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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考生青仪轩

[群众呼声] 南充人事局太黑暗!暗箱操作本次公务员考录,第一名被第三名无理取代(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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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2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卡你,哪门都卡得到你

发表于 2013-12-22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公招公告一般要求:就业人员是指在编人员,没有说编外人员不得参加公招。协警属临时工,是符合参加公招报名及考试的。现被人无理取替,人事局在未作任何公示的情况下,直接安排第三名取替,是否违规?相信明白人一看就清楚!那个第三名如没后台,肯定不是现在的结局?大家还记得蓬安女教师考调的事,为了让后面的人理替补,体检结果说人家有梅毒?本人肯定不服,事件被媒体报到后,南充还成立了调查小组,结果屁都没放一个。这些家伙利用手中的权力,专天这些伤害百姓的坏事。

发表于 2013-12-22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公招公告一般要求:就业人员是指在编人员,没有说编外人员不得参加公招。协警属临时工,是符合参加公招报名及考试的。现被人无理取替,人事局在未作任何公示的情况下,直接安排第三名取替,是否违规?相信明白人一看就清楚!那个第三名如没后台,肯定不是现在的结局?大家还记得蓬安女教师考调的事,为了让后面的人合理替补,体检结果说人家有梅毒?本人肯定不服,事件被媒体报到后,南充还成立了调查小组,结果屁都没放一个。这些家伙利用手中的权力,专干这些伤害百姓的坏事。

发表于 2013-12-22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年至2012年未就业人员,按国家相关规定当然应该是指编外人员。协警属于编外人员,不应该被取替!这伙人在制定公告时,故意不特别说明“未就业人员”范围,好为他们后面的做法找理由。大家可上网查,公招公告上报考条件一般都必须注明“未就业人员”范围,凡在编人员或公务员服务期末满5年的无资格报考,从未听说编外人员也不能报考!搞个模糊的“未就业人员”概念来欺上瞒下,是他们的一惯作法!南充的怪事就是多?有条件最好把他们这次的公告拿到中央电视台,让大家来讨论是否合理
发表于 2013-12-23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呀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2-23 09: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中国这事正常,在南充这事太正常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3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lqepn 发表于 2013-12-22 22: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国家公招公告一般要求:就业人员是指在编人员,没有说编外人员不得参加公招。协警属临时工,是符合参加公招 ...

在他们眼里 临时工也算就业的。

发表于 2013-12-23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考生青仪轩 发表于 2013-12-23 09: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他们眼里 临时工也算就业的。

只因为当了协警,就成了不能上的理由,这个协警不准考警也太笑人了,还真是协警就是替罪羊

发表于 2013-12-23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
哎,这些王八蛋,你不跟他们打交道,你不知道他们多黑暗
上次去税务办个事,税务说要拿当地居委会盖个章证明,其实也知道税务局在有意刁难的,等我们跑到所在小区的居委会,他说我们的户口没在这条街上,不能给我们盖章,于是有跑到户口所在的街道去,他说我们的房子没在这儿,不能盖章,你说他们有多黑暗.
另外我老妈也是这样的,她是退休教师,国家准备给70年代的退休教师发一笔数量很小的补额,等我老妈跑去领,他们说,你的户口不在这个乡上,我老妈说,很早之前我都从农村转到城市了,他们说,那好,你到当地的派出所去拿个证明,我老妈于是当天坐车几十公里,到了石油南路派出所,派出所说,你的事不归我们管,是XX路派出所管,我老妈说,户口本上明明写的是石油南路啊,怎么不归你管,派出所说,现在你们的户口归XX路派出所管了,于是我老妈又跑到XX路派出所,结果XX派出所说,你的事不归我们管,你的事归YY派出所管,于是我老妈又赶紧跑到那个派出所,可是,别人下班了.....
这就是这些王八蛋,他们把老百姓当猴耍,总有一天,他们会尝到厉害的.:@:@:@:@:@:@:@:@

发表于 2013-12-23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再给我一刀 发表于 2013-12-21 21: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吴庆洲这个人他爸爸是我一个高中同学的同事,是一个事业单位的,他妈是单位的工会主席,这些当官的我才知道 ...

求人肉公布吴庆州老爸是不是“吴刚”。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2-23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点事都不能忍,进入这个系统,也呆不下去的。骚年,自己奋斗吧。

发表于 2013-12-23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懂不懂为某人量身订做的招考?

发表于 2013-12-23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lqepn 发表于 2013-12-22 22: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国家公招公告一般要求:就业人员是指在编人员,没有说编外人员不得参加公招。协警属临时工,是符合参加公招 ...

请问您在哪个网站,哪个文件找到的国家公招一般要求。求指点,好借鉴!
发表于 2013-12-23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比交警罚款的理由还多,明明道交法规定只是不能贴挡前后玻璃,你左右贴防太阳膜也要罚你的款,审车不撕了还不得行。:lol:lol:lol

发表于 2013-12-23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哟

发表于 2013-12-23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他妈的黑,要毕业后两年没有工作的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怪不得这些年公务员队伍全是一些烂货,毕业两年都找不到工作的人,大家想一下是啥子东西,能力多低下,这样一些低能儿居然可以去当公务员,把我们国家的公务员队素质严重提高了

发表于 2013-12-23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来!实习和就业的区别在哪里!
发表于 2013-12-23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第三名是应届还是怎么的。

发表于 2013-12-23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坚决支持您!建议您还需要把这些东西发到更有影响力的媒体!这些人都是狗杂种!所以参加三反敢死队“反贪污、反气压百姓、反不作为官员”是当今社会所需,民心所向!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2-23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zhang12345678 发表于 2013-12-22 18: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协警考警察,考了第一名,居然不被允许,

也真是呀。先前就不应让参考呗!真是黑暗。当事人不服,广大群众更难接受仁死部门的烂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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