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吥祗菿、

[群众呼声] 乐山房管干部子女转租国有公房从中获利(相关公司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2-5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3_48:}{:3_64:}等倒嘛,那俩个妖女打的到宾馆拿钱去了。回来就有结果了。{:2_38:}{:2_32:}

发表于 2011-12-5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时间巳经是第五天了,汇通公司调查的进展如何?有没有什么障碍或某领导来解尾绞?

发表于 2011-12-5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试行)》

      明确规定逾期3个月未支付租金收回房屋

公租房为保障性住房,凡不具备政府规定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和个人,不得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以欺诈行为骗取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回房屋,取消其承租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承租人不得转借、转租、非居住使用、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也不得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未在承租房屋内居住,否则收回房屋,并取消其承租资格。

此外,承租人逾期3个月未支付租金的,收回房屋,取消其承租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上述条款也给乐山汇通公司提供了如何处理乐山人民南路余梅出租公租房的政策依据,如果都还处理不下去,请乐山汇通公司告诉我们,我们会继续为你们提供相关政策和法律依据。

发表于 2011-12-5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承租人逾期3个月未支付租金的,收回房屋,取消其承租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发表于 2011-12-5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欺诈行为骗取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回房屋,取消其承租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发表于 2011-12-5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15年之久的公房租金是多少?利息是多少?违约金是多少?请出示追缴发票等有效证据。转租的现行摆在那,还要调查?卖王浩儿路口公房为什么不提?其母是不是你们汇通的房管人员?转租多年的收入是否存在偷税漏税?一个乐山成都有多处私房的宾馆老板是否能够享受一年才500多的国有廉租房?

发表于 2011-12-5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年11月14日上午9点半我亲自参与乐山市市中区法院开庭审理余亚东案件,证人证词在法庭上都出庭作证,在事实面前你余亚东是穷作绞变,欠钱还钱天经地义,。你怎么把气怨在你毋亲和胞姐身上

发表于 2011-12-5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在宜宾为了你哥余平的请妇孙小红在联网上骂你毋亲,古人云百善孝为先,一个人如果连父母都不能善待还能指望他善待谁呢?

发表于 2011-12-5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老年大学的人都知道,余亚东你1995年离婚后就与你毋亲住在那屋里,你后来又结婚生子全是在那屋里,2007年你才按接房搬出去,一住就是十几年,你这个当儿子的怎么不去交房租呀:@:@:@:@:@

发表于 2011-12-5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余亚东你良心何在?你妈为你卖房还赌债?你妈为了你上法庭?你妈为你住烂房今朝还遭你陷害?你真是畜生不如?你也有老的一天啊!

发表于 2011-12-5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和谐社会的老人啊!

发表于 2011-12-6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变态狂余平,勇闯江湖余平,a01234567890余平,m诲余平的情妇孙小红,呸祗莉余亚东,你们的把戏该收场了,你们不就是为了钱吗?相信法院不会胡作非伪,法院会公证审理的!!!!!!!

发表于 2011-12-6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阴险毒辣,玩火自焚,

 楼主| 发表于 2011-12-6 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此事已引起新闻媒体的关注。但是,余梅等人在面对记者时不承认转租,称此房现在是其继父的亲戚在住;一会说此房是其兄弟住了十年,以为他交了房租;一会又说因为别人的官司有人报复------找尽理由,百般狡辩。
据了解,其兄弟就是02年在那住了一年多,并交了房租给余梅(一年4000元),后嫌房租贵,在2003年就到别处租房搬走了。
余梅称现在其继父的亲戚住在此房,这是想逃脱惩罚的一种借口。就算是也不符合公租房有关规定。只要有关部门深入调查,其谎言就会不攻自破(最好请求公安机关协助)。
至于说因为官司有人报复,就更让人笑掉大牙。官司是官司,你占有公租房转租转卖是违法违纪,完完全全的两码事。难道因为别人打官司就不追究你违法违纪了吗?
最后奉劝余梅一句,事实摆在那,抵赖和狡辩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趁早向有关部门说清楚,主动补交十五年的公租房租金及违约金,退还国家公租房,争取宽大处理!!!
提醒汇通公司及有关部门,余梅占有公租房长期不交租金的事实是存在的。余梅作为宜宾红旗宾馆老板,一个在乐山社保领退休工资的,其收入远超最低生活保障线,在乐山成都都有私房这种条件的人按国家公租房有关规定是不能享受公租房的!!!

