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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张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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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5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桃坪乡佳山村村民,现就受灾害一事作如下情况说明:   2014年4月25日,我四兄妹和另一农户所开垦的果园受较大泥石流冲击,致使20年树龄的苹果树80株、10年树龄的红脆李树100株、大樱桃树120株受到毁灭性的破坏,受损面积达4亩多地,自建公路、用电、水源等设施严重毁坏,初步估算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上,给我四兄妹的家庭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灾害发生后,我们及时对造成的原因进行了调查。其情况为,王胜建在我们受灾点以上购买了土地,栽种了大樱桃树,为使大樱桃树尽快成活,产生经济效益。王胜建将灌溉用水连续10余天在所购买土地上浇灌,致使土壤层含水量饱满,加之此处地质为黄泥土层,是直接导致泥石流以及滑坡产生的主要原因。同时,在滑坡产生前有中低量降雨,也为滑坡的产生起到了间接的推动作用。当时,有附近邻居提醒王胜建“你天天这样浇水,怕产生滑坡喔,不要把我家房子影响到了”。王胜建回答“滑坡了更好,把你家滑到桃坪寨子上,你就直接成了河坝人”。虽然这是一句玩笑的对白,但是也反映出有人意识到他这种天天在地里浇灌的行为,有可能产生地质灾害。而王胜建非担不接受邻居建议,引起应有的警觉,反而肆意妄为,可以说是丧尽天良。   灾害发生后,我们及时跟村上、乡上以及王胜建作了沟通,对地质灾害是由王胜建不当行为引起的这一事实,村上大多数人是认同的。这一点,建议政府或政法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因为,该处几十年、甚至近百年来,地质都极为稳定。5.12汶川大地震、2013年连续降特大暴雨,该地段都未产生任何的地质灾害,相关部门在排查地质灾害的时候,也认为该地段不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现在汛期未到,当时虽有所降雨,但至多为中低量降雨(可查当时气象资料),根本不可能诱发地质灾害,在这种情况下产生如此巨大的灾害,人为因素显而易见。   灾害发生后,为构建和谐社会、正确处理邻里关系,我们要求王胜建赔偿由灾害引起的损失,向我们致歉。王胜建非担不承担应有的责任,还带领其王胜红等兄弟、亲戚到我们几家进行辱骂,威胁,可以说嚣张到了极致。在这种情况下,出于对政府的信任和对国家法治的敬畏,我们多次向乡政府领导反映情况,致电乡政府,县委办,并致求助信阿坝州州长信箱,阿坝民声,理县县委书记信箱、理县县县委办 理县政府办 理县国土局 理县信访局信访办 理县司法局 理县纪委办 等单位寻求解决途径。乡政府也多次到我们灾害地区察看灾情,对我们所受的灾害深表同情。但乡政府及相关部门出于怕得罪人或其他原因,迟迟不肯对灾害的原因下结论,导致我们的受损无法得到应有的补救。   如果政府连应有的正义都不敢坚持,不敢发出正义的声音,那么这个社会还有什么和谐公正可言。面对如此的重灾,我们只有依靠政府、依靠法制部门,来伸张正义、维护公正。但我们到理县司法局申请法律授助,司法部门让我们自行收集证据。到理县县委办县委办工作人员在大门口接待了我们并作了记录,我们反应了情况走后,县委办来电告知:“如果我们认为是因王胜建泡水导致灾害发生,就没有必要去找政府了,自己直接去找法院就行了。如果我们相信是天灾就到桃坪乡党委政府去找乡长,乡上有一定的计划和安排,你们自己考虑好。”证据是有,而且相关部门只要以认真的态度到佳山村调查一下,一切情况都会很清楚。但是,如果我们的政府法制是靠当事人来收集证据,那么纳税人养他们又有何用。举个简单的例子说,如果有人杀了人,难道要受害者把杀人证据收集到,才会定罪问刑吗?这个逻辑是可笑的,法制部门的职责和国家所赋予的使命就决定了,他们有责任也必须站出来,调查清楚事实真像。如果要把人为灾害定性为天灾,最大程度维护社会和谐,我们也不反对,但是前提是我们不应该受到的损失能有可接受的补偿,否则如今事件已经发生了半个来月,我们的政府、法治部门在接到我们的举报后,没有任何的案件调查举动,这如果都不叫不作为,我们真的想不出还有什么叫渎职了。   为了我们几家人的生存,我们多次奔波县、乡及相关部门,希望能得到尽快解决,因为关系到我们四家几十口人的生活、生存问题,不得不努力,不得不四处奔波。   现我们在此恳请政府立即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本着不要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要放过一个坏人的原则,来调查清楚事实真像,拿出确切可信的说服证据来。是不是天灾,就连没有文化的普通老百姓都有一个基本的判断,所以我们想对拥有技术力量和无数专家的政府来说,更不是问题。同时,在这里表态,如果政府真正作为了,我们信任政府,也相信不管是人祸还是天灾,政府都会管我们的,都会挽救我们几十口人的生存。同时,如果政府拖延、推诿,甚至踢皮球,我们为了几家人的冤屈,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好以死相拼   1:次信件发出至今政府和党委只把路挖通了其他无任何作为   2:我们于6月23号再次找到桃坪乡党委和政府求助,乡党委政府告知自救,等上头政策,去报案,去自己走司法程序,政府无能为力。对本次灾害无拯救措施 无民政救助计划 无化解人民矛盾办法就只起个话筒作用   3:现在矛盾更加突出和严重,受灾家户对党委和政府失去信赖,有走极端的倾向。   4:一受灾家属的儿子在新疆和田部队里受到心理极大困扰使其对继续在新疆维稳和反恐失去信心   5:现在几人家中老人身体虚弱无人问候 妻体弱多病 家中原有的收入今年基本本流产失去生活下去的信心   6:这信书交到理县县委 理县县政府 理县信访局信访办 理县国土局 理县司法局 理县纪委 理县桃坪乡政府 佳山村两委 都是踢皮球 推拖 拖延 无回音 只有阿坝民声栏目组作了次电话回音叫我们自己去法院起诉!   7:恩请广大有爱心之人士和媒体,有正能量之人士和媒体能帮助我们出策指路!在此感恩大家!

