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审卷中存在“第6页公安冒充 所谓受害人签名伪造证据,第9页公安篡改询问记录,增添对申诉人不利的内容未捺印;第53、59、64页公然把诱供逼供骗供证据记录在卷;第110页隐瞒证据;证人两次在案卷中证实公安机关暴力取证”等13条伪造和假冒证据,是如何审查的?你院在判决书和裁定书中故意把13条违法证据变通为有效的“瑕疵证据”使用,定案证据来源不合法,又是如何审查的?你院判决张雍强奸无确证,就在判决书和裁定书中采用“两个孤证,两个在法律上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证据,及一个诱供证据”将完全无罪的张雍当成罪犯判处10年有期徒刑,民事刑办,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一条一条地在预审卷中都能得到印证,铁证如山,无以抵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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