发表于 2011-12-6 0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抵赖和狡辩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趁早向有关部门说清楚,主动补交十五年的公租房租金及违约金,退还国家公租房,争取宽大处理!!!
提醒汇通公司及有关部门,余梅占有公租房长期不交租金的事实是存在的。余梅作为宜宾红旗宾馆老板,一个在乐山社保领退休工资的,其收入远超最低生活保障线,在乐山成都都有私房这种条件的人按国家公租房有关规定是不能享受公租房的!!!

发表于 2011-12-6 01:42 | 显示全部楼层
{:2_36:}{:2_25:}{:2_33:}

发表于 2011-12-6 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查此事,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11-12-6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女怪诬又出来冒酸水了嗦,你个妖怪一会儿说乐山汇通公司关于你15年不交利用其母职权强占公租房的租金回复是假的;一会儿又说是你兄弟为了官司在报复你;一会儿又说把出租该公房的租金用来帮你兄弟还了赌债;现在又说该公租房是以每年4000元的租金转租给你什么兄弟。我看你比老子还要“变态狂”了,不管你怎么变态,不管你怎么精神失常,乐山汇通公司的调查回复的红头文件已经向相关部门答复。法律不会因为你是“变态狂”就不会追究你的法律责任;不会因为你精神失常而抹去你的违法行为;乐山汇通公司也不会因为你把房子转租给了你兄弟而不收缴你15年未缴的租金和违约金;棚户区的困难户也不会因为你是房管干部的妖女而任由你强占国有公房!!搬出去吧!!给你自由!!把15年未缴的租金和违约金以及个人所得税和租金利息缴纳了吧!!你也就不会半夜三更还睡不着觉!!如果你再编造事实,我们就强烈要求乐山汇通公司把你租给你兄弟的每年4000元的租金全部收回上交国库。请大家算一下帐,乐山汇通公司租给这个妖女的公房租金是每年528元,可她租给她兄弟是每年4000元,还15年都不缴纳那528元的房租和个人所得税,从中净赚4000元。这样的无本买卖生意棚户区的困难户做得到吗?生意场上的朋友们做得到吗?恐怕你们连想都不敢想吧!别人有后台,有房管部门扎起,有房管干部撑腰,你们有一千个、一万个脑袋都敌不过这个房管干部一个脑袋,唉!这就是腐败!这就是腐败!相信我们的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定是正确的;相信四川省委、省政府决心是坚定的;相信我们的乐山市委、市政府领导政治立场是坚定的;相信乐山汇通公司是会给乐山市全体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答复的!http://bbs.leshan.cn/attachment/Mon_1112/124_31359_4f84dcc924dc391.jpg?83

发表于 2011-12-6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12-6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汇通公司:又一天过去了,难道你们就是想拖延时间等租期满了余梅那个所谓的继父亲戚搬走销毁转租的事实证据以达到袒护自己单位的人的目的吗?还是调查处理起来有阻力,有困难吗?党和国家的政策摆在那里,新闻媒体和群众的关注就是你们的动力,违法违纪的事实摆在那里,汇通公司还在怕什么?再次提醒汇通公司和有关部门,这种违法违纪行为是破坏党和政府形象,伤害人民群众感情,影响社会团结的恶劣行为,查处起来决不手软!!!
希望汇通公司深入调查,不能因为谎称是亲戚就逃脱转租的责任。可以找有关人,知情人了解-------还可以提供其转卖公房户头的证据。
今天是第7天,强烈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回该公租房,追缴非法所得!!!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