发表于 2014-7-5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18116563813请求法律帮助

发表于 2014-7-5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桃坪乡佳山村村民,现就受灾害一事作如下情况说明:
  2014年4月25日,我四兄妹和另一农户所开垦的果园受较大泥石流冲击,致使20年树龄的苹果树80株、10年树龄的红脆李树100株、大樱桃树120株受到毁灭性的破坏,受损面积达4亩多地,自建公路、用电、水源等设施严重毁坏,初步估算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上,给我四兄妹的家庭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灾害发生后,我们及时对造成的原因进行了调查。其情况为,王胜建在我们受灾点以上购买了土地,栽种了大樱桃树,为使大樱桃树尽快成活,产生经济效益。王胜建将灌溉用水连续10余天在所购买土地上浇灌,致使土壤层含水量饱满,加之此处地质为黄泥土层,是直接导致泥石流以及滑坡产生的主要原因。同时,在滑坡产生前有中低量降雨,也为滑坡的产生起到了间接的推动作用。当时,有附近邻居提醒王胜建“你天天这样浇水,怕产生滑坡喔,不要把我家房子影响到了”。王胜建回答“滑坡了更好,把你家滑到桃坪寨子上,你就直接成了河坝人”。虽然这是一句玩笑的对白,但是也反映出有人意识到他这种天天在地里浇灌的行为,有可能产生地质灾害。而王胜建非担不接受邻居建议,引起应有的警觉,反而肆意妄为,可以说是丧尽天良。
  灾害发生后,我们及时跟村上、乡上以及王胜建作了沟通,对地质灾害是由王胜建不当行为引起的这一事实,村上大多数人是认同的。这一点,建议政府或政法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因为,该处几十年、甚至近百年来,地质都极为稳定。5.12汶川大地震、2013年连续降特大暴雨,该地段都未产生任何的地质灾害,相关部门在排查地质灾害的时候,也认为该地段不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现在汛期未到,当时虽有所降雨,但至多为中低量降雨(可查当时气象资料),根本不可能诱发地质灾害,在这种情况下产生如此巨大的灾害,人为因素显而易见。
  灾害发生后,为构建和谐社会、正确处理邻里关系,我们要求王胜建赔偿由灾害引起的损失,向我们致歉。王胜建非担不承担应有的责任,还带领其王胜红等兄弟、亲戚到我们几家进行辱骂,威胁,可以说嚣张到了极致。在这种情况下,出于对政府的信任和对国家法治的敬畏,我们多次向乡政府领导反映情况,致电乡政府,县委办,并致求助信阿坝州州长信箱,阿坝民声,理县县委书记信箱、理县县县委办 理县政府办 理县国土局 理县信访局信访办 理县司法局 理县纪委办 等单位寻求解决途径。乡政府也多次到我们灾害地区察看灾情,对我们所受的灾害深表同情。但乡政府及相关部门出于怕得罪人或其他原因,迟迟不肯对灾害的原因下结论,导致我们的受损无法得到应有的补救。
