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公司,你们草草应付上级部门,敷衍民意。一是怕一查到底,你们或多或少也有管理责任。二是袒护包庇自己的职工,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作为乐山公租房管理部门,你们称职吗?你们作为了吗?
一问汇通公司:长达十五年不交国家公房租金,你们会真的不知晓吗?国有公租房没有档案吗?来龙去脉你们会不清楚吗?(因为是你们职工子女租住的)
二问汇通公司:有人举报你们才知道,承认没交房租但不是转租,是其家人(所谓的其继父的赵姓“远房孙子”)在住。汇通公司认真调查了吗?家人的含义是什么?政策允许其随便把公租房拿给那个住吗?(当然汇通公司的职工子女可以)一个外地来乐山打工的能够享受乐山的国有公租房吗?知道租买国有公租房是违规违法的,不整个“远房孙子”怎么忽悠过关呢?
三问汇通公司:“一个1987年从建委计财处停薪留职做汽车配件生意八年,1995年到宜宾市公安局安达公司任经理同时在宜宾做餐饮生意(拥有的金兰大酒店占地千余平方,金兰ok厅占地千余平方),1997年在成都媒体兼职同时做餐饮生意,炒房产生意,有四套房子,马上政府又要改造一套房子。”以上是余X写给亲朋好友的信中和平时聊天自己说的,也是有证可查的。而且余x现在还是宜宾红旗宾馆老板。汇通公司,这样的人符合国家公租房政策吗?这样的人是弱势群体吗?这样的人会长达十五年没钱交国有公租房租金吗?(不过只要是你们内部职工子女怎么都可以)
国家的政策可以不执行,长期不交房租可以不管,转租不存在,只要是乐山汇通公司的职工子女都可以,再拖一段时间,等那赵姓“远房孙子”搬走了就更不存在了。
乐山汇通公司不作为,不称职。请求政府部门介入调查,追缴非法所得,收回该房屋,让真正的困难户享受党和政府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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