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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麦子仲秀

麦子坐堂:接受免费法律咨询(有问必答,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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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3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意施惠:)

本是一件好事,但是因此而侵权就不好了……

发表于 2012-2-3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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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无恙了后面的小孩,而没有抚养先前的小孩,还有同样的抚养义务啊?那可不可以这样,现在在男方还有能力抚养小孩的情况下,还可以向女方索要抚养费吗?

 楼主| 发表于 2012-2-3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有同样的抚养、赡养义务。
至于说向女方索要抚养费,准确的说是小孩完全可以随时随地找他妈妈要抚养费。

发表于 2012-2-4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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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子律师,你说的意思是---如果男方愿意的话,即使男方有能力独自抚养小孩,也可以以小孩的名义向女方索要抚养费?那岂不是与先前在法庭签署的离婚协议相悖?在法庭签署的离婚协议可以变更吗?那假设女方应该给而拒绝支付抚养费的话,那以后还必须赡养她吗?麻烦你详细解答,谢谢了!

发表于 2012-2-4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你好,我5年前买一二手房,当时房主说房产证没办下来可以改合同,不用交税,所以定价24万。可是后来房产证办下来了,我要过户就必须交高税,房主主动降价5000元,不过土地证还没办下来,于是我给房主交了22.5万。留了1万等土地证下来,过户再交清尾款,并给房主写了欠条,注明是尾款,这一切都在中介办理。可没想到此房建筑方有土地纠纷问题,土地证迟迟办不下来,直到2011年11月才办下来,而到2012年此房就满5年我不用交高税,所以原房主告诉我不着急满5年再办,我想也就3个月,也就同意了。没想到现在我约原房主办手续时,他却提出要我给付1.5万,否则不配合我过户,不参与公证,理由是我不用交高税。更让人不理解的是,他居然说我给他的欠条他丢了,我必须给他1.5万,他给我打收条。5000元是小事,可是他的做法我很反感,请问律师这里面他是否有理由这样做,我怎样维护我的权力。

 楼主| 发表于 2012-2-4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wbjry 的帖子


根据社会契约精神,卖方没有理由这样做。

但是,如果引起纷争,必然相互看的是证据。

首先  合同约定的价款是多少    ?
       当初履行了多少   付款或欠款可有凭证  ……

然后配合过户是卖方义务,你们可以根据合同要求对方配合你们办理过户手续……

 楼主| 发表于 2012-2-4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liuxiang40 的帖子

这里面混杂了一些法律关系

首先如果小孩找女方要抚养费,这个并不与离婚协议相悖。
因为离婚协议是原来夫妻之间的协议,两个人的协议只是两个人之间有效,当然的对小孩无效。

请注意,小孩是一个独立的人,不是夫妻的附属品。



第二个问题,如果女方拒绝抚养,小孩以后依然有赡养她的义务,因为这个义务依附的亲权 不是目前给不给抚养费决定的。



 楼主| 发表于 2012-2-4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wbjry 的帖子

你这个问题让我觉得特别不好回答,不是因为问题麻烦,而是我不知道你是哪边的,男方、女方,因为律师总是想办法让自己的当事人利益最大化,我不知道你是哪边的,让我很不好弄耶……

 楼主| 发表于 2012-2-4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麦子仲秀 发表于 2012-2-4 22: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复 wbjry 的帖子

你这个问题让我觉得特别不好回答,不是因为问题麻烦,而是我不知道你是哪边的,男方、女 ...

有个笑话说:
“2加2等于多少?”家庭主妇、会计师和律师被要求回答同一道算术题。


家庭主妇毫不犹豫地回答:“4!”


会计师说:“等于3或者4都是能够说得通的,让我用公式把这些数字再算一遍。”


律师反问道:“你想等于多少?”:lol

 楼主| 发表于 2012-2-4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或者请告诉我,你希望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目的,这样我好回答一些,谢谢

发表于 2012-2-4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我 没有表达清楚?,我是买方呀,卖方要多要5千元呀,否则不配合我过户。

发表于 2012-2-5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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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这个不关乎男方女方的事情,我是觉得站在法律公正的立场!我这边是男方!像你这么说,那不是只要孩子不归自己抚养,就可以完全不管孩子了,反正以后小孩有赡养的义务!

 楼主| 发表于 2012-2-5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wbjry 发表于 2012-2-4 23: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难道我 没有表达清楚?,我是买方呀,卖方要多要5千元呀,否则不配合我过户。

根据社会契约精神,卖方没有理由这样做。

 楼主| 发表于 2012-2-5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liuxiang40 发表于 2012-2-5 09: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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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这个不关乎男方女方的事情,我是觉得站在法律公正的立场!我这边是男方!像你 ...

呵呵,但是小孩也可以找你呀  :lol:lol
发表于 2012-2-5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麦子仲秀 发表于 2012-2-2 21: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感冒了,头晕脑胀真不舒服啊

按时吃药.

发表于 2012-2-5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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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这样啊,问题是我已经在抚养撒!所以不存在找我要抚养费撒,我的意思是我可以不可以以小孩的名义找她母亲索要抚养费?另外,加入我现在想买套房子落在小孩子名下,那他母亲可以分小孩子的房产不?

 楼主| 发表于 2012-2-5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liuxiang40 发表于 2012-2-5 15: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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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这样啊,问题是我已经在抚养撒!所以不存在找我要抚养费撒,我的意思是我可以 ...

当然可以你这个就是所谓的逆向继承

如果 如果…………
那么小孩的房产将由  配偶 父母 子女 继承
其中父母,既包括父亲也包括他妈……

 楼主| 发表于 2012-2-5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莫问我是哪个 发表于 2012-2-5 14: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按时吃药.

谢谢关心~~

 楼主| 发表于 2012-2-5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冒已经好多了:loveliness:  

看天气预报 寒潮又要来了 怎么得了哦~~

 楼主| 发表于 2012-2-5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干脆再顶一个翻山贴哈: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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