  如果政府连应有的正义都不敢坚持,不敢发出正义的声音,那么这个社会还有什么和谐公正可言。面对如此的重灾,我们只有依靠政府、依靠法制部门,来伸张正义、维护公正。但我们到理县司法局申请法律授助,司法部门让我们自行收集证据。到理县县委办县委办工作人员在大门口接待了我们并作了记录,我们反应了情况走后,县委办来电告知:“如果我们认为是因王胜建泡水导致灾害发生,就没有必要去找政府了,自己直接去找法院就行了。如果我们相信是天灾就到桃坪乡党委政府去找乡长,乡上有一定的计划和安排,你们自己考虑好。”证据是有,而且相关部门只要以认真的态度到佳山村调查一下,一切情况都会很清楚。但是,如果我们的政府法制是靠当事人来收集证据,那么纳税人养他们又有何用。举个简单的例子说,如果有人杀了人,难道要受害者把杀人证据收集到,才会定罪问刑吗?这个逻辑是可笑的,法制部门的职责和国家所赋予的使命就决定了,他们有责任也必须站出来,调查清楚事实真像。如果要把人为灾害定性为天灾,最大程度维护社会和谐,我们也不反对,但是前提是我们不应该受到的损失能有可接受的补偿,否则如今事件已经发生了半个来月,我们的政府、法治部门在接到我们的举报后,没有任何的案件调查举动,这如果都不叫不作为,我们真的想不出还有什么叫渎职了。
  为了我们几家人的生存,我们多次奔波县、乡及相关部门,希望能得到尽快解决,因为关系到我们四家几十口人的生活、生存问题,不得不努力,不得不四处奔波。
  现我们在此恳请政府立即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本着不要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要放过一个坏人的原则,来调查清楚事实真像,拿出确切可信的说服证据来。是不是天灾,就连没有文化的普通老百姓都有一个基本的判断,所以我们想对拥有技术力量和无数专家的政府来说,更不是问题。同时,在这里表态,如果政府真正作为了,我们信任政府,也相信不管是人祸还是天灾,政府都会管我们的,都会挽救我们几十口人的生存。同时,如果政府拖延、推诿,甚至踢皮球,我们为了几家人的冤屈,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好以死相拼
  1:次信件发出至今政府和党委只把路挖通了其他无任何作为
  2:我们于6月23号再次找到桃坪乡党委和政府求助,乡党委政府告知自救,等上头政策,去报案,去自己走司法程序,政府无能为力。对本次灾害无拯救措施 无民政救助计划 无化解人民矛盾办法就只起个话筒作用
  3:现在矛盾更加突出和严重,受灾家户对党委和政府失去信赖,有走极端的倾向。
  4:一受灾家属的儿子在新疆和田部队里受到心理极大困扰使其对继续在新疆维稳和反恐失去信心
  5:现在几人家中老人身体虚弱无人问候 妻体弱多病 家中原有的收入今年基本本流产失去生活下去的信心
  6:这信书交到理县县委 理县县政府 理县信访局信访办 理县国土局 理县司法局 理县纪委 理县桃坪乡政府 佳山村两委 都是踢皮球 推拖 拖延 无回音 只有阿坝民声栏目组作了次电话回音叫我们自己去法院起诉!
  7:恩请广大有爱心之人士和媒体,有正能量之人士和媒体能帮助我们出策指路!在此感恩大家!

