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律师:
我是成都市温江区天府街办前进村2组的失地农民。2008年9月3日被安置在温江区“天府家园”9栋2单元1号
2008年9月3日,成都市温江区天府街办“天府家园”安置分房工作指挥部与我签订《统建房安置协议》和《安置结算表》,我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一次性付清各项费用后,及得到《天府家园》9栋2单元1号生活用房一套。之后与《天府家园》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进行装修。待装修完毕之后,一家人就高高兴兴地搬进新家居住。说实话,我家祖祖辈辈从来未住过楼房,所以从内心里的感到十分高兴和喜悦。但好景不长。当我家入住两个多月后(2008年11月底),无意中发现,我家房屋客厅和饭厅顶部形成一条贯通的裂缝,而且越来越严重。主要表现在我家客厅和饭厅,还有客厅与饭厅之间的横梁(抬梁)同时也出现裂缝和下坠的现象。这些现象致使全家人担惊受怕,吃不好饭,睡不好觉。屋出现裂缝如下
饭厅和客厅贯通长度为:7米4 横梁长:3米4.而且横梁下坠水平线2公分。
(注:房屋楼板是现浇楼板,不是玉石板)
成都市温江区天府街办《天府家园》负责单位:
建设单位:成都海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浙江城建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更名为“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勘单位:四川宇通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四川煤矿基本建设工程公司
监理单位:四川三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成都市温江区质量技术监督站
成都市温江区天府街办,收到我家书面反映材料之后,要求各单位负责人,(质量监督单位:成都市温江区质量技术监督站,未参加)。到我家现场进行查看之后,进行协调处理。施工单位以“由于5.12汶川大地震影响为理由,导致9栋2单元1号房屋楼板发生裂缝”。这样的理由实在使我家难以接受。原因以下:
1:汶川大地震是5月12号发生的,我家是9月3日接受的房屋。汶川大地震发生的裂纹现象,难到出现了问题的房子,依然可以交付使用。
2:我家接受房屋后,装修期间都没发现楼板出现裂纹的现象,这样的问题怎么解释。
3:汶川大地震给房屋带来的毁灭,大家是知道的,但是房屋的主体和墙面都未受到影响,出现裂痕。恰恰是楼板出现裂纹,这可能吗?(注:房屋楼板是现浇楼板,不是玉石板)
4:客厅和饭厅中间的横梁也出现裂纹,而且还下坠。横梁是承载重量,这样的横梁还可以使用吗?
5:《天府家园》90几栋房子,三千多套房屋。都没出现像我家这样的长度之长的裂纹,横梁出现裂纹还下坠的情况,都没有。
事后,由于承建方和施工方不予配合。按照天府街办协调意见,要求给房屋安全进行鉴定后在进行处理。待鉴定单位到我家现场查看之后,要求承建方和施工方,提供房屋图纸和相关质料时,召到一慨拒绝。致使鉴定工作无法进行。到现在承建方和施工方是再也不理我们了。
鉴于以上情况,我家多次要求天府街办进行处理,或换房处理。但是多次要求都没有回答,在此恳求律师朋友,给我出出主意,提提意见,寻求及时的解决处理方式。来解除我家的忧虑。
再次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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