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要求公正

成都个别法官为何一再违背一审庭审理笔录进行枉法裁判?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23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贴]推荐卖淫母亲参选“感动中国”


  关于读书的悲剧总是猝不及防地向我们袭来。1月11日,在(福建省)永安市一间出租房内发现一具女尸。死者是一个四十几岁的卖淫女,她是被嫖客杀害的。据警方介绍,遇害卖淫女的收入主要是养育上大学的女儿和上小学的儿子。 (1月18日《海峡都市报》)

  为了孩子读书,为了让孩子不再受苦,能读大学跻身上流,这位母亲毅然走上了一条出卖身体和尊严的无奈之路。这个时候,她首先不是一位卖淫女,而是一位饱经风霜的母亲。正如一位网友所说:虽然她的身体肮脏,但她却有着这个世界最纯净的心灵!

  我更想推荐这位卖淫女入选2007感动中国人物,因为她的悲剧并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悲剧,更是一个社会的悲剧。她的死,也许会让有关部门良心发现,通过制度变革,帮助身边更多的贫困母亲!孙志刚一案,使我们抛弃了收容制度,徐本禹的先进事迹,鼓舞了更多的青年投身教育扶贫……好像只有引起轰动的事件或人物,才能引起相关部门解决问题的兴致。

  “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可国家对教育的重视却并未能如口号中一般坚决。数据显示,2000年,我国公共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不仅没有达到4%的既定目标,反而低于1986年和1990年的水准。自2001年起,政府将目标的实现推迟到2005年,但2002年以来,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所占GDP比例分别是3.41%、3.28%、2.79%、2.82%,一年不如一年。前段时间,中国青年报与腾讯网联合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86.1%的人认为大学学费“太高了”。

  是国家没钱吗?好像不是,国家财政去年就突破了两万亿,今年估计更高了。在地方,一说到教育投入,就说财政捉襟见肘。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却向来不缺钱。昨天,网上更有两张叫人想骂娘的照片:一张是阜阳市某区欧式风格的办公大楼,气势恢弘,被称为“白宫”,而白宫的旁边就是当地一所学校,校舍破败不堪,孩子衣衫褴褛。如果这种“差别”不反过来,那些试图改变家庭命运的母亲,有的时候怎能不被迫出卖自己的身体和尊严呢?

发表于 2007-1-23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

 

 

[em03][em03][em03][em03][em03][em03]

发表于 2007-1-23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能给咱老百姓带来点实际的东西就好了.

发表于 2007-1-23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碧利斯在2007-1-22 16:21:00的发言:

           建议野笏斑竹将楼主的反映材料

   转交给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调查处理。

   我个人认为,既然楼主口口声声说“无论是谁,只要他能当着我的面从金堂法院的一审庭审笔录中找出我对租赁合同原件进行了质证的文字记载内容,我就会服判息诉。”

      而一审判决、二审判决、驳回再审申请中都说一审庭审笔录中楼主对第1份合同进行质证的文字内容。

   我个人认为,可能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1、楼主作为案件当事人,文化水平不高,看不懂一审法院的庭审笔录。

   2、或者的确是一审庭审笔录中没有楼主对第1份合同进行质证的文字内容,而二审和审查再审的法官看错了,在对一审法院的庭审笔录的理解上出了偏差。

   为此,为维护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也为了维护楼主这个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特建议论坛野笏斑竹将楼主的反映材料,转交给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请人民法院作出有理有据的答复,让楼主心服口服地服判息诉。

有道理!

发表于 2007-1-23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持之以恒的精神可贵!

发表于 2007-1-24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日报》 (2007-01-23 第10版)

乌鲁木齐市委书记栗智:领导干部不要做制造矛盾的事情

领导干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组织者、带头者,而不是矛盾的制造者和加剧者,要依法律、按政策办事,防止搞强迫命令,颐指气使,滥用权力。没有与老百姓打成一片的好作风,没有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本领,轻率地视百姓为“刁民”,就不可能化解矛盾,赢得民心,确保社会长治久安

发表于 2007-1-24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源:《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1月17日讯 记者陈丽平 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会议今天在京召开。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把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发表于 2007-1-23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新网1月10日电 1月8日至10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要求,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加强人民群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新闻舆论等监督。

发表于 2007-1-23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川军抗日在2007-1-22 0:29:00的发言:
胜败皆服张引千

如果法官能够真正做到了“胜败皆服”,那倒是成都人民的幸事。

发表于 2007-1-24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论坛野笏斑竹将楼主的反映材料,转交有关部门。

发表于 2007-1-24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好一个难得糊涂在2007-1-22 18:33:00的发言:
保护法律,人人有责!

发表于 2007-1-24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发表于 2007-1-24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也要自律,也要遵守法律。

发表于 2007-1-25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现在的进展如何?

发表于 2007-1-25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要坚定不移地查处大案要案,坚决清除司法腐败分子。

发表于 2007-1-25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不要做制造矛盾的事情

发表于 2007-1-25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程序的公平正义,决不会有实体的公正。

发表于 2007-1-25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要求公正在2007-1-10 22:26:00的发言:

我再次重申:

无论是谁,只要他能当着我的面从金堂法院的一审庭审笔录中找出我对‘租赁合同’原件进行了质证的文字记载内容,我就会服判息诉

 

[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

支持楼主維权

发表于 2007-1-26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是誰,也要遵守法律。

发表于 2007-1-26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为的,不折不扣的!!!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