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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要求公正

成都个别法官为何一再违背一审庭审理笔录进行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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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31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法院要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

发表于 2007-1-31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肖扬:要完善申诉与申请再审制度

作者:陈思  发布时间:2007-01-08 09:27:52


    中国法院网讯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全国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上指出,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完善申诉与申请再审制度,引导当事人审慎行使申诉和申请再审权利,确保申请再审案件及时公正处理。

    肖扬在讲话中指出,要建立全国法院涉诉信访案件处理的统一协调机制和信息管理系统,明确上下级法院之间接待处理涉诉信访的分工与职责,防止互相推诿或重复审查;推行再审审查听证制度,增加申诉和申请再审审查的透明度,提高申诉复查效率;引导当事人审慎行使申诉和申请再审权利,依法表达诉求;通过明确的程序安排,规范申诉和申请再审的审查行为;对符合再审条件的坚决依法再审,确保申请再审案件及时公正处理。

发表于 2007-1-31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高院四大承诺 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发表于 2007-1-31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四项承诺”分别是:

(1)有诉必理,

努力让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2)有判必公,

努力让有理有据的群众打得赢官司;

(3)有访必接,

努力让申诉的群众诉求有门;

(4)有执必果,

努力让胜诉的群众及时实现合法权益。

发表于 2007-1-31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高度关注:李少平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人大代表、全川人民作出“四项承诺”。

发表于 2007-1-31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华对法律忠贞不渝吗????

发表于 2007-1-31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肖扬院长又说:“法官不仅要服从现有的法律,更要服从法律的基本价值——正义和良知。”

发表于 2007-1-31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肖扬院长接着说:“要坚决反对工作中存在的特权思想,彻底解决极少数案件程序不规范、判决不公正等问题。”

发表于 2007-1-31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肖扬院长说:“法官最大的耻辱就是枉法裁判”!
qwh

发表于 2007-1-31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qwh

发表于 2007-1-31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7-2-1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南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决议未获通过。

发表于 2007-2-1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发表于 2007-2-1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讨厌那些人

发表于 2007-2-1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不守法老百姓真惨?

发表于 2007-2-1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把这些枉法败类的电话公开出来,太黑暗了!!!

发表于 2007-2-2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支持!!楼主的合理要求!!!

发表于 2007-2-2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最大的耻辱就是枉法裁判!!

发表于 2007-2-2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发表于 2007-2-3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抽丝剥茧在2007-2-3 22:39:00的发言:

 

楼主寄给李华的挂号信,都两个多月了,还没有一点动静。

这个李华肯定有问题!!!!!!

 

究竟吃了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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