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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要求公正

成都个别法官为何一再违背一审庭审理笔录进行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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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9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复印给楼主,并在网上公布,这是你应该做的,这是份内的工作。

发表于 2007-1-19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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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要求公正在2007-1-18 18:24:00的发言:

复查的法官当时誓言旦旦的说要听证,还要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听证,但是不知什么原因???????后来却不了了不之!

为啥不开听证会????

背后必定有猫腻!!!!!

发表于 2007-1-19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楼主到北京城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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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9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发表于 2007-1-19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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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宝器在2007-1-7 23:31:00的发言:

李华法官你要向宋鱼水学习也来一个胜败皆服。

那肯定会给成都中院増光添彩!!!!!!!!!!!!!

发表于 2007-1-19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忠诚纯洁,公正司法”

发表于 2007-1-19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牢记誓言,要在审判工作中坚守“拒腐防变”品质。

发表于 2007-1-19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楼主所陈述是否属实??

[原创]群山徒步走“天涯”——造访通江县铁厂乡官田坝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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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9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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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抽丝剥茧在2007-1-8 13:52:00的发言:

在楼主请求负责审查再审申请的审判人员李华在一审庭审笔录指出何处有“一审法院已组织你与黄三奎对上述‘租赁合同’原件进行了质证”的文字记载时,却遭到负责审查再审申请的审判人员李华的断然拒绝。

不知楼主所陈述是否属实??

如果不属实那么李华法官你就复印给楼主,或者网上公布,以案结事了。

发表于 2007-1-19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要增光。。

[原创]群山徒步走“天涯”——造访通江县铁厂乡官田坝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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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9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引千胜败皆服!!

成都中院需要这样的优秀人才。

成都中院需要这样的优秀人才。

发表于 2007-1-19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败诉方写来感谢信
2005-06-30 09:25:05

本报记者 王 鑫

    6月21日,一封诚挚的感谢信由邮局转送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曲颖的手中。与以往不同的是,此信是败诉方法人代表刘绍治写来的。

    审案法官为何能使败诉当事人从起初感到分外委屈和气愤,到后来转变为心悦诚服,写信诚挚感谢,思想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呢?记者带着疑问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记者首先调阅了来信所提到的那份裁判文书。这是一起承包合同纠纷。14页的判决,仅说理部分就用去了一半多,所述事项逻辑清晰,抽丝剥茧,层层推理,事理、法理、情理并重,确保了将当事人作为最重要的读者,力求使他们能明白无误地读懂判决,明白自己的对错得失和权利义务。如该案中双方在承包期内发生非典,若减免承包费,却缺乏直接的依据,若不予减免,可众所周知非典给我国第三产业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也于法于理不通,因此,法官在判决中运用合同法不可抗力、举证责任原则等规定,结合本案进行了有理有据的阐述,并以四川省地税局出具的国家财政部在非典期间减免部分税收的文件,在该案中有较强的参照性,且采信这个标准进行减免。因判决中说清了理由,当事人对此也就比较信服。

    记者拜读了这份判决书后,也不得不折服地认为该判决书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透彻的说理性,切实做到了辨法析理。

    在成都中院审判大楼三层办公室里,记者见到了主审该案的法官张引千,他告诉记者,成都新源物质贸易公司承包经营成都某招待所约定为8年,但承包期间,某招待所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该案基本事实清楚,法律关系众多但并不是太复杂,争议的焦点是新源公司在承包期内的许多相关费用应否在承包费中扣除等,如果提前解除合同,双方必然有较大损失,为此双方对立情绪很大,所以做好释明工作十分重要。因此,他在案件审理中特别注意准确找出争议的焦点、难点,搞清所有问题甚至是细节,理顺各种关系。

    张引千说,裁判文书是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总结性文件,是确定当事人是非责任、权利义务的特殊文字材料,既是一名法官严谨逻辑思维的过程展现,更是法院司法公正的具体体现。

记者从侧面了解到,张引千之所以能做到辨析有理,让当事人心服口服,与其平时注重审判经验的总结积累和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的不断更新,富有钻研精神,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是分不开的。他的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态度不但逐步打消了当事人的各种顾虑,而且也有效缓解了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为定纷止争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记者随后又采访了成都中院院长曲颖,他读过信后也十分感慨,他认为,法官就是要通过审理每一起案件来维护司法公正,这一点张引千做到了!因此,宋鱼水“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司法价值观念和理念并不是可望不可求的,案件中的大多数当事人还是讲道理的,只要我们时刻心系群众,工作细致严谨,刚直不阿,公正审判,即使当事人败诉了,其还是会服判的。

[原创]群山徒步走“天涯”——造访通江县铁厂乡官田坝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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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9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引千之所以能做到辨析有理,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发表于 2007-1-19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张引千对案子抽丝剥茧,层层推理,事理、法理、情理并重,把当事人作为最重要的读者!连败诉方都写来感谢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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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9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好法官张引千值得尊敬!

发表于 2007-1-19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好法官张引千值得尊敬!

发表于 2007-1-19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多数当事人还是讲道理的,只要我们时刻心系群众,工作细致严谨,刚直不阿,公正审判,即使当事人败诉了,其还是会服判的。”

说得好!!

发表于 2007-1-19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要求公正在2007-1-10 22:22:00的发言:
成都市中院在《(2006)成民监字第183号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中,成都中院立案庭的审判人员李华同样编造“据一审庭审笔录记载一审法院已组织你与黄三奎对上述‘租赁合同’原件进行了质证”这样的谎言进行枉法裁判,并拒绝向我指出一审庭审笔录中何处记载有上述内容。
无论是谁,只要他能当着我的面从金堂法院的一审庭审笔录中找出我对‘租赁合同’原件进行了质证的文字记载内容,我就会服判息诉。
成都中院立案庭审判人员李华如此睁着眼睛说瞎话,故意搞枉法裁判,却要我服判息诉,我怎么能服判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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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一个单位却截然不同:

人家张引千对所办的案子,抽丝剥茧,层层推理,事理、法理、情理并重,把当事人作为最重要的读者!连败诉方都写来感谢信呢!

发表于 2007-1-20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发表于 2007-1-20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院还是先进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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