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93.3亩,用地260.887亩
这个行为是否合法
编辑同志:
四川省安岳县王家坝549位农民向你咨询:
1、 什么叫“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安岳县岳阳镇房产开发公司用地是否属该范畴?
2、 县国土局在给网站的复函中说:两社确有土地面积260.887亩,但具体上报全征土地面积时,只按规定上报了93.9亩计税面积,
请问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3、 县国土局依据:“[1995]国土(籍)字第26号,第十四条:260.887亩土地中,征用93.9亩,余下167亩不需补办手续,自然为国家所有。这种依据是否正确?
4、 安岳县岳阳镇房地产开发公司假借“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名义,少征多占,转手炒卖,官商合作有的不少土地荒废至今九年之久。
这是为什么?
5、 开发商用人均一万元左右买下549位家民子子孙孙的生存权,是否合理? 谢谢:
安岳县王家坝二、三社全体农民
2005、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