发表于 2014-7-5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桃坪乡佳山村村民,现就受灾害一事作如下情况说明:
  2014年4月25日,我四兄妹和另一农户所开垦的果园受较大泥石流冲击,致使20年树龄的苹果树80株、10年树龄的红脆李树100株、大樱桃树120株受到毁灭性的破坏,受损面积达4亩多地,自建公路、用电、水源等设施严重毁坏,初步估算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上,给我四兄妹的家庭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灾害发生后,我们及时对造成的原因进行了调查。其情况为,王胜建在我们受灾点以上购买了土地,栽种了大樱桃树,为使大樱桃树尽快成活,产生经济效益。王胜建将灌溉用水连续10余天在所购买土地上浇灌,致使土壤层含水量饱满,加之此处地质为黄泥土层,是直接导致泥石流以及滑坡产生的主要原因。同时,在滑坡产生前有中低量降雨,也为滑坡的产生起到了间接的推动作用。当时,有附近邻居提醒王胜建“你天天这样浇水,怕产生滑坡喔,不要把我家房子影响到了”。王胜建回答“滑坡了更好,把你家滑到桃坪寨子上,你就直接成了河坝人”。虽然这是一句玩笑的对白,但是也反映出有人意识到他这种天天在地里浇灌的行为,有可能产生地质灾害。而王胜建非担不接受邻居建议,引起应有的警觉,反而肆意妄为,可以说是丧尽天良。
  灾害发生后,我们及时跟村上、乡上以及王胜建作了沟通,对地质灾害是由王胜建不当行为引起的这一事实,村上大多数人是认同的。这一点,建议政府或政法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因为,该处几十年、甚至近百年来,地质都极为稳定。5.12汶川大地震、2013年连续降特大暴雨,该地段都未产生任何的地质灾害,相关部门在排查地质灾害的时候,也认为该地段不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现在汛期未到,当时虽有所降雨,但至多为中低量降雨(可查当时气象资料),根本不可能诱发地质灾害,在这种情况下产生如此巨大的灾害,人为因素显而易见。
  灾害发生后,为构建和谐社会、正确处理邻里关系,我们要求王胜建赔偿由灾害引起的损失,向我们致歉。王胜建非担不承担应有的责任,还带领其王胜红等兄弟、亲戚到我们几家进行辱骂,威胁,可以说嚣张到了极致。在这种情况下,出于对政府的信任和对国家法治的敬畏,我们多次向乡政府领导反映情况,致电乡政府,县委办,并致求助信阿坝州州长信箱,阿坝民声,理县县委书记信箱、理县县县委办 理县政府办 理县国土局 理县信访局信访办 理县司法局 理县纪委办 等单位寻求解决途径。乡政府也多次到我们灾害地区察看灾情,对我们所受的灾害深表同情。但乡政府及相关部门出于怕得罪人或其他原因,迟迟不肯对灾害的原因下结论,导致我们的受损无法得到应有的补救。
  如果政府连应有的正义都不敢坚持,不敢发出正义的声音,那么这个社会还有什么和谐公正可言。面对如此的重灾,我们只有依靠政府、依靠法制部门,来伸张正义、维护公正。但我们到理县司法局申请法律授助,司法部门让我们自行收集证据。到理县县委办县委办工作人员在大门口接待了我们并作了记录,我们反应了情况走后,县委办来电告知:“如果我们认为是因王胜建泡水导致灾害发生,就没有必要去找政府了,自己直接去找法院就行了。如果我们相信是天灾就到桃坪乡党委政府去找乡长,乡上有一定的计划和安排,你们自己考虑好。”证据是有,而且相关部门只要以认真的态度到佳山村调查一下,一切情况都会很清楚。但是,如果我们的政府法制是靠当事人来收集证据,那么纳税人养他们又有何用。举个简单的例子说,如果有人杀了人,难道要受害者把杀人证据收集到,才会定罪问刑吗?这个逻辑是可笑的,法制部门的职责和国家所赋予的使命就决定了,他们有责任也必须站出来,调查清楚事实真像。如果要把人为灾害定性为天灾,最大程度维护社会和谐,我们也不反对,但是前提是我们不应该受到的损失能有可接受的补偿,否则如今事件已经发生了半个来月,我们的政府、法治部门在接到我们的举报后,没有任何的案件调查举动,这如果都不叫不作为,我们真的想不出还有什么叫渎职了。
  为了我们几家人的生存,我们多次奔波县、乡及相关部门,希望能得到尽快解决,因为关系到我们四家几十口人的生活、生存问题,不得不努力,不得不四处奔波。
  现我们在此恳请政府立即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本着不要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要放过一个坏人的原则,来调查清楚事实真像,拿出确切可信的说服证据来。是不是天灾,就连没有文化的普通老百姓都有一个基本的判断,所以我们想对拥有技术力量和无数专家的政府来说,更不是问题。同时,在这里表态,如果政府真正作为了,我们信任政府,也相信不管是人祸还是天灾,政府都会管我们的,都会挽救我们几十口人的生存。同时,如果政府拖延、推诿,甚至踢皮球,我们为了几家人的冤屈,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好以死相拼
  1:次信件发出至今政府和党委只把路挖通了其他无任何作为
  2:我们于6月23号再次找到桃坪乡党委和政府求助,乡党委政府告知自救,等上头政策,去报案,去自己走司法程序,政府无能为力。对本次灾害无拯救措施 无民政救助计划 无化解人民矛盾办法就只起个话筒作用
  3:现在矛盾更加突出和严重,受灾家户对党委和政府失去信赖,有走极端的倾向。
  4:一受灾家属的儿子在新疆和田部队里受到心理极大困扰使其对继续在新疆维稳和反恐失去信心
  5:现在几人家中老人身体虚弱无人问候 妻体弱多病 家中原有的收入今年基本本流产失去生活下去的信心
  6:这信书交到理县县委 理县县政府 理县信访局信访办 理县国土局 理县司法局 理县纪委 理县桃坪乡政府 佳山村两委 都是踢皮球 推拖 拖延 无回音 只有阿坝民声栏目组作了次电话回音叫我们自己去法院起诉!
  7:恩请广大有爱心之人士和媒体,有正能量之人士和媒体能帮助我们出策指路!在此感恩大家!

