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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吥祗菿、

[群众呼声] 乐山房管干部子女转租国有公房从中获利(相关公司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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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4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打乐山房地产主管部门主管领导的板子!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5 0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家人=“远房孙子”,还是赵姓“远房孙子”   宾馆老板=“弱势群体”乐山汇通公司职工子女占有国有公租房是符合政策的,汇通公司职工子女有权利把公租房拿给“远房孙子”住,还是外地来乐山打工的赵姓“远房孙子”,有四套私房和私营宾馆的汇通公司职工子女是“弱势群体”------
三江都市报11月17日记者采访乐山人大代表郑贵林,人大代表说:“我们将加强监管,让符合条件的,有真实需要的住户住上保障性住房,不能让不符合条件的人违规强占”
请问汇通公司,你们是怎么管的?强占公房十多年不交房租并转租转卖,你们就不问不管,这样条件的人符合占公房吗?汇通公司做到了一个国家公房管理部门的责任吗?




发表于 2011-12-25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lol:@这个乐山汇通公司袁总乐山公租房管理的最高行政长官对华西都市报之所以答复“房管干部子女将自己母亲利用手中职权搞到手的公租房随意转租、转卖并长达15年霸着不交廉价房租的行为”无能为力。说明乐山房管部门在公租房管理中存在着重大腐败问题。按照袁总的说法“乐山这样随意转租、转卖并长达数年不交廉价房租的行为很普遍”,管理部门不好办,你自己部门的子女违法违规都放任不管。你老袁作为乐山公租房管理的最高行政长官又有什么能力来把整个乐山的公租房管理好呢?还不如早点让位于那些有能力的领导,早日把那些蛀虫挖出来,让乐山那些真正没有住房的市民住进公租房、廉租房。
发表于 2011-12-25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funk::funk:;P;P原来还存在这么多腐败问题,怪不得汇通公司老总不发言了?老袁这个姓取得好,圆滑、圆润,怎么都行,这也是时代的产物,不这样怎么在官场上混嘛!!老袁老袁,左右逢源,兵来将挡,水来土淹。
发表于 2011-12-26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正该打这个领导的板子

发表于 2011-12-26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6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汇通公司: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是不行的!!!
请公布你们的调查结果,请公布十五年国有公房租金的缴纳票据。
汇通公司,你们收取的违约金在那?

发表于 2011-12-26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2_32:}违约金在那?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7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试行)》
      明确规定逾期3个月未支付租金收回房屋
公租房为保障性住房,凡不具备政府规定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和个人,不得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以欺诈行为骗取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回房屋,取消其承租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承租人不得转借、转租、非居住使用、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也不得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未在承租房屋内居住,否则收回房屋,并取消其承租资格。
此外,承租人逾期3个月未支付租金的,收回房屋,取消其承租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上述条款也给乐山汇通公司提供了如何处理乐山人民南路余X出租公租房的政策依据,如果都还处理不下去,请乐山汇通公司告诉我们,我们会继续为你们提供相关政策和法律依据。
汇通公司,不要置政策于不顾,不要袒护包庇你们的职工子女。:@:@:@



发表于 2011-12-28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不是15年了,还有几天16年了 ,难道困难住户会眼睁睁地看着你们这帮房管贪官霸道下去吗?乐山汇通的管理者们!你们还是面对现实吧!不要把温总理、李总理的话视若罔闻,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趁全国清理打击违规占用、违法获取廉租房、惠民房之东风,将乐山房管干部这样利用职权为子女和亲朋谋福利的腐败分子清理出局,将其手中占有和卖出的公租房情况彻底查清并如数收缴,还乐山人民一个公道,为党和政府的形象增辉添彩!

发表于 2011-12-28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huaxi100.com/static/image/common/online_member.gif 发表于 刚刚 |只看该作者
http://piccache4.soso.com/face/_4875522552343675216http://piccache4.soso.com/face/_8593810409711378715看个球,你是有种的就出来溜一溜,这个房管干部子女,不要以为老袁在帮你,汇通公司是党和政府的,是全乐山市人民群众的。http://piccache4.soso.com/face/_4402720195963449313



发表于 2011-12-28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汇通公司袁总称余兰承租该公房时,符合当时的相关政策。请问汇通公司认真调查过吗?其90年左右在乐山油榨街,上河街拆迁改造时用虚名获得王浩儿路口公租房一套,后卖掉公租房户头再搬到现在这公租房。袁总你调查过吗?不要开黄腔哟!

发表于 2011-12-28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bbs.leshan.cn/attachment/Mon_1112/43_129334_67f11e3e4ed149b.jpg?48难道这就是你一个乐山房管高层干部向乐山市民的交卷吗?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8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汇通公司(乐山国有公租房管理部门):你们的职工子女继父的“远房孙子”,好远的“远房孙子”可以从外地来乐山享受国有公租房,享受我们乐山困难户都租不到的公租房。

靠山吃山,靠房吃房

发表于 2011-12-28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piccache1.soso.com/face/_4995568183581825559老袁你的管理有问题哟,自己的房管干部都不严加管理,还有什么资格来代表政府管理乐山的公租房?http://piccache2.soso.com/face/_3834501970049256109http://piccache1.soso.com/face/_5981441363557962982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9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汇通公司袒护包庇,作为乐山公租房管理部门,不作为,不称职。
    汇通公司职工子女的继父的“远房孙子”,一个外地来乐山打工的赵姓“远房孙子”可以享受乐山困难户都租不到的国有公租房;汇通公司职工子女占有公租房长达十五年不交房租是符合国家公租房政策的;一个有多处私房的私营企业老板,因为是汇通公司的职工子女就可以=“弱势群体”;所以:占有国有公租房是合法合理的,只要是汇通公司的职工子女什么都可以------
         靠山吃山,靠房吃房
发表于 2011-12-30 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乐山的房管干部真他妈的牛逼,占用公租房没有人管不说,还长达15年不交租金!
发表于 2011-12-30 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curse::lol:lol

发表于 2011-12-30 0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房管干部霸占公租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这样的事太多了。所以:占有国有公租房是合法合理的,只要是汇通公司的职工子女什么都可以------
         靠山吃山,靠房吃房
发表于 2011-12-30 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规定,国有公房不得转租谋利和拖欠租金。“租房合同也明确约定,转租谋利和欠租半年,我们就可以收回房子。”但袁俊表示,拖欠租金的现象在乐山较为普遍。这就是乐山房管高官袁俊回答华西都市报记者关于自己属下在任职期间套取国有公房并转租、转卖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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