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李信鸿提的一些片面观点,看一看他是否是法盲和杀手: “犯罪”---官鑫跟同学打架,主犯至今未抓住。省公安厅来调查也提出了众多疑点,基于人已死,主要追究死因。 “刑拘”---官鑫只有16岁,是结肠代替食道的残疾人。按照《看守条例规定》,在身体检查时就应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而李信鸿在体检表上写“健康”。人死后又在后面加了一括弧(作过食道手术)。不知是法盲不懂法,还是为自己捞点人犯油水打基础。 “取保候审”---省公安厅调查时提出为什么不取保候审,我们们说李信鸿将8月18日医院检查结论拒不交出,公安局法制科说取保候审没有证据。我们将X光片提去,他们说看不懂。至到官鑫死亡一周后,李信鸿才将结论交给副局长张永全。李信鸿至今对“取保候审”持怀疑态度,还想在死人身上诈油水吗? “把药送来”---8月18日,人民医院医生给官鑫开的药,李信鸿把药摔给母亲鲜小华说不用吃。李信鸿在法庭上辩护说“是叫你送来。”我们现在才懂起:“将钱送来,对吗?” “假病历”---官鑫死后,为了证明自己治疗过,找一个人犯冒充官鑫签字后还说:“签得好象哟。”后被检察机关查出。 “医院医疗事故”---官鑫深度性休克后,李信鸿把官鑫送到外科抢救,说明官鑫有外伤。折腾一个小时后,才送到内科,向医生提供了前期症状“卧床不起十余天,在外未作任何治疗。”。医生是神仙也救活不了因病情严重贻误而导致各种器官衷结的人。人死后李信鸿自言自语说:“完了,要判刑”。终于兑现了。法院实现了李信鸿的诺言。 “胃里有500克食物”---官鑫在医院24小时死亡,至少这一期间没有进食,为什么还有500克食物?是因为他的各器官衷竭,不知什么时候的食物,胃功能早已失去。李愚医这个混帐东西不仅是法盲,而且是十足的杀手。 “医疗鉴定”---第一次是公安局出钱华西鉴定,第二次是县上出钱南充医学会鉴定,居然连医生的名字都未签,纯属无效鉴定。第三次是西政鉴定,公安局听说后跑到重庆去了,做没有做工作李信鸿最清楚。 “不立案”---营山县人民检察院不立案,那是因为他们和公安局是亲兄弟,南充市人民检察院一致要求营山检察院立案。可以说是李信鸿为首一帮人干扰正常的司法程序。 “立案”---我多次上访最高人民检察院,高检指示四川省检察院调卷宗审查后,南充市检察院检委会决定予以立案。正义战胜了邪恶。 “一审”---2006年7月6日,蓬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玩忽职守狱医李信鸿。判一年缓刑。李信鸿不服气上诉。 “二审”---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事实不清发回重审”。李信鸿以为他“有救”。其实“事实不清”是指张建忠死亡,李信鸿应罪加一等。 “重审”---前不久蓬安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厅审后,给他判了两年。再一次证明李信鸿罪大恶极。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玩火者必自焚。警察变成了罪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