发表于 2014-7-5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腾云飞 发表于 2014-7-5 12:14
我在一个家具厂上班做了22天,因家庭原因我辞职,但老板不给这22天工资我该怎么办

劳动局去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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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6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永不放弃234 发表于 2014-6-30 21:38
律师同志,你好
如果一个刑事案件各方都认为应该依法办理,检察院以不必批捕为由,放走了犯罪疑人,其家人 ...

检察院依法独立办案不受单位或个人干涉。
如有确切证据表明办案人员有收受贿赂行为,可依法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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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6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24.82.x 发表于 2014-7-1 13:19
你好我是四川达州人在内蒙做建筑工跟老板协议是个别小事故自已付责最近工友受伤药费三万多算小事故吗请的我 ...

该约定排除法律规定,属无效约定,应由老板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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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6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liyaqiong 发表于 2014-7-2 16:08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开发商违约交房的事,除了走司法程序和协商还有其他办法吗?

涉法问题,只能协商或诉讼(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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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6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7.136.20.x 发表于 2014-7-4 09:56
1至6级残疾军人年满五十周岁能够退休吗?谢谢!

涉法问题,只能协商或诉讼(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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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6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7.136.20.x 发表于 2014-7-4 09:57
1至6级残疾军人年满五十周岁能够退休吗?谢谢!

1级伤残根本就无法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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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6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7.136.65.x 发表于 2014-7-4 21:48
盗窃未开发的旅游产品是否有法可依

盗窃创意?盗窃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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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6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腾云飞 发表于 2014-7-5 12:14
我在一个家具厂上班做了22天,因家庭原因我辞职,但老板不给这22天工资我该怎么办

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发表于 2014-7-6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楼主!

发表于 2014-7-6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我们的求助请你帮个忙啊!给我们指指路谢谢

发表于 2014-7-7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骗替人担保欠下的债务,这钱家里一分也没进,现在我们离婚了,是不是可以以他们无关。

发表于 2014-7-7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骗替人担保欠下的债务,这钱家里一分也没进,现在我们离婚了,是不是可以以他们无关。

发表于 2014-7-8 19: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您好!我是宜宾一位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兄弟!昨天早上他行驶车辆直行,对方从小区地库开车来直接碰上我兄弟车头,当时对方碰上后倒退了几米,最后今天交通部门认定说我兄弟负主要责任,我发张照片大家看看是谁责任,评评理!谢谢!

发表于 2014-7-8 19: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直行和小区车库出来的车相碰,白色车碰撞后倒了几米,谁的责任!谢谢?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网友 2018年优秀版主

 楼主| 发表于 2014-7-9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BJ-333 发表于 2014-7-6 21:29
楼主我们的求助请你帮个忙啊!给我们指指路谢谢

如果对方有过错,应尽早提起民事诉讼。信访途径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网友 2018年优秀版主

 楼主| 发表于 2014-7-9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秋雨梦 发表于 2014-7-7 09:19
我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骗替人担保欠下的债务,这钱家里一分也没进,现在我们离婚了,是不是可以以他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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