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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持久战,人民最终会胜利的,张军我们支持你。
1999年交通部文件早已规定一级收费经营公路不低于六十公里。而108线只有三十六公里。交通厅、物价局违反了这个文件审批收费,该行政行为违法不具有合法性,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与原告具有直接利害关系,具有公法上的可诉性。
被告人给原告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法院应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予以审查,并应依法撤销不具有合法性的行政行为,对原告予以赔偿。
此案再次提出了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会议纪要》的质疑,是监督依法行政,提倡和迈向民.主法治的一大进步。
法律永远不可能大于权力!!!能够公正的法律仅仅因为来自更大的权力!--------------这个道理爱国人士都明白
过程很艰辛,但是结果却不尽人意。
现在的收费站太多了,拆一个换个地方又建一个,是何道理?收了好多钱,用到哪些地方去了,也从来没有公示过。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坚决支持张军。
张军好样的!!!我们在千里之外支持你!!
签名报到
——顶一下,支持!
来就顶一个!
什么时候出结果啊?
感谢大家对我们的支持.庭审第二天我就出去游山玩水了(当然不是害怕,是早就安排的计划).今天回来看了贴子很感动.在庭审完后,书记员曾经给我说第二天通知我,但我说了有事情不在成都.于是改在星期一等候法院通知,但直到现在也没有通知或电话.所以只有耐心等待.
对于我个人安全问题,请大家放心.我会自我保护,俗话说的好,光脚的确不怕穿鞋的.
对于官司的输赢,这都不重要了.法官当庭问被告161号文件是否有省政府批复和上报交通部的时候,被告的回答已经说明了一切,违法了<<道路法>>.这就是结果.
支持雨雨、继续努力!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全国人民都在关注你!
再看看你头上的天平吧.
要弄就弄凶,除了弄垮交通厅,最好弄垮"罚院",再弄几个"罚官"!翅膀兄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