方司机却迟到一个多小时,星期一没找到人,第二天我又主动约对方司机去处理事情,对方司机又是这样迟到,经过协商双方初步达成了处理事故的协议,因为这起车祸造成的实际各项交通费用和医疗费用,和车辆折价费用由凯美瑞司机负担,当时的折价费用对方司机说了半天,对方司机说好赔三千,我想也就算了,认同了这个数,可是这天,我们在都江堰交警又没找到这位徐姓警官,问后说是休息。星期三,终于找到了人,但是没想到这位警官的处理结果却令人寒心:当时他写好处理结果就把双方的驾行证明退了,要双方签字?我提出:就这样对方司机都不好找了,这些赔偿费用怎么处理?我把发生的费用单子给他后他居然说出这样的话:这个不合法那个不合法,只报伤者拍片的290元和医药费,我提出1、伤者到崇义卫生院去检查时因为天已黑拍不到片,去成都又不熟悉,赶回乐山的交通费打的士的费用180元,他居然说出:成都公交一元钱?,成都到乐山只报公交车四十元,天啊!伤者回到乐山都是晚上十一点半后,那来的公交车?你咋不说让他那位惊魂未定的女朋友用板板车拖他回去哦??这样费用也没有。第二,我提出在崇敬义住宿的这三晚上的费用怎么办?这位牛警官又说出这样的话:这个不合法,不能报。我争议了几句,他说出对方司机摊到我了!,我只想问问这个都江堰警官,对方肇事,周三才在交警队找到人办事,把我滞留在异地,我要求报销正常费用是对方肇事造成,怎么说是对方司机摊到我了?,你的意思是否就是摊到我这个外地人?你有这么牛,干脆就这样划定双方责任算了———是我在高速路上用车屁股撞击高速飞行的凯美瑞,并把丰田凯美瑞吸住把我横向推进了六十多米!由我负全责好了,一切损失由我自负,我想这样我可能还会比较好受点!!第三、还有其余因为这个车祸我往返都江堰处理事故的交通费用等等,这位牛警官都说不合法,我对他说处理问题不仅要合法,还要合情合理三,他最后来了一句:这些医药费和车辆受损的折价费用全部只有一千元,我说不可能!你这样处理不公正不我签字!没想到,这位牛警官居然做出这样出格的事:一把就把写好的栽决书撕了!!,我看到这样的场面,就走出了办公室,他却马上叫从通知我进去,我回去后,他态度很嚣张的说我通知你们放车!,我提出就这样对方司机都不好找人,你放车我到什么地方找他?还有伤者在医院,对方司机医药费用一分钱也未垫付就不能放车,你放了车负不起责,没想到这位牛交警察再说出:不管什么,他负全责!我随后向他所在的交警大队反应问题:得到的答复是这是简易程序,这位徐警官放车是合法的!我也向其提出,这伤者还未出院,这车辆你们想扣就扣,想放就放?是否是滥用公权?你们的办公场地墙壁上有几句金灿灿的大字,其中就有一句是要热情周到服务什么的!我不求你办事热情周到,只求你能公正一点!当事人不签字,你一把把它撕了是什么态度?其三:你先要求我们自己先协商量好了再来处理,我们双方当事协商好后你却蛮横表态,所有费用只赔一千,这一千元是否又有什么依据?是否违返了你们处理事故的原则,你们有放车的权利,我也有上告的权利,总有部门会管管他的,作为一位外地人来都江堰旅游,其实也是在一如继住的支持地震灾区都江堰!我们人生地不熟,来旅游却受到这样的处理结果,非常寒心!只想对这位徐大警官说这样的话:作为地震灾区,不要忘记了全国各地人民对你们的支援!你要帮你的亲朋友好友,我也理解,但你不要做得太猖狂!如果你认为我只是一个我地人就这样对待我们,我不服这口气!!我们对该警官的做法表示很愤慨,是否因为有我们不清楚的特殊原因,该警官就这样蛮横下达处理意见,对我们应该得到的相关赔偿避而不谈,在伤者仍在医院肇事方未做出任何赔偿下,便结束该事故的调查处理放车致使事故无法公正处理。我们希望相关部门能给外地游客一个公道,不要伤害地震时积极相助的外地人,让都江堰在每一位游客心中,美好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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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3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姓季,联系电话13881310186,真名举报这个牛B交警

发表于 2011-6-23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普通游客维权:(

发表于 2011-6-23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下,果然牛13

发表于 2011-6-23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名举报,支持个

发表于 2011-6-23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下

 楼主| 发表于 2011-6-23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当时,该交警队的一位领导接见了我,在了解情况后,对我说能不能在和对方司坐下来就我们先达成的协议再协商量一下,我回答可以,我在这儿为这事滞留了三天了,换洗衣服也没有,和讨口子差不多了,我也想早一点解决问题,早回家,领导随接找到这位交警让他打电话给对方司机,对方司机回话却是就按徐大警官定的赔偿!果然很牛B!!

 楼主| 发表于 2011-6-23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天我在都江堰向四川某著名新闻报社报料,得到的回答是要向领导请示,领导同意来就派记者来!结果没有来,是不是关系好的部门就不来采访报道,我也不清楚

发表于 2011-6-23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非不能也,是不为也!这就是社会职能部门工作的真实写照,苦了老百姓!

发表于 2011-6-23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8楼,你真天真。妓者不也是吃D国的饭吗,你还指望能他们?这就好比你让一群狗去咬他们的主人。李承鹏不早就说过吗,写字的人如果靠XX养活,就只能做做忽悠顺民们得事了。他们都被收编为和谐号的成员了。

发表于 2011-6-23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江堰政府本身就有问题,刘俊林书记只会在电视上讲大话。拿都江堰灾后重建的资金,去给灾前的房屋贴上仿古门窗,打造所谓的风貌工程。而都江堰政府又为灾民正真做了什么?3年过去了,地铁修了三年,到现在市内交通除了幸福大道,修的像模像样,其他地方交通混乱,三轮车乱串。特别是客运中心,据说是黑白两道联合运营的10元高速直达车,非常猖獗拉客。都江堰政府为什么不闻不问?都江堰政府有何作为?

发表于 2011-6-23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天___晓 的帖子

这个正常,如果是歌功颂德的事,各个媒体争先恐后来报道采访,而关于社会阴暗面的报道,有几个记者和媒体敢站出来?群众就是弱势群体,没有说话的份,也没有告状的地。

 楼主| 发表于 2011-6-23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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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3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6-23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6-23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6-23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6-23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距离,太吓人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6-23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6-23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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