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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PK权力 国道108线三河场收费站利益集团集体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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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2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保路运动    风起云涌     草根百姓状告收费制度     看他们如何将公路变私路
 权法较量    1年艰辛    交通厅、物价局、成绵高速、城北高速今日受审

    ——三河场收费站行政官司今日开庭!

“三河场收费站事件”嘉宾访谈地址 :http://bbs.mala.cn/viewthread.php?tid=443487&replyID=191318 征集网友提问

2005年9月9日晚9点,横亘在国道108线成都到德阳段的新都三河场收费站正式开始收费。每天至少20万的收费进帐让收费站的后台眉开眼笑。

2006年9月13日下午2点30分,新都公民张军先生代表受收费站之害最烈的67万新都人民以及全成都受收费站之害的人将省交通厅、省物价局以及成绵高速公司、城北出口高速公司告上法庭,这个本应于今年1月10日开庭的行政官司经过种种曲折,终于将于明日下午开庭了。

  权与法的较量,正义与贪婪的较量,草根百姓与大权在握的高官以及实权部门的较量从三河场收费站正式开始收费那一天起至今从未停止。 1年艰辛,终于让高高在上的交通厅、物价局、成绵高速、城北高速站在被告席上接受人民的审判,这是怎样的悲喜交集呢?


   审判的结果似乎已经并不重要,开庭就意味着一种胜利:现在的中国是法治国家而不是过去封建社会的家天下这一涵义在开庭的那一刻成为三河场收费站官司最深动的注释。为了这一天的到来,所有正义的人们付出了太多。

   然而,我们知道,正义的实现不是容易的事,三河场收费站以及象三河场收费站一样非法的收费站被依法撤消实在是一件非常非常艰难的事,因为这涉及了太多即得利益集团的利益。当权力向金钱跪拜的时候,正义和公众的利益只能被出卖,甚至我们信念中坚定不移的所信赖的神圣的法律也会因为种种外来影响而放弃主持正义。但是,哪怕是最微弱的烛光也有燎原的时候, 哪怕最微弱的呐喊也有成为响亮的号角的时候,我们起诉了,我们让曾经高高在上的既得利益集团站在了被告席上。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我们现在争取到的就是这个正义的方式,我们通过法庭让他们与我们平等对话,让他们正视他们所犯下的错误,也许结果并不如人意,但他们站在被告席上接收来自人民的审判就是我们走向胜利的第一步!

     明天,我们将仔细看看这些既得利益集团的代表们是如何为自己欺诈、压迫、剥夺本应属于老百姓利益的无耻、非法行为进行辩解的,随后的帖子上将附上省交通厅和省物价局的行政答辩状,提前看看他们是如何狡辩和颠倒黑白的.值得一提的是,省物价局的老爷们在拟订这份答辩状时用语、理由竟与省交通厅如出一辙,这也不难看出他们原是一丘之貉,更另人哑然失笑的是,省物价局在他们的答辩状中将落款时间写为“二OO五年一月十八日”,照着省交通厅的答辩状抄都不会,真是服了他们了,也由此可见对于老百姓的呼声,他们是何等的忽视。

     让我们等待明日(9月13日)下午2点30分开始的开庭,一场民间呼声与官方非法、一场正义维权和与民争利的激烈较量即将上演。。。。。。

             请从今日起不见断关注这场正义与邪恶的人民之战!最新相关信息每日更新!我们需要来自您的支持!


                                      诗雨晨风  (陈宇)
                               写在三河场收费站开庭前夕

我的联系方式:小灵通:(028)89278922

       手机:  13540185018

       邮箱:      yuyu00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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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2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新消息:

今日(13日)下午14:00--15:00,四川人民广播电台经济频率(FM:89.4)的公民热线节目将对此次庭审全程关注。

请有录音设备的网友将此次录音录下,也请其他网友注意收听广播。

附相关帖文:

民怨沸腾:国道108线三河场收费站真相调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9-13 11:47:07编辑过]

 楼主| 发表于 2006-9-12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庭通知


 楼主| 发表于 2006-9-12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变更和议庭成员通知书.据说,是他们最富有经验的法官.不过,有一点很难理解,在开庭前的8个多月里,该法院某些人一直与张军联系,要求或者说是"劝说"他撤诉,均被张军先生拒绝.


 楼主| 发表于 2006-9-12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该1月份开庭的官司等到现在,其间艰辛可想而知


 楼主| 发表于 2006-9-12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交通厅的答辩状,大家可以仔细看看他们是如何强词夺理的


 


 楼主| 发表于 2006-9-12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6-9-12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6-9-12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6-9-1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6-9-12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6-9-12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省物价局的答辩状,看看就知道与省交通厅的如出一辙,一句话"收费有理,撤站不干"


 楼主| 发表于 2006-9-12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6-9-12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张军的正义行动!

 楼主| 发表于 2006-9-12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6-9-12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另人哑然失笑的是,省物价局在他们的答辩状中将落款时间写为“二OO五年一月十八日”,照着省交通厅的答辩状抄都不会,真是服了他们了,也由此可见对于老百姓的呼声,他们是何等的忽视。


发表于 2006-9-12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明天的官司将拭目以待,看看到底是法大还是权大!

多年来进行的民主与法制建设有了什么样的成果,本次官司的最终结果将给出最好答案!

发表于 2006-9-12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从省交通厅认为川交公路【2004】161号文件不属于行政诉讼范围,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到法院的正式开庭,已经说明省交通厅的观点错误,其行政答辩状的内容自然让人怀疑它的正确性,何况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是非公道自然心中有数,不是哪个当官的想怎么说就可以怎么说的!

发表于 2006-9-12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军代表人民 人民信任张军

发表于 2006-9-12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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