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诗雨晨风

法律PK权力 国道108线三河场收费站利益集团集体受审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6-9-14 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了,今天的成绵公司的女律师和城北出口高速公司的律师张国平真是让人恶心,一切唯交通厅的马首是瞻,举证都是证明交通厅的文件是如何如何地合法,法官都提醒几次了,作为第三人,收费文件的程序和依据是否合法不该由他们而应该由省交通厅和物价局自己来证明(成绵公司和城北出口高速公司是企业,又不是行政机关,怎么有资格来证明文件的合法性呢?文件又不是他们出的!真是的,拍马屁都拍到马腿上了。不过由此可见,省交通厅、物价局和成绵公司、城北出口公司是穿连裆裤的一丘之貉。唉,也是的呀,成绵公司里,省交通厅下属的川高集团公司占了49%的股份,而城北出口高速公司本就是市交委的自留地,省交通厅也占了不少的股份,总之,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经济利益彼此渗透,所以他们一个唱一个帮腔,一个鼻孔出气也是毫不奇怪了。
[em09][em09][em09]

 楼主| 发表于 2006-9-14 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成都小三在2006-9-13 22:13:00的发言:

我要批评邢连超,有勇无谋,感情用事,过分冲动,差一点把今天的成果毁于一旦!本来,法庭辩论是最精彩的时刻,可因为邢连超的头脑发热,冲动,过早离场,丧失了宝贵的发言机会,造成张军以一敌五,十分被动,辩论变成重复叙述,几个核心问题都没有抓住展开,很遗憾。

在此,我劝邢连超好好修炼,远的不说,好好学习陈水扁,你看人家扁哥脸皮多厚,几十万人倒他,他依然无动于衷,陈水扁也的律师出生,能修成正果,无非就一个诀窍,脸皮厚。

下次,如果我再看到邢连超你这样临阵脱逃,非扁你不可。

    小三兄别生气,你是误会了邢律师啊,看看我的澄清事实的帖子你就明白了。

发表于 2006-9-14 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邢律师和张军先生有勇有谋!敬佩!

 楼主| 发表于 2006-9-14 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白熊在2006-9-14 0:48:00的发言:
等待审核的帖子已经不少了吧,快贴出来三

白熊大哥又有什么好帖子,我等着看哈,呵呵

发表于 2006-9-14 00:59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em02][em02][em02]支持为人民利益而鞍前马后的人们,关注中......

 楼主| 发表于 2006-9-14 0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了,明天上午10点,我和张天健委员将做客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现场和关心三河场收费站的网友交流,当然是网上聊天的方式。请大家有空明天上午来现场聊天哈,呵呵。[em06][em06]

发表于 2006-9-14 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惊天事实!!!!!

     今天在审判长的连声追问下,我们终于从出庭的省交通厅代表的口中获得了这样一个惊人的事实:省交通厅和省物价局出台的(川交公路)161号三河场收费文件根据的省政府82号会议纪要竟然没有取得省政府的正式文件(红头文件)批准!!!!在庭上,省交通厅代表吞吞吐吐地说,会议由当时分管交通的副省长参加了,这就代表了省政府了;后来他们只是向省政府口头汇报了,就算同意了。后来审判长追问有没有向交通部报批备案,他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要知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一个收费的文件没有省政府的正式行文批准,没有到交通部备案,这是违法的!

相关录音整理后会发到网上让大家都听听,而且今天书记员的庭审笔录上也记载了!

为什么凡是引用198楼的跟帖都要审核呢?

 楼主| 发表于 2006-9-14 0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才一天半的时间,点击已经快5千了,哇,可比我去年发《民怨沸腾:国道108线三河场收费站真象调查》开始的点击快多了,呵呵,真高兴,我会再接再厉,继续多写些大家关注的帖子上来感谢网友的支持!

   宇MM谢谢你们!

 楼主| 发表于 2006-9-14 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白熊大哥,你的帖子还没放出来吗,不好意思,我先下了休息去了哈,这几天太累了,明天一早就看你的帖子哈,呵呵,晚安。

发表于 2006-9-14 01:0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诗雨晨风在2006-9-14 0:55:00的发言:

白熊大哥又有什么好帖子,我等着看哈,呵呵

通过审核了 在205和207楼,还是看宇mm的帖子精彩哈,很精细过瘾!呵呵

 楼主| 发表于 2006-9-14 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了,明天我会放一些今天庭审的照片和录象上来,请大家继续关注哈!当然,可能是下午放上来,因为上午要到新闻网去。

对了,问一下路,到高新区高朋大道怎么走?四川新闻网在那里,我是路盲加路痴,请知道的网友指个路,张委员也不知道路的。谢谢

[em06][em06]

发表于 2006-9-14 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诗雨晨风在2006-9-14 1:05:00的发言:
白熊大哥,你的帖子还没放出来吗,不好意思,我先下了休息去了哈,这几天太累了,明天一早就看你的帖子哈,呵呵,晚安。

真的辛苦了!谢谢你 !好好休息,准备打持久战!

发表于 2006-9-14 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诗雨晨风在2006-9-14 0:49:00的发言:
    对了,今天的成绵公司的女律师和城北出口高速公司的律师张国平真是让人恶心,一切唯交通厅的马首是瞻,举证都是证明交通厅的文件是如何如何地合法,法官都提醒几次了,作为第三人,收费文件的程序和依据是否合法不该由他们而应该由省交通厅和物价局自己来证明(成绵公司和城北出口高速公司是企业,又不是行政机关,怎么有资格来证明文件的合法性呢?文件又不是他们出的!真是的,拍马屁都拍到马腿上了。不过由此可见,省交通厅、物价局和成绵公司、城北出口公司是穿连裆裤的一丘之貉。唉,也是的呀,成绵公司里,省交通厅下属的川高集团公司占了49%的股份,而城北出口高速公司本就是市交委的自留地,省交通厅也占了不少的股份,总之,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经济利益彼此渗透,所以他们一个唱一个帮腔,一个鼻孔出气也是毫不奇怪了。
[em09][em09][em09]

难怪不得!广大民众竞成了他们装满荷包的牺牲品!多行不义必自毙!!!

[em02][em02][em02][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6-9-14 0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审核?俺成敏感人物了?

发表于 2006-9-14 0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正义一定能战胜邪恶[em04][em04][em04]

发表于 2006-9-14 0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中!!!!![em01][em01][em01][em01]

发表于 2006-9-14 0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你,张军.

发表于 2006-9-14 0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革命尚未成功,我们继续努力.

2020年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团队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06-9-14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省交通厅,成绵公司,你们太让人恶心加寒心了!

发表于 2006-9-14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二环路永丰立交桥往西(红牌楼方向),然后第一个红绿灯左拐,就到高新区高棚大道了。。。。15频道就在那里。。。。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